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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后感:读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有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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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其中诸多万花筒般的哲理性问题好象给我们摆了一个八卦阵,设置了一个迷宫。小说还提出了众多的范畴:同情与背叛、共产主义,灵与肉、轻与重……所以对小说人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各人的解释也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我仅就其“轻与重”谈谈个人理解。

初三读后感:读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有感500字

托马斯,一方面抛妻弃子,与数不清的情人进行无尽的幽会,享受着生命之轻。而另一方面,又作为一个医生医治病人,承受着生命之重。后来遇到特蕾莎,因为对特蕾莎的爱,而克服了对婚姻的恐惧,毅然决然去承受生命之重,而结婚之后,依然不舍与情人的幽会,始终对生命之轻不能忘怀。而纯粹的生命之轻,也让托马斯如此烦恼与不安,刚见到情人,就对情人感到厌烦,而不去见情人又是他无法想像的。而纯粹的生命之重,又压得他喘不过气。就连对特蕾莎的爱,因为承受不了生命之重,也被他解释为六次偶然的结果,而他只是错误的把她比喻成了摇篮里的孩子,飘到了他的身边,哪怕曾有那么最美的一刻,要是特蕾莎死了,他也活不下去。无疑,他是深爱着特蕾莎的,他为了她,从苏黎士回到战乱的捷克,又从布拉格移居乡下,从受人尊敬的医生变成卑微的擦窗工和卡车司机(当然,这种转变并非特蕾莎是唯一原因,我们仅从“托马斯为了特蕾莎而从国外回到捷克”这里导出因果关系),但这同样阻止不了他继续同情人维持他所谓的性友谊。除了爱情,在面对捷克的混乱局面时,托马斯同样用自己的行为诠释着生命的轻与重。他用俄狄浦斯的故事做类比,斥责执政党不能因为不知道而推卸责任,他放弃自己的医生职位的生命之轻换来了这份生命之重。

特蕾莎,自小被母亲蔑视与咒骂,在餐厅作着女招待,这是她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直到她遇到托马斯并和托马斯结婚,才第一次感受到了她的生命之轻,然而,托马斯的灵与肉的分离使她倍感痛苦与压抑,在不断的忍让与包容中做着无尽的不断重复的噩梦,让她陷于轻与重的恶性循环中受尽折磨。而对卡列宁,特蕾莎对它的爱是如此纯粹,以至于她都以为卡列宁才是她的唯一,这种爱甚至超越了她对托马斯的爱。卡列宁对特蕾莎的爱也是令人感动的落泪,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强忍住疼痛,用三条腿陪特蕾东莎进行例行的散步,露出卡列宁最后的微笑。这也成就了特蕾莎幸运的生命之轻。

萨比娜,反对一切媚俗(这里,我将媚俗理解为责任),因为她将托马斯视为媚俗的反面而爱托马斯,同时,她又是大学教授弗兰茨的情人。她一直在背叛,背叛艺术,背叛爱情,这是她的生命之轻。然而,当她的内心深处依然有着对媚俗的渴望—-宁静、温馨、和蔼的家,家中母亲慈祥温柔,父亲充满智慧。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看到暮色苍茫中幸福人家的闪亮的窗户时,她不止一次地感到双眼被泪水打湿。”

弗兰茨,同样反感她的妻子和女儿,而同他无比欣赏的萨比娜缠绵在一起。这是他的生命之轻。当萨比娜离开他之后,他与女大学生的感情则成为他的生命之重。然而,萨比娜始终是他的女神,他凭着想像中的萨比娜的假想的期待,投入了伟大的进军之中,他参与到了支持支援捷克的医生们的队列中,企图为处于战乱中的人们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这里我们又一次鉴证了他的生命之重,然后,当队列中无人敢穿越那座疆界之桥时,他又变回了从前那个弱者。最后,死于抢劫的毛贼之手,死得轻如鸿毛。

一般我们认为,生命之重才是不能承受的,但看完昆德拉的小说,才发现生命之轻的不能承受。而由于没有承受住的生命之轻,反而把我们引入了更大的难以承受的生命之重。人是矛盾的统一体,统一于轻与重之中。时常告诫自己,要勇于去承受生命之重,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才是有理想的。而屈服于生命之轻,则陷于堕落,扭曲的人生。我赞同这样的一种人生哲学,并始终认为,只有经历了生命之重,由生命之重而换来的生命之轻才更有价值,也才是真正的生命之轻。而当我们因害怕承担生命之重,而放任自己去享受生命之轻时,留给我们的也必然是比以前的重更重的生命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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