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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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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集锦15篇)

《家》读后感(集锦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1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后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厌恶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生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向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生的性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我,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愉悦可言,更没有期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能够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家》读后感2

“斜阳照墟落,穷巷牛羊归。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一首唐代诗人王维笔下的《渭川田家》,道尽了初夏农村傍晚那平静闲适、淳朴美好的生活。

天空似一掬清泉湛蓝不掺杂一丝的杂质,渲染了绯红,映照着古老而宁静的村落,归牧的牛羊开始悠闲地涌进村巷中。

夕阳的余辉似一捧碎金洒遍大地,一幢幢茅屋上闪着灿灿的金辉,在茅屋的门槛边,坐着一位老爷爷,他轻轻地摇着蒲扇,布满皱纹的嘴角虽然咧着浓浓笑意,但心里正惦记着自己放牧的小孙子呢!他左盼右盼,就是没能等到自己的好孙子,便起身,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到屋院的柴门旁翘首等候着。

雉鸡在村口“咯、咯、咯”地啼叫着,仿佛在深情的呼唤着红红的夕阳不要离开。青似一汪春水的水稻已经到了抽穗扬花的时节,白似山巅皑雪的蚕宝宝已经沉沉睡去,树头的桑叶已经变得薄而稀疏。

年轻的农夫们扛着沉重的锄头,哼着熟悉的小曲走在田垄上,一想到家中的妻子与孩子,脸上笑意盈盈,都不由得加快步伐向家走去,一路上的欢声笑语恋恋依依,美丽贤惠的妻子端上几碟小菜,一家子拢在一起啖食豪饮,好不惬意。

望着牛羊归村,惦着放牧归来的孩童,看着春蚕吐丝作茧的归宿,听着田间农夫们的乐而忘归,如此安逸的生活,秀美的风景,浓厚的民俗风情,怎能不让人为之动容和向往?

村落两边的土墙上伸出低低的枝桠,牛羊悠闲地踏着青石板回归各家,系在脖子上“丁零、丁零”的铃铛声在深巷里不断地扩散、扩散……

在觉性明朗的那一刻,仿佛见到了般若之花正在开放,我情不自禁地吟诵起了《式微》:“式微,式微,胡不归?”

《家》读后感3

在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同桌冤家》这本书,一看书名就知道好看。这本书伍美珍阿姨是抓住小朋友的内心世界来写的,非常符合我的胃口。我心情一不好就看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假如我是惜城,我就有活干了。首先,我要请表哥告诉我发财的诀窍。表哥说:“我说了你也不会做。”我说:“表哥,你就不要跟我卖关子了。” 在我的再三恳求下,表哥才告诉我他卖的是游戏软件,原来游戏软件可以帮助玩家破解游戏的软件。我求表哥帮我下载一个游戏,名字是《植物大战僵尸》。果然图片上出现了向日葵、土豆、樱桃、豌豆、蘑菇等还有拿着铁门、梯子、铁桶的僵尸。后来在学校我和我的同学兔子、阿呆、咪咪都有了新的称号我:僵尸、阿呆:土豆、兔子:蘑菇、咪咪:向日葵。

我和兔子是天敌,兔子是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总爱恶整我。我是一个瘦瘦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全校最聪明的小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出于我的口中,我感到很自豪。有时我只要告诉她,你是一个很丑的人,她就会一直追着我打,一直不放过我,除非把我打得满地找牙,完全不顾淑女形象。

现实生活中的我,其实是一个见识有限,不怎么活泼,又不怎么聪明的小男孩。我多么想当惜城……

《家》读后感4

对这首诗,臧克家曾说:“写老马就是写老马本身,读者如何理解,那是读者的事,见仁见智,也不全相同。”

根据西方接受美学的理论,一件作品的诞生,不仅要经过作家的创造,还要经过读者的再创造。我们读过究竟有什么感悟

首先,从诗题看:诗的标题是,但诗人没有详细描写老马衰弱病残的外形,而是着重写它的命运,感受和心境,这种遗貌取神的写法,赋予了这首诗深刻的意蕴。

其次,从老马的处境和命运特征看:诗中的老马似乎生来就得无条件的承受装大车的命运,即使“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也横竖不说一句话”,“只好把头沉重的垂下。”这里诗人写出了老马忍辱负重的命运和忠厚善良的性格。这匹老马也曾思考过自己不幸的命运,但它始终是“这刻不知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从这里我们也能体会到老马的愚昧无知。尽管老马任劳任怨,也要常常挨皮鞭。无奈“只好抬起头望望前面。”诗人写出了老马的悲惨命运,痛苦的感受和悲凉的心境,增强了老马悲剧的感染力。

《家》读后感5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黑熊舞蹈家》,非常好看,讲的是:有一个叫阳光大马戏团,培养出许多黑熊舞蹈家,一共有八只黑熊,他们的首领是阿宝,阿宝的舞伴是田甜小姐,阿宝会跳人熊交谊舞、伦巴、探戈、恰恰、勃鲁斯、华尔兹、翅子舞……总之,什么音乐跳什么,一点也不会搞错。也有两个缺点,一: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二:不喜欢陌生人来亲近它。还有一只挺不错的黑熊叫圆球,和阿宝的样子差不多,但性格不一样,阿宝有时候会撒野,圆球不会。

有一次,它们去表演,阿宝表演完了,元首夫人又想和阿宝跳一次,田甜小姐怕元首夫人摸阿宝的鼻子,阿宝万一撒野,就糟了。于是,就换成圆球上场,报的名字是阿宝,但真正上场的是圆球,可以说是假阿宝。跳完以后,叫的是阿宝的名字,真阿宝听见了,一下子冲上去,打假阿宝。保安来了,把真阿宝关进了铁笼子里。在铁笼子里,真阿宝不吃也不喝,饲养员也不喂它。终于有一天,真阿宝被活活饿死了。管理员还说谢天谢地,真阿宝死了,黑熊明星假阿宝终于安全了。

我觉得,他们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动物也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但是没有人去想过动物的感受,没有人去征求过动物的选择。仅仅为了和元首夫人跳一次舞,就害死了一只黑熊舞蹈天才,可见人类的残忍。

《家》读后感6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同桌冤家》,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把一对同桌的精彩故事记录下来了!

这一对同桌非常快乐的度过了小学,留下了快乐的回忆与记忆。

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他们、她们度过的小学是非常快乐,虽然,她们、他们之间在小学中就失去了特别难忘回忆,但是她们他们之间又有了开心快乐的回忆,可笑刺激的记忆!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在小学也有过许许多多的同桌,但却没有像她们、他们那样美好的、好笑的、刺激的回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和那么多同桌在一起过,却没有像他们、她们一样的经历!

一想起我的同桌,我就是一个字“晕”。

我和他四五年级都是同桌。固然我们同桌之间经常发生战斗,小则“江湖之战,大则“世界大战”,但是五年的同桌还是有那么一丁点点友情的。

“世界大战”又开始了。这回是他先故意踩到我脚的,我看了他时候,他还在偷笑,我在心里说:“我可不是好欺负的。”便看了他一眼,他不干心,就又踩了我好几下,我忍无可忍了,便还给他了几下!就这样我们的“踩脚大战”爆发了。我们你踢我一脚,我踢你一脚,两人互不相让,一直持续到打铃的时候,由于老师要讲课了,我们只好公布停战。不过,我们是同桌啊,难免有碰撞的火花产生,尽管已经停战,但是,我们谁也不会饶过对方的!

这就是我与同桌的一个样子,我想,虽然我和我的同桌没有像她们他们那样有趣,不过我觉得:这本书也提醒了我,要和同桌好好相处,留下一个有趣的童年回忆!

《家》读后感7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8

暑假中,妈妈给我新添了许多图书,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同桌冤家》这一套书了。读着这套书,我感同身受,书中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同桌冤家》这一套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的作品风趣幽默深受大家的喜爱。读了几本伍美珍的作品后,我知道伍美珍喜欢开玩笑,也很喜欢小朋友。她还在杂志上充当“阳光姐姐”,为小朋友消解烦恼,出主意让小朋友更快乐。因此,我也深深喜欢上了这位“阳光姐姐”。

《同桌冤家》就是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无论我的心情如何烦闷,只要一看这本书我总会开怀大笑!这本书主要讲了两对同桌就是四个冤家在学校里的点点滴滴,书中同桌之间演绎了一场场好戏。他们既是冤家,矛盾不断,可是同在一个班,抬头不见低头见,又难免得时时相处,互相帮助。

书中的阿呆是一个呆呆的大胖子,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有时呆头呆脑的,傻得可爱。他有时能预测到将要发生的事,阿累老师很喜欢他。故事中的咪·咪特别聪明,是阿呆的同桌,阿呆有难时,她总是拔刀相助。可别小看了咪·咪哦,聪明而又乐于助人的她可是我心中的偶像哦。兔子是个好学生,上课喜欢记笔记,还喜欢恶整惜城。惜城喜欢问问题,也很聪明。他们四个人在一起有时开心得哈哈大笑,有时因意见不同而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又一起共度难关。同桌的他们总会发生各种有趣的事情。

看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同桌之间不应该斤斤计较,要宽容大量。以前一直以为学校生活是枯燥又乏味的,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生活是一本五彩的书,书中酸甜苦辣,应有尽有,只要我们细细品味,在学校里也可以如此快乐。同时我也会吸取了主人公的优点,并且努力在生活中改正自己的不足。

《家》读后感9

当放下手中的《阅读年选》,外面的天空已被晚霞染红,夺目的美丽。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每篇文章都在我脑海里记忆犹新,尤其是那篇《等你回家》。

儿子为了吸毒把父亲的家用全都用光了,被关进了戒毒所。一天,父亲去戒毒所看望他正在戒毒的儿子。父子俩面对面地坐着,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其他来探视的人都有说有笑,争着和自己的亲人说话。探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很快,时间到了。父亲在纸上写下几个字:儿子,等你回家。见到这几个字,儿子的眼眶瞬间溢满泪水,片刻,有泪珠从脸颊滚落……

正是这位父亲宽容无私的爱把儿子打动了,也正是这份宽容让我为之震撼。虽然自己的儿子犯下了大错,但父亲能坦然地面对并包容儿子的错误,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看着看着,我的思绪仿佛插上了翅膀——

“丁零零”,闹钟在床头尽职尽责地唱起歌来,我胡乱地穿起衣服走到客厅,可双眼仍像被粘上了胶水难以睁开,我像个醉汉一样在客厅里歪歪斜斜地走着。突然,只听“啪”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摔在了地上。这一声清脆的响声,可把我给震醒了。我急忙揉揉眼睛,只见窗边的花瓶掉在地上摔了个粉身碎骨,我的大脑仿佛一下子飞进了无数只苍蝇,乱成了一片。

愣了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我把地上的碎片全部清理到垃圾桶里,默默地在沙发上坐待着。妈妈似乎没发现什么,根本没有“审问”我。熬了一上午,我终于忍不住了,走到妈妈身边:“妈妈,对不起,我……我将家里的花瓶打碎了。”本以为妈妈会大发雷霆,没想到妈妈却微笑着摸摸我的头,心平气和地说:“没关系,我知道,只是在等你主动认错呢!”啊?我惊愕地怔在原地……

原来,被人宽容是件很幸福的事,我也要学会宽容别人。

《家》读后感10

今天把《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学琴原文找出来看了看,准备将文言文背下来,刚读一句,发现方向性错误,我学这个故事是为了三大,最有价值的就是孔子学琴的态度、方法,而不是文言文本身,既然如此,会复述完整的意思即可,没必要浪费时间背诵别人听不懂的文言文!

孔子学琴,体现了牛人惯有的特质,他们的行为其实很简单,就是单爆,把一件事情做透,做到极致,即专注。学琴,孔子专注把每一个环节做到极致,给自己大量的时间练习,甚至于师襄子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结果是很戏剧的,也是很合理的,师襄子在催促孔子多次后拜服于孔子。对快、慢、多、少的理解的差异,决定了人生的高度。

在孔子眼里,慢就是快,少就是多,慢慢的雕琢每一个环节,达到技艺纯熟,每天理解一点,一段时间后便会看到整个森林。师襄子认为要快速的练习大量曲目,短时间能弹奏众多曲目,因为时间限制,均只能在同一个层面上泛泛而弹,难以突破,其认为的快就是快、多就是多最终会是快就是慢、多就是少。

中美篮球教练的理念很能诠释这点:美国教练教学生时,会告诉学生要慢慢的将某个动作正确的练熟,哪怕一个正常只需1秒的动作,现在就是做10秒也得正确,然后大量练习。他们认为,开始慢没关系,动作熟了,自然就快了。

国内教练呢,刚好相反,相同的动作,不要求正确掌握与否,相似即可,只求一定要快,正常1秒,练习时一定要半秒做完。

结果很多学员一辈子也没掌握好这个动作,总是失误,更别提快了。前段时间国家篮球队集训,长时间大量练习基本的动作,很能说明问题。

《家》读后感11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12

在今年暑假的时候,买了一套名著。当中巴金的《家》最吸引我。或许是因为那特殊的文采,亦或许是那经典的情节。总之处处都令我着迷。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高老爷家发生的故事。大哥觉民是一个成功人士,但总有不如意的事:就应为所谓的八字不合无法取到自己心爱的梅,最后的被逼迫娶了别人。这就是感情的傀儡二哥觉新喜欢琴但最后因为是近亲无法相爱。而且琴还因为那个年代的条规不能去上课。三弟觉慧是小说的核心人物所有的事中心都是他。他性格鲜明一直关注这国家,参加学生起义,可高老爷去顽固不化怎么说都不让。他喜欢他们家的仆人鸣凤,小时候一起玩的伙伴但长大之后因为主仆关系就疏远了这让觉慧十分苦恼。可最终鸣凤也受到迫害死去。

这本小说中矛盾重重,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因为这也更能体现人物的性格以及社会的背景。例如感情矛盾。三兄弟都有自己喜欢的人,但都被种种社会压迫而不能如意。再者觉新与觉慧都努力的关心国家政事,积极参加学生起义。但因高老头的顽固到最后直接把觉慧软禁在家中不让他出来。但这依旧觉慧爱国的热情。他每天都通过看一些报纸来获取极少的信息,但他都会跟着一起喜怒哀乐。还有男女的不公都反映了社会的残酷、无情与黑暗。更让人体会到人物的纠结。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地看到了当中人物内心的挣扎,灵魂的痛苦。也看到了那时的黑暗背景。这本书也是巴金根据自己的故事所写的,所以也可以想象到当时她生活的不易。他也是希望有此书来揭露当时的社会。更加批判那时人们的迂腐现象以及人们的陈旧思想。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条件,努力学习,来创造更好的社会。

《家》读后感13

看了《未来科学家》的一系列杂志后,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我们生活的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从书中我了解了在野外野营时要注意的问题;还了解了人类脑袋、脊椎的一些知识;并学习到自然界中的许多的知识。

《未来科学家》里有一个“尺子穿过砖块”的故事:程小真要量一量从一块砖的一个顶点到和隔着砖的中心对称的另一个顶点有多长?结果用3快砖头摆出了一个东西:两块砖并排着,其中一块砖上还另外叠加着一块。可是怎么让尺子伸进砖头里去量呢?我思索了好长时间,终于弄明白了是怎么量的:原来是从上面的一块砖的靠近内侧的上面的顶点,量到没有叠加砖的外侧的对称的顶点,相当于是把3块砖空下的位置当做了一块砖,真是可以直接用尺子量出了砖头,不是要真的用尺子来穿过砖块。这个故事是不是很有意思?让你大受启发?

《未来科学家》里有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会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和知识。我仿照“自制小喷泉”的故事,自己还制作了一个小喷泉,用一个饮料瓶,第一步是往瓶子里吹气,使瓶子里气压增加,把水“挤”出来;第二步是在外面倒开水,使瓶内的空气体积受热膨胀,把水“挤”出来。《未来科学家》还通过漫画的形式告诉了我们鼻子的作用、毛毛虫的防身术…。

《未来科学家》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知识也增加了。我觉得《未来科学家》是值得阅读的好杂志,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家》读后感1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导师,人们不能没有书。我就经常会读些好书,来充实自己,并从中有很多的收获。今天,我就和大家说说我最近读的一本书-----《破耳兔的一家》。

一只小兔子,因为被蛇咬到了耳朵,从此他就成了一只耳朵的兔子,大家都叫他破耳兔。在他的一生中,经历过无数次危险的事,但他每次都能通过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破耳兔是多么的可怜!

破耳兔很坚强,也很聪明,他的这些品质深深地感动着我。有一次,他被一只猎狗追赶,那只猎狗对他是穷追不舍,破耳兔要是与猎狗赛跑,肯定是不行的。他看了看自己的处境,充分利用地形,利用自己身体的灵活性,把猎狗引到一个地方,然后自己马上跑到另一个地方。等猎狗明白了过来,破耳兔已经不见了,破耳兔用自己的机智成功引开了敌人。从中可以看出,破耳兔是多么的勇敢,多么的聪明。我们遇到危险时,千万不要慌张,像破耳兔一样,充分开动脑子,总会化险为夷的。

这时,我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和小伙伴玩捉人的游戏,我只会不顾一切的逃跑,把自己累得气喘嘘嘘,有时还会被捉住,却不会利用计谋,把“敌人”引开。我玩一会儿,满头的大汗,等我去捉别人时,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我这一点怎么能和破耳兔相比呢,我没有他的聪明,爱动脑,我要向他学习。动物也有值得去学习的地方,我们可不能小看他们。

我又想到了世上的人们,我们都抱怨身边的骗子太多了,怎么会越来越多,却不想想我们自己。有些人遇到事,脑子都不动一动,直接就上当了,怎么去抱怨骗子,那自己的脑袋为什么不去好好地想一想呢?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都要去多动脑,我们聪明的人类,可不能连一只兔子也不如吧。

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也有很多的收获。我们一定要和动物成为朋友,友好相处,也一定要向破耳兔学习哦!

《家》读后感15

全书很平,只是在快要结束的时候来了两三个高潮和线索链的闭合,这才没让整本书崩塌了。整本书的立意和《秘密》很像,用一种看似神话却又不给明确科学解释的现象,来表达一种爱,父母的,家庭的,同时又讽刺一下社会,东野圭吾的一贯尿性,但是和《白夜行》《秘密》这些代表作的一波三折相比,就有点逊色一些了。

其实,在看书的前半部分时,对于熏子的态度,只是觉得她有点偏执和讨厌,总是很难和爱挂钩,读完了才知道这是爱。且不说这种行文方式是不是对比升华,但是着实有点突兀感,个人感觉书的开头应该做一些瑞蕙生前的描写,把熏子的爱刻画深刻一些。

最后说下“脑死”这个医学概念,真的很抢镜在整本书中,甚至一度让我游离出爱这个主题,专注于脑死这个社会化的科学问题上,所以说这一点上,感觉东野大叔有点用力过猛了。不过,还是受益匪浅,了解到脑死还有这么多的问题。

现在看东野的书,总是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像是身边或是自己的事情,字里行间是一种生活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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