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读书笔记大全 >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通用12篇)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通用12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11K 次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有感(通用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通用12篇)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

自从上小学开始,家里的书柜里就陆陆续续地排满了许多书。有世界名著、四大名著、还有当代散文集等等应有尽有,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讲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风餐露宿,跟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坚持不懈。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让我最崇拜的是孙悟空,他的神通广大,遇到困难时的沉着冷静,勇敢面对,一次次化险为夷,取得胜利。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自己,在学习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困难时。不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而是,常常一次次的退缩。这一方面可能与我活泼好动、多管闲事的性格有关系,妈妈老说我没有女孩子的文气矜持。另一方面就是学习上没有耐心,懒惰不肯动脑,不能静下心来,导致学习成绩忽上忽下。

就像最平常的数学课一样,当上课铃声响起时,当数学韩老师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上讲台时。我的心就“咚咚”跳个不停,心情就会莫名的紧张起来,因为一直以来数学是我的弱项。刚上课的十几分钟,我专心致志的听着韩老师讲课,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上到后半节课里,我的思绪已经跟课堂脱离到十万八千里了,想着下节是什么课,下课后跟谁一起玩,又想着什么时候放学回家。韩老师的讲解声也好似蜜蜂一般的“嗡嗡’声响了。这时,韩老师看穿了我的呆样,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一问三不知,如坠云雾。同学们的哄堂大笑,我顿时涨红了脸,全身发热,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这不但要接爱老师的批评,而且回家也难过我妈这一关。

想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遇到困难时,总是积极乐观的去面对,去解决。在老师用心良苦的教导,妈妈的苦口婆心。我痛定思痛,决定一步步改掉这些坏习惯。上课时也强迫自己,一定要专心听讲。思绪要飘时,掐一下自己的大腿。上课时,也积极发言了。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再逃避了,而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打败它。终于,在今年的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勇往直前的精神,必定事半功倍。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

看了题目,你一定倍感怀疑:狗就狗嘛,怎么叫“妖狗”啊?可是,拥有体型魁梧巴纳德狗和高贵无比的苏格兰牧养犬的血统,那可谓“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仪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个富贵人家,可是因为庄园的帮手马纽儿家里缺钱而把它偷卖给了一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又把它卖给了波奥特,从此巴克就开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间,由于巴克太优秀,领头狗斯贝斯经常挑衅,俩狗由此结下了恩怨。后因为实在馈乏食物,由斯贝斯领导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爱斯基摩狗一起劫粮,巴克借此混乱打败了斯贝斯,取代了头狗的位置。

但是,情况越来越不理想,陡峭的地形,漫长的路程和只够塞牙缝的食物,使巴克和另几条狗心力交瘁,骨瘦如柴,还有好几条狗先后毙命,终于除了巴克和桑顿,也就是巴克的主人,其它人与狗都沉入河底。巴克跟随桑顿与另买的几条狗住进森林,它身上的原始野性逐渐被唤醒。桑顿遭到了土人的袭击,巴克帮他报了仇,就回到了原野,成了一条狼,在荒野发出孤独思念的呼唤

全书有许多地方令人感动。当巴克为了桑顿而拼尽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时,我震惊了,巴克只是一条狗,是什么使它一听见主人的呼唤就立刻从昏迷中惊醒,并奋不顾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么巴克可以舍弃一切,奇迹般得拉一千磅的货物走马100米?是对主人的关心吗?是对主人的依恋吗?还是对主人深沉的爱?好几次,我都无法相信,巴克是一只狗!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朋友”一词还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们不是一般的关系,便似亲人的关系。

巴克对主人是主仆之间的爱,在世间,还有一种爱更强烈,那就是——母爱!你可曾听说过,一位母亲为了救被压在车底的孩子,单手抬起了一吨多重的车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别以为这是开玩笑,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的母爱!

看完了《荒野的呼唤》,我对“妖狗”一词有了自己的理解。或许,巴克不仅是因为长得半狼半狗,还因为它的感情。真挚的对主人的爱,仿佛给它的灵魂灌输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情感的狗,难道不是妖狗?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4

《荒野的呼唤》是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小说,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曾评价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又难以捉摸不定的动机和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但我却认为这是一段简单的向往自由和美好的故事。

整篇小说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中那一只爱犬,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却被拐卖到荒野——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回归的本能,恩主约翰·桑顿的遇害更是促使巴克坚定的决心,打破了对人类社会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只是一只坚强、好奇心强、有羞耻之心的狗,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但他比他周围的人却更具有“人性”。他的顽强、坚持、“残酷”都只是因为他想活下去,想再次看到希望。看似小说写的是狗,却时刻反映着人类社会,冷血、残酷只有适者才足以生存。被抓走后,他没有一刻不想着法官、孩子们把他带回去,可他还是失望了,因为离被带出来的地方越来越远,却一直没有看到他们来,所以他只能反抗,为着自尊心去战斗,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野性被不断激发出来……这一切缘由,不就是想要存活,想要活下来就必须站在最强的位置上,这样才能免遭欺凌。

巴克也很忠诚,他对友善宽厚桑顿是视以救命之恩,对他的命令会赴汤蹈火,甚至是付出生命,也不会犹豫。因为约翰·桑顿正是他理想中的主人,一个爱狗的人,把狗当作朋友。在巴克统领狼他的忠诚族之前,因约翰·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约翰·桑顿被杀害了,动物和人类的纽带被切断了,当它再次听到狼呼唤时,便跑向狼群,同归了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这让我感受到,他的忠诚是以生命的付出,真心的爱戴,并非口头之言,值得我们学习。

有人说:“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是啊,自由就是他们美好的目标,他们所追求的。《荒野的呼唤》是作者对生命追求自由的呼唤,一种尊重和赞美。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5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

“嗷——嗷——”

寂静的夜色下,一轮明月透过树梢,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中。一只狗久久地呆立在水潭边,目光迷离、精神恍惚。突然,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嗥叫声在周围响起,它逃脱了人世间的束缚,向那声音奔去……

这就是一只狗的传奇故事——《荒野的呼唤》。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看到了柯利被另一只雪橇狗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的狗,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当它于是,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而在我们生活中,这样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

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被压在了层层废墟下。为了使自己保持清晰的头脑并能让救援人员发现自己,她日复一日地唱着那首简单却又有意义的《两只老虎》。她一刻不停歇,整个乡镇都能听到这灵魂演唱者的声音,直到漫长的第三天到来了,她终于被发现了。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两只老虎》的歌词仍在人们耳畔回荡……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8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温顺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借此深刻地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自从看了这本书,就把以前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远远抛在后头了好久。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阳刚之气,和沈石溪的作品截然不同。当然,这也不代表沈石溪写得不好。只是杰克·伦敦并不会把故事的结局写得如此悲伤,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生死关头的境遇下,把尾声转为欢乐,给读者一种感叹的心情。

而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巴克为主人桑顿的1000金币,在冰面上拉动了500公斤的雪橇,行走了100米……

这可是500公斤重的雪橇啊!足足有半吨重,还要在冰天雪地上行走100米。至此,也可以表现出巴克对主人桑顿深深的爱,那个时候,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明白他们这对主仆之间深刻的感情,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除此之外,作者描写巴克外貌的句子也十分生动——所有人都被巴克吸引住了。巴克实在超凡出众,它身材匀称,身上没有一块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它的皮毛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

此刻,它脖子和肩头上的毛都竖立着,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好奇的人们纷纷挤到巴克身旁,伸出手去触摸它坚硬如铁的肌肉,都对巴克赞不决口。

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

看着这些跳跃得字,可见作者下的.功夫可不少,也能让人感受到巴克在荒野弱肉强食的法则下求生的欲望使它锻炼的艰辛。

虽然巴克与桑顿感情深厚,但还是在命运的抉择下分开。巴克报复完杀死主人的凶手后,它与人类的最后联络也消失了,巴克终于在野性的再三呼唤下重返荒野,从此,荒野里出现了一匹无可匹敌的幽灵狼……

其实要说巴克无可匹敌也是有道理的,它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智慧,也拥有无可攀比的身手,更重要的是长期积累的经验……

哎呀!要是我也有这么一匹好狗哦不,好狼就好了,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小说《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的狗队做“狗工”,然后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务非常艰巨,因为他们要把一些物资从北极运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多英里呢!而每只狗每天的食物却只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

狗统统被累垮后,狗队的主人为了赚到更多的钱,把狗全都卖了。巴克被卖到了三个新手淘金者那里为他们拉雪橇,但是因为这三个人缺乏经验,又自以为是,不听别人的意见,导致最后葬身北极。而巴克则逃到了一个叫桑顿的大冒险家那里,桑顿非常爱护巴克,让他吃好睡好住好,过得十分舒服。

渐渐地,巴克的身体恢复了。与此同时,它体内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唤醒,它开始感觉到杀戮的乐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转一圈,捕食一些小动物。一天,巴克从森林回到营地,惊奇地发现:桑顿和他的伙伴们全都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此时的巴克已经变成了一只凶猛可怕的野兽,他嚎叫着冲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们展开一场大战。一周后,巴克几乎杀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准备捉几只小鹿来吃,却被一群狼挡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们展开大战,结果,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凭借自己的力量将狼群击溃了。狼群很佩服这位胜利者,便想让巴克当狼王,巴克接受了这份请求,当上了狼族的王者。

读完这本小说,我觉得那是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和平时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说里,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牙齿更锋利,谁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为在和平时期,不打仗,不杀戮,大家都过着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学们,你们怎么认为呢?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0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读完之后,我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了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以动物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淘金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拐卖到加拿大,来到一只雪橇队拉雪橇,他不仅需要与恶劣的环境抗衡,还要时刻提防着别的狗的暗算,终于有一天,巴克被残酷的环境和艰辛的工作击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好心的桑顿收留了它,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巴克也为桑顿赢得了财富。在桑顿遇害后,巴克挣断了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回归了荒野,汇入了狼群。

回顾巴克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至于它变得娇嫩、柔弱,容易被击倒。而到了北方以后呢?他的天性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在变化,它为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练自己、考验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成为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没有迅速适应环境,就必定会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果一个人从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只要没有迅速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就会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说中提到的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没有被贩卖到北方,那么他获取永远都是一条与人类朝夕相处,帮人类干活的家犬。而他被贩卖到北方以后,在残酷的环境中学会了杀戮,让所有拉雪橇的狗对他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这样,巴克在干掉杀害桑顿的印第安人之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而桑顿这根让巴克与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断了之后,巴克也就重归了荒野。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坚持并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2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赞助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