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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买血记》有感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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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由余华写的。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主要讲了主人公许三观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但他还是照样疼孩子们,不偏心谁,一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得了肝炎,他愿意用自己的血来换取一乐的生命。看了着本书之后,最令我疑问的是:为什么人们说宁愿赎了身也不愿意去卖了血。我觉得按照书中说的并不是不光彩呀,这样说明了许三观爱自己家里的每一个人。

读《许三观买血记》有感的作文

余华的书让我受教育最深刻的就是友情和亲情。我和石星月都是好胜的学生,上次“人生的大挑战”结果出来后,我两门都不怎么理想,但她考得都还可以,可她总是对自己不满足,总是嘀嘀咕咕说宋英子能考一百分,她就不能还说她是最倒霉的一个。我听了之后,就觉得她说得一点道理都没有,就和她贫嘴说:“每个人的好成绩都是靠自己不懈得努力的来的,宋英子虽然是你的.天敌,你也不必要这样去对付她吧!”说完,我们俩的小姐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让寝室里的人怎么也劝不了。这样就可以体现出我们同学之间多少还是有一点缺少友情的力量。

亲情更是不能破坏。说句勉强的老实话,我大舅妈和外婆就有不好的婆媳关系。那是为了小舅妈生了双胞胎表弟,大舅妈就觉得外婆重男轻女,然后又冒出种种莫名其妙的事情来,弄成了现在这样的纠缠不清。到现在,全家人都没办法解决,我小孩子的辈分,家丑不可外洋,我也不得不少说几句。

我想,当时中国搞“集体化”时,人们都这么注重友情、亲情,我们现在是纯真的新中国,也不要总是想着自己,毕竟奶奶只有一个,我外婆又不是神仙,那有分身术,有了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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