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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精选20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07W 次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

最近看了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感觉对于那个时代的许多风俗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似乎隔着很远的感觉。张的写作风格是淡淡的,似乎叙述什么都是像在局外人的口气在说话,从来就没有狂喜、没有愤怒。在她的作品中,我还是觉得《红玫瑰与白玫瑰》写的最好。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精选20篇)

特别是其中写的下面的名言很有味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2

图书排行榜上《小团圆》高踞榜首好几周了,我也打破不读畅销书的习惯,读一读这千万张迷翘首以盼的小说吧。

读完了《小团圆》,感觉就两个字:寂寥。

这本书,怎么也择不开张爱玲自传的传闻了。字里行间,粉末登场的都是张一生中的爱恨情仇的各色人物。读完了,第一感慨,张才女,真是白描一流高手,写得丝丝入扣,精致曼妙。第二感慨,女子无才便是德,像张爱玲这么才华横溢的女子,太不容易获得幸福了吧。

她太敏感了,有大家闺秀高屋建瓴的眼界;她太尖酸刻薄,也无怪她身边的男人女人都一个个要疏离。

网上超级热烈讨论的是小说里的情色描写,给我印象最深刻也的确是关于KJ的一段,太有想象力了,也的确符合一个敏感女子的性体会。套用一句歌词:女孩,通通站到一遍,这歌里的故事就算都知道,若想真明白还要好几年。还有她对流产那种惊世骇俗的描写,太冷漠,太凄凉。唉,让人真的感慨万分,她哪里有过岁月静好的幸福团圆啊?但是也不得不学她那刻薄样子,人生就是如此,活该,受。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3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人们忙于在城市中追求速度与激情,却忽略了那泛黄纸页中所蕴藏的无言的静谧之美。手捧一本张爱玲所著的《小团圆》,忘却城市间的喧嚷与匆匆,以那滴水藏海的段段文字,荡涤我的浮躁,打磨我的灼热。

《小团圆》基本上是张爱玲的自传体小说。小说主要描述了主人公盛九莉的身世浮沉、成长经历、恋爱婚姻、人生选择以及凄凉悲楚的结局。书中她与邵之雍的爱恨情愁令人叹惋,不忍猝读。张爱玲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蓝本,用文学的手法叙述了她传奇的一生。在本书中,她的自我剖白赤裸裸毫无隐晦,令人心痛不已。她白描了人生中大大小小的跌宕起伏,冷静而细腻的笔触诠释了一段残缺的人生,用洋洋洒洒的文字让人阅尽世俗百态。无论内心如何激荡,无论场面如何不堪,在她笔下永远是轻轻地带过,还不时带着微笑。张爱玲,如此般的一个惊世才女,一生渴求得到圆满,然而在爱情上犹且得不到圆满。读她的书,思绪万千,却又舍不得放下。

同样的《小团圆》,悲情女子看到男人的薄幸,信奉美貌动力学的人看到了自卑,悲观的人看到了宿命,验明正身后得出“女人聪明至此,果然没有好下场”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让大家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纵然兰因絮果,也是缘分。

就小说的文字和语言风格特色而言,深受中国画尤其是国画画风的影响,处处体现出含蓄留白的美和意境的神髓。精致的文字、出人意料的比喻充分展现了我所喜欢的张爱玲极高的文学天赋。在作品中,女主人公盛九莉不仅语言文字含蓄,说话从来说半句、留半句。而且为人处世也含蓄至极,含蓄已成为她的审美。看到书名《小团圆》我便想团圆还分大小吗?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小团圆”后即是“大别离”,甚至是永别。而《小团圆》的感人之处在于:这些年来的风霜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生死幽恋的小团圆,是盛九莉和邵之雍之间爱恨纠葛的小团圆,更是我们与张爱玲遗作心心交流的《小团圆》。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4

爱,或许曾经炽热,曾经刻骨铭心,亦或曾经痛苦纠结,但,当它似花开般不再有轮回,当它像雾像雨又像风,当它随时间的流驶碾成往事尘埃,再回眸,或许,已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张爱玲的《小团圆》,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阴的屏障,穿过曾经的繁华,于淡然与淡忘间将过往定格。故事里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兰成。从童年到求学时代,再到与胡的相遇,虽然只是烦琐小事的串联,但,都是她人生足迹的映射,都是她心灵深处的真实写照。无须字字珠玑,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轮廓。《小团圆》似一扇窗,走进了它,你方能窥清真实的张爱玲,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与不争,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体会,她为何能同时享受极度的喧嚣与死寂。

亲情,于张爱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颗坚忍的心来接受孤独的成长,以冷漠的双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子”,她的文字,带着犀利,带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会心生怜爱,替她悲伤。如果,她与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纳兰容若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爱玲的心里或许会少一层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见他,便欢喜得心里开出花来,便自觉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她爱他,是用心的,不然怎会在他处于政治的风尖浪口时依然站在他身边?怎会在他避难时一路颠簸只为见他一眼?然而,在胡兰成的世界里,爱玲却不是唯一的。或许,爱玲于他只不过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是他避难疗伤时的一个驿站罢了。“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这场际遇里,爱玲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即使知道“他的世界里没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里晒着太阳,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我要一直跑进去,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呀!”。无论是什么,留给她的,总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张小娴说:“爱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个人不爱你的时候,爱就是含笑饮毒酒。”说的,是爱玲吧。

爱玲用一根冰冷的针,绣出了她曾经炽热的青春。当岁月抚平了所有的棱角,当心里不再有等待与波澜,当爱玲在美国过着似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或许,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谅。于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如何变成了桑田。将所有爱的昨天沉淀成历史,明天写个故事,名字叫做《小团圆》。

并非所有的事都要亲身经历方有体会,总有一些东西,有些故事,在不经意间 ,便能叩开心扉,似一缕阳光,温暖地照进心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隔着山水,坐望于光阴的两岸,若爱已成往事,终将无法以一苇杭之。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了然......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5

《小团圆》看完了第二遍。

现在看书,总是习惯于先初略翻过,再来细读。

大学的时间很多,看书的时间却远远少于以前。也许正因为如此,文学书籍看得越来越少了。

这本小团圆,初翻时,容易看得云里雾里,主要是时空变换太快,一会儿南京,一会儿香港,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小时候,一会儿读书时,一会儿又是抗日时。再细看时,明白了套路,便清楚了好多。可以细细品味爱玲笔下,种.种细微的心理感触。

其实挺喜欢,爱玲式的笔调,时时如露珠般闪现的句子。 很喜欢爱玲,她是那么一个真实的人!

刚开始看了介绍,说里面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交往过程,便想看看。实际看来,注意力全不在此。直到全书过了一半,他才出现。其实,全书更象是张爱玲一部自传,只是编年全被打散。把这些珠子按顺序串起来,便可以看到一个小女孩子的成长,最后成为一个被针扎在胸口,仍复平静的人。

爱玲的原话是:欣喜起来若狂,悲伤起来却不觉得,木木的。

其实想想!

我便也是如此。当一些事情发生,心中抑郁,但仍平复。

又能怎么样呢?如同多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被信笺上的水浸湿过,只留下一团晕黄。那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故事,也终将成为一个晕黄的月亮,淡淡的,在记忆里温暖着彼此。

所以,总须有个好的结束方式,以免回忆时,自己受不了。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6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7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8

葛薇龙这一名词,可以作为为了物欲而放弃平凡朴素生活的代表。她是一个令人悲哀的女子,因为她牺牲掉了她的快乐,去典当了一些拜金的物质生活。“薇龙在衣橱里一混就混了两三个月,她得了许多穿衣服的机会:晚宴、茶会、音乐会、牌局,对于她,不过是炫弄衣服的机会罢了。”物质生活的浮华如此快速的堕入空虚和麻木,这是而那个纯洁而富有个性的女学生时的葛薇龙所没有预想到的。当初的那些“柔滑的软缎”似蛇一般萦绕在心头,令她心中微微一颤,虚荣心和物质欲就这样被激活,当司徒协将那只三寸来阔的金刚石手镯重重如套上手铐般戴上她的手腕上时,她心中的天平已经无可挽救的一头向虚华的交际世界重重栽了下去,等到这个浮华的世界露出吞噬人灵魂的邪恶面貌时,原先的那个薇龙是连挣扎出来的机会也没有了。

这同时是一个沉沦的故事。葛薇龙,在姑妈家中入住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读书,但当她第一眼见到香港山头奢华而高贵的住宅区:齐整的长青树、艳丽的英国玫瑰、流线型类似最摩登的影院般的白房子、仿古的碧色琉璃瓦、坞的两三丈高一排的白石圆柱,她有了做古代的皇陵里的妃子的冲动。就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子卷进了物欲横飞,利欲熏心的交际圈,被世风的浓黑所污浊。她开始向生活腐落的富孀姑妈学习,并听从她的调遣,努力扮成梁家所需要她扮成的那个角儿。在与浪子乔琪乔的爱情失败之后,心中所想的全部竟然是:只能找一个阔人,嫁了他。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子,因为物欲和虚荣,最后选择了吧自己囚囿在奢华的堕落圈子里生活,这的确令人悲哀。

张爱玲女士笔下的女子许多都是寡妇出身,她们成为寡妇有这样或者那样不可知的愿因,而维持寡妇的身份只是因为得到了可观的财产。葛薇龙为了财产,也准备选择做寡妇——嫁一个有钱的阔人,管他年龄大还是身体差,她甚至恨不得一嫁过去那阔男人就死掉,这样钱财就归为己有。她感觉自己和那些寡妇唯一的不同是“她们是不得已,我是自愿的!”。她的言语中透着犀利的赤裸裸物欲的快乐。但这又是怎样的自欺欺人啊,她和那些寡妇有什么不同呢,她们嫁出去就是为了等着守寡的那一时刻,她们都是标准的物质主义者,为了物质利益,什么都可以,爱情可以出卖,肉体可以交易。

婚姻更是攫取财富的最佳渠道。等到买卖成功,日盼夜,盼着丈夫早死也实现了。她会突然发现,人生一片空虚和苍凉。因为钱财填补不了她们内心缺失的真爱,她们只能带着满心的创伤和曾经的贪婪留下的毒瘤,无奈而痛苦的渴求着,如同在美丽的罂粟花下徘徊一样,有毒,却不能放弃;美丽,却不能拥有。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9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0

—”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1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2

读罢《围城》,意犹未尽,时而回忆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时而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深有感触,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读到关于周经理的文字,仿佛看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影子,觉得熟悉,但细细想来,又觉陌生,毕竟写作的背景与现在的环境不同。读人不易,古人对了解人的方法总结了不错的方法:“五观”.

所谓“五观”是指:一观对方平时接触了什么样的人;二观对方有钱后都把钱花在哪里了;三观对方有地位的时候,他一般都比较推崇什么样的人;四观对方在地位很低下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五观对方在有没有钱时候他有没有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除了第一观,其他四观从书中都不便细究。所以就说“一观”,以期窥一斑而见全貌。

就其接触的人而言,书中代表性的人物有三人:一位是他的夫人周太太,一位是方鸿渐,另一位是文科室的王主任。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

先说周太太,周经理跟周太太花烛以来,一向就让她。当年死了女儿,他想娶个姨太太来安慰自己中年丧女的悲哀,给周太太知道了,生病求死,嚷什么“死了干净,好让人家来填缺”,吓得他安慰也不需要了,对她更短了气焰。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

周太太也会因为鸿渐的事,在家里大发脾气。试想我们通常会向谁发脾气?向不相识或者不相干的人,还是向对我们的那个人?对我们的那个人,换句话说,也就是欺负的那个人。日本漫画家浦泽直树的漫画《怪物》里,那个任性的德国女子伊娃,有事没事老是向日籍男友天马医师发脾气,他总是对她百般迁就。后来,他们分手了,她才知道他是多么好的一个男人,可惜,他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失意的她依然经常乱发脾气,然而,再没有一个男人像天马医师那样在乎她。张小娴说:“可以有一个男人让你发发脾气,对你的任性束手无策,唯有苦笑着哄你,这些幸福从来也不是必然的。一个堂堂男子汉为什么会迁就一个时不时发脾气的女人?那无非是爱。”即便受不了,他还是承受了。也从侧面反映周经理是对周太太最亲近的人,也是对她的,欺负的那个人。周经理自述:“二十多年前我们还没有来上海那时候她就有肝胃气病。的时候不请医生打针不吃止痛药片要吃也没有!有人劝她抽两口鸦片你丈母又不肯怕上瘾。只有用我们乡下土法躺在床上叫人拿了门闩周身捶着。捶她的人总是我,因为这事要亲人干旁人不知痛痒下手太重变成把棒打了。可是现在她吃不消了。”一个体贴入微的丈夫形象跃然纸上,也许捶一天两天容易,可是近二十年这样做却是不易的。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他对太太是软弱还是忍耐,怕老婆还是疼老婆,相信不同的人看会有不同想法,在婚姻的围城中,周经理过得如何?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裳不认人

方鸿渐,周经理的挂名姑爷。在留学期间,鸿渐收到丈人的信,说什么:“贤婿才高学富,名满五洲,本不须以博士为夸耀。然令尊大人乃前清孝廉公,贤婿似宜举洋进士,庶几克绍箕裘,后来居上,亦与有荣焉。”崇洋媚外的姿态,对于文凭的盲目崇拜,将鸿渐的归来登报昭告,让爱面子的周经理挣足了面子,但殊不知,一旦买文凭的真相公布,他怕是颜面扫地。爱面子的人终究是累的,他们要在别人的眼里活着。周经理见了这位挂名姑爷,乡绅儿子,留洋学生,有点畏闪,谈话,是义不容辞,而心非所乐。与他的这位挂名姑爷谈话时,眼睛躲避着他的脸。软弱中还要摆出尊严。餐桌上的聊天看着女婿的脸色说话,生怕惹恼得罪了自己的女婿。好面子的周经理,面对鸿渐的不识好歹,只能把自己惨淡经营的最难措辞的一段话闷在心里。思想现在社会中的人又何尝不是呢?对学历文凭的盲目崇拜,对海归的另眼相看,明明心里不愿意却又迫于压力面对人际矛盾,心中有了想法却要勉强用所谓好听的话作修饰。可怜的周经理,在人际关系的围城中,无奈的承受一切。

当假装成为艺术

王主任——出场次数寥寥,但是却对鸿渐留学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可作为蝴蝶效应的一个例子。文书科主任看见原信,向东家大大恭维这位未过门姑爷文理书法都好,并且对死者情词深挚,想见天性极厚,定是个远到之器。周经理听得开心,叫主任回信说:女儿虽没过门,翁婿名分不改,生平只有一个女儿,本想好好热闹一下,现在把陪嫁办喜事的那笔款子加上方家聘金为女儿做生款所得利息,一共两万‘块钱,折合外汇一千三百镑,’给方鸿渐明年毕业了做留学费。‘短短几句溢美之词,促成鸿渐留学,可谓功不可没。但也从中看到了人性中的软弱,其实人有时喜欢听好话,甚至会因此忘乎所以做出错误的决定。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中有言:“当我赞扬他憎恶谄媚之徒时,他就会欣然首肯,却不知他已经接受了我搔到痒处的谄媚。”

王主任起的新闻稿子:本埠商界闻人点金银行总经理周厚卿快婿方鸿渐,由周君资送出洋深造,留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柏林各大学,精研政治、经济、历史、社会等科,莫不成绩优良,名列前茅,顷由德国格莱登大学荣授哲学博士,将赴各国游历考察,秋凉回国,闻各大机关正争相礼聘云。这篇稿子极尽阿谀之词,看起来虚伪。不过也正是这片稿子,让人看清楚了这位写作委婉得体,天衣无缝,曲尽所谓“顺水之妙”的王主任的假面具。面具戴久了也就成了脸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不愿意理朝的皇帝是养不了良臣的。昏君需要弄臣。若是周经理是一个正直、诚信、不喜阿谀奉承之人,又怎么会有一位他如此喜欢奉承拍马的王主任呢?不知周经理自己是否察觉已陷入工作的围城之中?

深陷婚姻、人际、工作围城中的周经理终究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他看到了一个立体的人,《围城》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围城》写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有人说: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是啊,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也许我们需要想的不是如何逃离抑或如何进去,而是如何在现有的状态中尽力而为,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想起《阿甘正传》中阿甘母亲说的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的确,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不去品尝,就永远不会知道它的味道。生活的巨轮不会停止地向前滚动,如何去适应生活,去战胜生活中的困难,完全在于你对生活的态度。生活中什么都会发生,我们无法也不必去预知未来。只要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对身边的人付出真爱,生活就会是幸福的。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3

童年,像一条弯弯的小河;时间,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来回的穿梭。当我打开课本,看了这篇《和时间赛跑》课文时,对我有了很大启发和感受。

课文是这样讲的:一个小男孩的祖母去世了,他非常难过,为了排除自己的忧伤,他一圈圈的跑,以至到后来和太阳赛跑。也因此受益无穷,让他认识到:人虽跑不过时间,但却可以比原来跑快好几步。

有句格言说的好: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格言告诉我们,时光老人给我们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浪费了时间,后悔也来不及了。你如果虚度了光阴,少年时光就永远失去了。花儿却有重新开放的那一天。

所以我们要充份利用好时间,和理安排时间。比如可以趁等别人的时候算算题、看看书。你可以在妈妈帮你抄题时写其它的作业,也可利用这段时间预习下一课,或背会儿课文、

时光老人给我们一生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之所以喜欢这篇《和时间赛跑》是因为它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向我们传递着一个真谛:时间就是生命,要珍惜时间。

这篇文章结束了,但收获却很大,我常常一个人在感觉时间的流逝,每天睡觉前,都要问自己,你今天干什么了?你有没有珍惜时间?就这样我坚持了下去。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我又长大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珍惜时间,就像珍惜自己,只有这样,你才会成功。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4

我在读书方面属于落后分子。这本书看得快意,就趁热写点。

书中诚意谈到作者的关注点——有关社会体制与未来、本职——出版行业与作家团体、爱好——赛车、很少提及的感情观,以及作者现今的一些个人观点和辟谣论。

作者的出道故事可能全国大多数人都不陌生,之后网上对他的文字和其本人有过褒贬不一的口水战,一个人可以掀起一场舆论波澜也不简单。但就如书中所述,“这个世界更新得越来越快,你都来不及下载。?” 我们很少有机会去认真关注一个人本身,更不用说去关注十多年在一个人身上的演变。作者这十五年,也是一代人从青葱到而立的十五年,理想和努力,个性和归顺,随性和责任,一层层演绎蜕变。

我们看到作者对读者们的诚意,对价值的坚持,以及他本性的良善。会有声音说也许这本身就是人家的一本聪明的自我营销书呢?然后马上感觉这种想法很龌龊,心里还有没有一点点纯朴了。世事复杂人心难测不假,但我们宁愿相信美好,哪怕知道一些繁复的现实,我们依然选择相信简单,选择信任,多留给自己、周围人一些天然的触动和喜悦。

我觉得作者的成长变化基于他的才华正在被整个群体认可,被这个社会接纳,所以年少抵触桀骜的调门儿少了,加之女儿和家庭的影响,追风少年还多了几抹温柔的色彩。作者自然流露地点触到了自己和生活,我们了解到这并非一本涅槃励志的书,更多的是让人看到,一个怀才的普通人,是怎样炽热地热爱着自己的热爱,执着去坚守并享悦其中的。

他的成长变化还来自那些妄为的舆论和谣言迫害,这些“像添加的助燃剂”,推动了他的成长。但是我想不管看没看这本书,很多人还是从一开始就信赖作者的。

功成名就后,明德懂礼同时依然保持率性,是一种难得的成功。

措辞上言简意赅风,没有故作晦涩的引经据典(虽作者自嘲早期他曾以此来彰显渊博),幽默诙谐的语言,阅读途中偶尔会心一笑。所以像我读书那么磨叽的人,也一口气看完了。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5

但我现在明白,故事是把事实道理用极具感染和穿透力的方式表达出来,故事源于事实又高于事实,谢谢《无声告白》这本书!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 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6

整本书可以说是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劳里的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更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乔是一个假小,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但这是纯真的友情,她想让梅格嫁给劳里,后来又想让艾美、贝思嫁给他,乔认为他们很般配,最后劳里向她吐露意时,她才发现,挡在中间的是自己,应该尽快把自己处理掉。于是她选择了逃避,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戴,面对她的死,所有人都伤心欲绝。我想,即使是一个最自私的人,也会为之痛惜;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虽然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扶弱助贫,变得成熟稳重了,最后,和劳里建立了情。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7

我最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儿》,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名叫安琪儿的女孩又丑又笨,同学们都不太喜欢她,但马小跳却和她相处很好,如果有人欺负安琪儿,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助她。她想长的像树一样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水;她爸爸珍藏着签满足球明星名字的足球,她洗球时却把上面的名字全洗掉了;奇怪的是比赛脑筋急转弯的题,她全答对了;她虽然不聪明,但是她很天真、善良。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我非常喜欢马小跳,因为他诚实,勇敢,助人为乐。也喜欢安琪儿天真,单纯、善良。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8

小兵张嘎这本书讲的是年仅13岁的小兵张嘎英勇杀敌机灵作战的英雄事迹。

故事是这样的;张嘎的奶奶被杀,老钟叔被抓之后张嘎就去找区队。当了小侦察员的时候,每到一个宿地营部队刚隐蔽好,他就先去放哨。区队夜夜行军,天天转移,可不管多累,天没亮,他就背个草筐,拿把镰刀溜到村头上去了。他有时蹲在直通据点的路口,有时爬上大树,有时隐在青草中,有时掩在房角下。每次发现敌情,他都清楚的报告,从来没有一回误事。张嘎的鬼点子最多了,一次张嘎本来要用送鸡蛋的含义,闯进敌人的所在地韩家大院。敌人都吸引到韩家好调动他们的兵力,然后救老钟叔,但是纯刚大叔怕他闯祸,倒替他把鸡蛋送进去了,张嘎灵机一动,就从韩家大院的一条大狗“小虎”身上打主意。张嘎把一挂鞭炮拴在“小虎”的尾巴上点燃了,那狗害怕得到处乱蹿。弄得韩家大院鸡飞狗跳。村东头的日本鬼子真的以为八路军袭击韩家大院了全部拥了来,结果把敌人全部消灭了。

并且我在书中,还看到了作家徐光耀的原稿,只见上面涂涂改改很多很多而我却没有像他那样认真,以后我一定要学习他那种精神。还有,我以后还要学习张嘎的机灵。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19

寒假里,读了简爱一书,颇有感想!书里主要写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是个孤儿,寄养在舅母家里。由于她没有财产、没有地位,自幼就受到虐待和歧视。也因此,简。爱从型养成了反抗不合理社会习俗的坚强个性。之后,她进入了罗沃德学校学习。毕业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她的自尊、自爱和自信赢得了人们的敬重。在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处的过程中,两人都被对方的气质所吸引,他们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完此书,我被简爱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那丰富、明确、坚定的追求女性在社会上的独立和尊严的个性所震撼,我也为海伦的智慧、爱心、真诚所感动。是的,虽然她在人世间的生命是短暂的,可她的一生却绽放出流星般的光芒。我还为罗切斯特先生的热情奔放、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有同情心而感到敬佩。我憎恨里德太太,她对穷人的痛恨是简·爱以及读者都难以忘记的,她作为简·爱的舅母,狠心地将年仅十岁的简·爱送进孤儿所,并一心盼望她在瘟疫中死掉!

简爱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灰姑娘”的奋斗史,简·爱坚强地面对困难,挫折,她还追求男女间的平等,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平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教会了我们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她也同样教会了我们要平等对待生活中的事物以及各式各样的人,她还教会了我们要在生活中自强自立……是的,我有时侯还不能够平等待人;还不能够面对各种挫折;还不能够在学习、生活上完全自立。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题目做不出来,我也没有认真地思考一下,就让爸爸帮忙,但爸爸说他没有空,叫我自己思考去解决问题。可我却偷懒,吵着让父亲教我。爸爸就让我反复看书上的例题,让我真正看懂了,再让我做作业题,我一下子全懂了!我终于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有信心、要敢于面对困难、学会自力更生。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也流了好多的眼泪,是同情、感动的眼泪,也树立了奋发进取、自强自立的信念。漫漫人生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将鼓励我不断前进。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 篇20

没看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爱是人的一种本能,从无条件的母爱中知道付出与奉献,从父亲的严厉与宠爱中学到坚强与责任,这都是我们潜意识中爱的本质。在读完《爱的艺术》之后才知道原来爱也是一门学问也有理论也需要实践。虽然艾里希——弗洛姆生活的时代和背景已经跟我们大相径庭,但是他对爱的理解并没有随着时间的变迁而产生很大的分歧。书中引用了一些心理学的术语但是都不是很艰涩难懂,虽然不是完全赞同他的见解,但是他不同于一般人的对爱的诠释也使我感觉对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爱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知识和努力。弗洛姆认为造成“爱不用学习的态度”的原因是:大多数人把爱只是简单地看成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爱,所以他们使用各种途径赢得人心、具有吸引力;还有人认为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人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但是要得到一个合适的爱的对象则难的多;人们不了解“坠入情网”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在人类社会中几乎没有哪一种活动、哪一项事业像爱那样,开始时充满期待和希望,而结果又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因此,他主张爱也需要学习。在他论述的过程中我觉得有一段话说的特别好,至少我觉得很真实,“两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当他们突然拆掉使他们俩分隔的那堵高墙时,他们感觉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最后融为一体。但是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是不可能持久的,它只是昙花一现。这两个人渐渐熟悉,而亲密体验的奇妙光环却日渐消退,直到最后他们的冲突、失望及彼此之间的厌烦,把当初仅存的美好感觉完全破坏掉。然而,在一开始他们根本不会想到将是这样的结果,实际上,他们并不懂什么是爱,他们只是把彼此之间如痴如醉的迷恋与疯狂当成了双方强烈爱情的表现,但其实,最初那种彼此之间的迷恋也许只说明了他们以前是多么的孤单。”确实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爱情就如昙花般稍纵即逝,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什么是爱,而只知道自己很孤单。为了逃避这种孤单的感觉而选择暂时的麻痹。

爱的对象。“爱并不是某个具体人的一种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上的倾向。这种态度决定的是一个人与整个世界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决定与自己爱的对象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的对象,而对其它人漠不关心,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真正的爱,只不过是一种共生体的依恋,或者是一种更高的意义上的自私。然而,绝大多数的人相信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他们甚至认为只爱一个人不顾其他恰恰是自己强烈的爱的证明。其实这种想法十分荒谬。就像一个人想画画但又不想学习绘画这门艺术,他只关心能不能发现可以激发创作灵感的模特,自认为一旦找到就会画出美丽的作品来,这自然是荒谬可笑的。”其实我并不赞同他这种说法,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彼此眼中只有对方,这在我们看来在正常不过的了。他们只顾及到自己爱的人而忽略了其他人,是因为爱情本身就具有排它性。他们忽略其他人也并不能说明对其他人就没有爱,而是不同性质的爱。这在他看来是荒谬可笑的让我感觉十分不解。

不同形式的爱。弗洛姆在书中列举了一些不同形式的爱如:博爱、母亲的爱、性爱、自爱和上帝的爱,在这几种爱中我认为梅斯特——艾克哈特对自爱的一段论述很特别:“如果你爱自己,你就会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人。如果你对别人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你在爱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成功。如果你爱所有人,包括你自己,那么你就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来爱,就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在我看来现在的社会中爱自己可能就是一种很常见的自私的行为,但是弗洛姆认为自私和自爱不是一回事,而且是背道而驰的。他认为自私的人并不是太爱自己而是根本不爱自己。他对自己的利益过分的关注正是他缺乏对自身的爱和关心的表现。缺乏自爱表明他缺少内在的创造性,使他感到沮丧、空虚和孤独。所以他会通过其它的满足来弥补自己是去的幸福。看上去他好像对自己非常关心,但实际上只是在掩饰自己在爱的能力方面的欠缺。他不同意弗洛伊德的观点“自私的人就是自恋的人,他们把对别人的爱投射到自己身上。”他认为自私的人的确不爱别人,但这不仅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去爱别人,而且因为他也没有能力去爱自己。我觉得这个观点很特别,确实能做到爱自己又爱别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做到这一点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下面我说一下我对爱的理解,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也像上了发条的时钟一刻都不敢怠慢。这就使得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无形的压力,爱可能是缓解这种压力最好的秘方,当然我说的爱不仅仅是爱情也包括友爱和亲情。暂且不说这爱到底用不用理论性的学习,先感觉一下自己有没有感觉到孤独,如果有的话不妨找自己的朋友、家人好好聊聊,虽然不会有很明显的改观,但至少会感觉身边还有人关心、关怀着自己。至于爱情我认为可遇而不可求,没有爱情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没有爱而去爱,与其有三两次的being in love 不如有一次的falling in lo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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