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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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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精选15篇)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3

这是一篇莫泊桑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4

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文章讲述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穷、富时所表现出的态度,从而体现出了菲利普夫妇那种现实、自私、冷酷等的性格,使我颇有感触。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5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6

借着暑假空闲的时间,我阅读了《鲁迅在呐喊中彷徨》这本传记,一位伟大人物的事迹与精神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

这本传记描写了鲁迅的一生。鲁迅的一生,承受过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少年鲁迅,祖父入狱,父亲病逝,鲁迅协助母亲扛起全家的担子,饱尝了人生的酸甜苦辣;青年鲁迅,遭遇突如其来的包办婚姻,情感生活从此残缺不全;中年鲁迅,从小情同手足的弟弟周作人与自己反目成仇,“兄弟怡怡”的梦想就此破灭……鲁迅的一生波澜壮阔、跌宕起伏,我们从其中读出了鲁迅的坚强。

我们要向鲁迅学习,学习他的坚强不息、奋发有为。生活在太平盛世,幸福家庭中的我们,或许很难体会到这种生活的苦难,但是我们要珍惜自己身边的幸福,体会父母的辛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一句温暖的问候,抑或是一个善意的玩笑,都会让家人感到慰藉。不为一些无谓的事情所困扰,坚持不懈、努力向上,这是鲁迅先生对我们的启示。

鲁迅苦难的一生铸就了鲁迅钢铁般的斗魂。他在朋友钱玄同的鼓舞之下为《新青年》做文章。鲁迅写了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原本跟他处在统一战线上的人们,有的高升了,有的隐退了,有的还做起了他的敌人,只有他坚持到了最后,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鲁迅的思想尖锐而深刻。他永不放弃,终于为了思想上的差异和朋友钱玄同分道扬镳;他不畏权贵,为了振兴“白话文运动”而不惜告倒了上司章士钊;他憎恶分明,揭露了老友胡适的黑暗行径。他以笔为利器,用犀利的语言批评讽刺了当时中国文学界各种丑恶的现象。

我们要向鲁迅学习,学习他坚贞不屈的战士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走进了鲁迅博大精深的世界。臧克家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正是这样的人。他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是无数中国文人心中一座不倒的丰碑。其实鲁迅和我们一样,也有爱恨情仇,也有悲欢离合。只是,他炙热地爱着真善美,刻骨地憎恨假丑恶,他身体中的战魂永远不倒。鲁迅具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对于鲁迅先生这样的人,我们实在应该好好理解,好好学习。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让我们一起读鲁迅,一起追寻心灵深处的那份感动!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7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我感觉也是他最成熟的一部作品。这个书名明白我读完才明白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梦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述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终他最终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主角的一条主线。环境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我,开始为自我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我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我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我里哦阿。

明白最终时间长了,人物开始有变化,在作者的笔下,通篇写来十分自然。最终大家都过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啊!

在第十七章中,说敌人进攻鬼不灵,并压了一批囚犯,这囚犯里面,刚好有老钟叔,小嘎子河区队长一看,都很恼火,这时,区队长想到,能够把敌人引到西部,那里火力强大,能够乘机救出他,可那里有个柜子的据点,小嘎子一想,我去吧,就经过区队长的同意去了。

在这一章中,作者充分地体现出小嘎子的勇敢,十分使人敬佩。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8

古典诗词是我国文学宝库的珍宝。四言诗经,五言古风,唐诗宋词,构成了诗歌国度中无比壮丽的景象;饱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意蕴,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是中国文化最灿烂的瑰宝之一。清词丽句,恢弘奇伟;遨游诗海,美不胜收。

古诗是什么?要让儿时的我来说,那就是一些稀奇古怪,难以理解的句子。而这些难以理解的句子,在考卷上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在低年级时,背古诗对我来说是最复杂不过的了,背个诗简直比登天还难呐!可当我今天看了《国学小名士》后,我看到各位哥哥姐姐们那脱口而出的背诗速度,实在让我惊呆了!他们口中那一句句优美的古诗,都是祖先留下的财产,这一份份财产,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中华灿烂文化的启明灯,照亮了我们对古诗热爱的激情。

古诗句的境界也很高,不只是字面上的描写风景、人物、心情等,更重要的还是隐藏在诗句里的深层意义。“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这句诗句提醒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时间是不会倒回来的。"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句诗告诉我们要像竹子一样坚强,顽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诗告诉我们做凡事都须艰苦锻炼,不断磨砺,才能取得成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诗是劝告我们小时候要努力,不然长大了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古诗句的意境也很多,读着读着,眼前就出现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伊人独立花下,落英缤纷,一双春燕在细雨中飞翔。晏几道把相思都描绘得如此浪漫,在下真是佩服。“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晴天的西湖,水上波光荡漾,闪烁耀眼,正好展示着那美丽的风貌;雨天的西湖,山中云雾朦胧,缥缥渺渺,又显出别一番奇妙景致。妙哉!妙哉!

可是自从有了电脑、手机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后,人们有什么问题就会使用它们查询,可以搜到很多的满意答复。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才变得很少去通过书籍查找资料。那就更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故事词了。

我通过看《国学小名士》对古诗词加深了理解。古诗词已不再是需要死记硬背的东西了,古诗词是每个中国人必须了解的文化,古诗词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中也包含了我们祖先的智慧。

中国,随着时间的流逝,语言也发生了多次的变化,从古人说的文言文到现在说的白话文,文言文现在也成了学习的一种,它们都被挖掘了新的价值,这种价值是无价的。

我对《国学小名士》里的哥哥姐姐们都赞不绝口,我要向他们学习,多积累古诗词,多了解祖国文化,多看些好书,多储存有用的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向祖国的璀璨文化走去吧!让我们向古诗词的方向前进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9

在北京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里面讲的是小念在童年时代遇到家庭重大变故,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摘一次车祸后,小念丢失了陪伴她的小熊,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送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

小念在霍雨欣的鼓励和帮助下,她一直以孩子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以及他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0

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1

最近事情比较多,断断续续地看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看完这部书。大量的篇幅在写李嘉诚生意上的成功,甚至细到每一个重量级并购谈判都要浓墨重彩。整部书把李嘉诚写成了一个生意经念得好,钱赚得多,是多年的华人首富外,好像再也找不到什么可读的了。

“贫穷志不移”、“做人须有骨气”、“求人不如求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失意不灰心,得意莫忘形”、“大凡成大器者,聪明是其一,重要的还是勤奋。”、“稳健中寻求发展,发展中不忘稳健。”、“虽历经坎坷,但从未彷徨。”、“我深刻感受到:资金,它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生命的源泉;信誉、诚实,也是生命,有时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等等,好像成功的人都可以这样去叙说。

曾有记者询问他与地铁公司、汇丰银行合作成功的奥秘,李嘉诚道:“奥秘实在谈不上,我想重要的是首先得顾及对方的利益,不可为自己斤斤计较。对方无利,自己也就无利。要舍得让利使对方得利,这样,最终会为自己带来较大的利益。我母亲从小就教育我不要占小便宜,否则就没有朋友,我想经商的道理也该是这样。”这是大多数中国母亲教育孩子的常识,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俗话说:吃得亏,打得笼一堆。俗话还说:舍得宝来,宝调宝。正是因为没有特别之处,才说明这才是真正的做人之道,做事之道,成功之道。平淡是真,大道至简,说的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李嘉诚还说过:“在20岁前,事业上的成果百分之百靠双手勤劳换来;20~30岁之间,事业已有些小基础,那10年的成功,10%靠运气好,90%仍是由勤力得来;之后,机会的比例也渐渐提高;到现在,运气已差不多要占3~4成了。”

李嘉诚的观点:“对成功的看法,一般中国人多会自谦那是幸运,绝少有人说那是由勤奋及有计划地工作得来。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靠勤力工作,不断奋力而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少许幸运存在,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

这两段都与运气有关,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算不如天算。从来没有听说过,谁算计过老天的。在我看来,富豪的运气就是比一般的人要好。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并不是说个人就不去努力了。恰恰相反,我们每一个人所应该做的是“尽人事”这个过程。结果如何我们不必去强求,强求也强求不来,而应该“听天命”。把自己的成功归因于自己的勤奋不是不可以,但这只是在小富的层面。古人云,小富由勤,大富由命。李首富的话,恐怕与常理不太相符。

松下幸之助形象地描绘企业主在企业的不同阶段应扮演的角色。事业规模小,可以事事亲力为之;事业规模中等,更多的要依赖助手;事业规模庞大,还必须靠一种精神力量来统治。

“当员工1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最前面,身先士卒,发号施令;当员工增至10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中间,恳求员工鼎力相助;当员工达到1万人时,我只有站在员工的后面,心存感激即可;如果员工增到5万到10万时,除了心存感激还不够,必须双手合十,以拜佛的虔诚之心来领导他们。”

松下幸之助把他事业的成功,归结为人才观的成功。他有一句深得世界企业界推崇的话:“造物之前先造人才。”我读的第36本书就是松下,把这些内容搬到这本书来,不知道是想给李首富加分?还是减分?

说到首富自然离不开房地产。1994年5月26日,政府拍卖两块官地。其时,楼市仍高企不下。拍卖场却出奇地冷清,睇客多多,而竞者寥寥。结果,一块粉岭地皮成交价20.4亿,比预期的28亿低许多;一块元朗地皮以5.1亿成交,比预期7亿多低了3成多。议员张文光赤膊上阵,怒斥十多位地产商控制土地,造成“有地不起楼,起楼不卖楼,卖楼为炒楼,炒楼变空楼”的荒谬现象。

想必李首富也在被斥责之列罢?当富可敌国的时候,看来真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颠覆这个世界?难道这是成为富豪的意义,或者说追求吗?

本书快要结尾时,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想以一句话总结李首富的成功奥秘。但看完下面这段话,却又不知道在说什么?对于李嘉诚的投资手法,深有研究的分析师认为其特点在于前瞻性、战略性的投资方式,因为李嘉诚从事的产业无论是房地产业还是运输业,都因其快人一步抢到头啖汤而获得长远发展。

说到李首富与中国两大药业集团的合作,我只看到了下面这句有趣的话。当地有人将板蓝根冲剂比作“中国咖啡”,一遇上感冒发烧就冲上一杯。显然中药在李首富的加盟下,已经走向了国际舞台。

细想首富多年来的财富积累,香港回归后的这前18年应该是高歌猛进的18年,也是香港贫富悬殊距离拉大的18年。利用政策资源,投资国有资产,本来就是在商言商,无可厚非。否则,怎么会有奸商奸商,无奸不商的文化传承呢?无论你的商业帝国有多大,幸运之神如何关照你,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一个成功商人的命运如果不是跟自己国家、民族的命运绑在一起,而是跟“钱”绑在一起,又怎么能蜕变得伟大和脱俗呢?

读罢此书,无奈惊呼:商人就是商人!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2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不叫人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3

“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漫漫人生路上,不如意之事时有发生,不称心之时比比皆是,倘若逃不过,避不了,那就得咬紧牙关,迎难而上,否则你就是逃兵,是懦夫,会令人唾弃,会让人瞧不起。

浮生若梦,梦如人生,艰难的人生也好,繁杂的人世也罢,都让人看不清,想不透,弄不懂,参不悟。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要逆流而上,我们仍要逆风飞翔,哪怕跌的再重,摔得再惨,也无怨无悔,也在所不惜。若要不枉此生,想要了无遗憾,那就得学会忍受,敢于忍受,而能忍常人所不能之忍,能做常人所不敢做之事,方有真胆色,方是真英雄。

而我眼中的简便是这样一个有毅力,有韧性,有骨气,有胆气,有豪气的女中豪杰!她虽然平凡却不甘于平庸,她虽然瘦小却不会显得弱小,她虽然自谦自逊,却不会自卑自惭。她虽然没有惊为天人的容颜,却拥有魅惑人心的气质,她虽然没有高不可攀的地位,却拥有高人一等的志气,她虽然没有打动人心的才气,却拥有令人折服的志气。这样一个自信自强,自尊自爱的女人,如何不会引人注目,深深迷恋?这样一个追求自由,追求平等的斗士,如何不叫人另眼相看,如何不叫人甘拜下风?

人人都很骄傲,人人都有傲气,任谁都不想被当作胆小鬼,都不想被贴上愚蠢的标签,所以,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为了彰显自己的情怀,为了追求自己的权力,为了寻求自己的爱情,简一直在努力着,奋斗着,追寻着,抗争着。而事实证明,简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的选择没有过错,最终她还是守住了自己的尊严,保住了自己的人格,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开始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真正的世界无限广阔,一个充满希望与忧烦,刺激与兴奋的天地等待着那些有胆识的人,去冒各种风险,追求人生的真谛。”我希望这句豪情壮语不要成为一种单纯的口号,更不要成为一种不以为然的笑谈,我更希望它能成为我们人生的格言,成为我们行事的准则,也能成为我们前进的勇气,奋斗的动力。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4

今个暑假,我看了芬兰著名女作家图韦·杨松的《魔法师的帽子》,里面说的故事可有趣啦!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在一座高山上捡到了一顶黑色圆筒帽——魔法师的神奇魔法帽,而把它带回家,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小小的一顶帽子却可以把整个姆咪谷搞乱啦:它不但把姆咪特罗尔变成一个怪物,而且还把水变成甜甜的木梅汁;它把姆咪家变成一个大森林,把鸡蛋皮变成五朵会向前后左右上下的又会飞的小云彩 …… 一件又一件稀奇古怪和令人惊讶的事连连发生!全部都是这神奇的魔法帽的“功劳”。到最后,在魔法师的帮助下,姆咪谷才总算平静了来。

在这众多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姆咪特罗尔。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他的善良友爱和团结互助的好品质。他和小嗅嗅互相在对方的的心里埋下了友谊的种子,小小的种子已经开花结果了,他俩像亲兄弟一样,俗话说得好 : “多一个朋友,多一份力量。” 姆咪们十分团结友爱,他们也十分爱冒险,有一次他们出海钓鱼,钓到了一条几百斤的大鱼,正当大鱼准备把他们拉下海时,他们齐心协力反而把大鱼给拉了上来。他们的团结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都消灭,他们十分团结,吵架完后又和好如初,真是团结有爱的一家人!

还有另外一个人物赫木伦,我十分敬佩他做事情十分专注,虽然他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为了研究植物,一路走一路研究植物,还把它们收集起来,然后走一下停一下地忘我地走进了哈蒂法特纳人的领地,甚至撞上哈蒂法特纳人的晴雨表才知道自己走错路了。但想一想,正是他这个全心全意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的精神,才使他成功地收集了许多植物标本。再回想一下我自己,真有点惭愧。在学习上,我老是容易开小差,不够用心,所以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如果我在学习上也像他一样专心致志地投入,我想把我的成绩一下升高也不是难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坚持就是胜利,我要向赫木伦学习,学习他那全心投入专心致志的精神。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5

《大卫·科波菲尔》(DavidCopperfield)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述说了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从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爱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只有磨练自己,你才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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