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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名著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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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浮士德》读后感

善良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浮士德》

西方文学名著的读后感

这就是《浮土德》触动了我的一句话,也是浮士德性格“肯定”、“善”、“否定”、“恶”的发展历程的概括。

《浮士德》被称为欧洲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诗剧,分上下两部,共一万二千余行。浮士德本是十六世纪德国民间故事中的人物。在传说中,浮士德是一个追求世俗享受而把灵魂卖给魔鬼的术士。歌德借用这一题材,把浮土德塑造成一个德国先进知识分子的形象。作品写浮士德一生从书斋、市民社会小世界走向政治、历史大舞台的过程,其中经历了求知生活、感情生活、政治生活、艺术生活、改造大自然这五个阶段,从而总结了诗人自己一生的生活经验,也概括了文艺复兴以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探索的历史。

浮士德是一个虚构的象征性形象。但是他有鲜明的个性,那就是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探索的精神。他的内心充满矛盾:一方面满足现状,享受现世幸福,另一方面不断追求更高的理想。他一生中有过迷惘,有过错误,但是由于他的自强不息,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最后能够找到人生真理的答案,要做一个“每天争取上进和生存的人”,并被天使接到天堂,见到了圣母。魔鬼在诗剧中作恶造孽,引诱浮士德堕落,但实际上却促进了浮士德的前进与成长。套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如果浮士德是一匹马,那么魔鬼被派遣到这个世上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它赶快前进。正是他帮助浮士德走出书斋,投身于实际生活,也是他促使浮士德在克服自身错误的同时摸索前进,魔鬼其实成为了浮士德在前进道路上不可分离的伴侣。

歌德的创作过程长达六十年。他从青年时代起即构思此诗,直到临死前不久才告完成。可以说,这本身即是一种追求,对文学的一种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正是这种追求,使歌德在晚年仍不断地学习新事物,探索新问题。而《浮士德》正是这种追求所带来结果的最好验证,可以说,是这种追求造就了《浮士德》几百年来的经久不衰。

生命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使目己的人生高度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得到提升。每个人在人生追求中都会遇到各种无法逃避的问题,必须选择,而不断追求,自强不息,勇于实践和自我否定的性格,将使其免遭沉沦的厄运,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理想。

也许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浮士德,但每一个人都不能缺少浮士德顽强向上、热爱生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的品质。

  篇二:《红与黑》读后感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篇三:读《父与子》有感作文

寒假里,我看了《父与子全集》这本漫画书,这本书有趣又生动,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致的画里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永远地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其中的一些连环画更是深深地吸引了我,如《忘加葡萄干的蛋糕》、《输不得的父亲》、《不值得帮助的家伙》、《驯马的对策》、《假面舞会的化妆》、《画的照片》……,这些连环画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有时我笑得前仰后合,有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有时一发不可收拾,笑得我话也说不出来……。

这是一本以漫画的形式表述父子情感的书,秃头的大胡子得爸爸的和蔼、慈祥、幽默。留着刺猬头的淘气的儿子的调皮、聪明、可爱。漫画形象地刻画了一对父子的生活情景,他们时常在一起玩耍,一起搞怪,其乐融融。看完后,觉得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味道”。

在这里我给大家简单的说比较有趣的故事:《忘加葡萄干的蛋糕》,父亲在做一个蛋糕给儿子吃,等大功告成后,却又发现忘加葡萄干了,这该怎么办呢?正当父与子苦苦思索时,儿子抬头看见1把枪,灵机一动,有了一个好主意:他让父亲把葡萄干当成子弹发射到蛋糕里。看到这里,我感到了秃头的大胡子得爸爸的幽默,和留着刺猬头的淘气的儿子的调皮;《输不得的父亲》。父亲在与儿子下象棋,下着,下着,父亲输了,可是,他却把儿子一顿打。仿佛回到了童年,有了一颗“嫉妒心”;《不值得帮助的家伙》让我铭记于心。有一天,父与子正在街上散步,看到有一个人十分卖力地在拉一辆车,父子俩起了善心,要帮帮这个人,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人一开始还一起帮着推车,后来,他竟然自己坐在了车上,一边抽烟,一边唱歌。这可气坏了父与子,父亲给了那人一个巴掌:“真是个不值得帮助的家伙!”这本书中的故事里,我感受到父与子那颗纯真的童心。

快乐是金,快乐使我们健康、使我们幸福,让我们每天都怀着快乐的心情,去迎接早晨的太阳吧!

  篇四:《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一座闻名世界的古教堂,她所为我展示的,是一种叫做命运的实景,和一种叫爱的幻象。

看看哪!命运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它让一个少女美,她美得恍若天仙,它让一个汉子丑,他便丑得怪无人样。

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两个外表有着天壤之别的人,仿佛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然而,他们却有着同样一颗善良的心。她,给抢过她的他送水,他,给心灰意冷,生意破灭的她以抚慰,他为她轻过命,她为他流过泪,因为命运的戏弄,他们都各自经受着活着的煎熬,因为命运的无知,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拥有两种人生的他们走到了一起。

命运不见得是悲惨的,但它一定是折磨人的。

爱,它有近万种诠释,《巴黎圣母院》中所释放出的爱的光线可完全移于爱斯美拉达,一读即知,爱斯美拉达所受着五个人的五种不同的爱。

罗朗塔楼隐修女,她的爱叫做恨,她越是恨被认为是吉卜塞人的爱斯美拉达,就越表明她有多爱她,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日日看守的红鞋的主人,就是她最爱的女儿,她最恨的吉卜塞女郎—爱斯美拉达。

诗人格兰古瓦的爱叫尊重,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他有着诗人都具的那颗单纯的心;弗比斯的爱叫游戏,他是唯一一个她所钟爱的人,然而却是把爱情当作一场电影的不正派者;卡席莫多的爱叫做远离,他明白自己的丑陋,不接近她,给她最大的帮助、爱护,给了爱斯美拉达感动的借口;我所要强调的,是这个人,克洛德·弗罗洛,圣母院副主教,他的爱叫恐怖,占有,撕杀,罪恶。为了得到爱,他宁愿让爱死去,他的心是可怕的,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他只懂得自己拥有,或别人失去。

爱,和命运,他们永恒地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他们不是矛盾的,不是相对的,命运总在爱中幻化成一种语言,爱总因命运而变得很美。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着的,就叫爱。

  篇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正值暑假,闲来无事的我独自来到图书大厦,一走进图书大厦便只觉一阵凉气袭来,我深吸一口气,只觉空气清凉而湿润,其中还夹杂着淡淡书香,这空气也同样使我原本浮躁的心变得沉静而轻松了。

我回过神来,侧着头像里面望了望,只见一排排书架旁都坐满了求知若渴的书虫。我找到一处空位,从书架上随手拿下一本书,书名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曾听说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关系却也一直没来得急看。于是我便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

我终于在傍晚时分读完了这本书,我轻轻地把手中的书本放回了书架。回到家后,我感慨万千,主角保尔。柯察金的经历深深地感动并震撼了我,保尔身上所具有的优秀品质不正是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少年所缺少的吗?

童年时代的保尔并没有我们那么幸福和快乐,在他12岁那年由于犯了一个错误而被学校撵了出去,因此他便辍了学开始了他艰苦的生活征程,在以后的岁月里,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

和勇气,在战场上他奋勇杀敌,顽强抗争,在工作中他勤勤恳恳,不辞辛劳,最终成为了一名鉴定的无产阶级战士。在面对健康的恶化时,他不屈不挠,忍受剧痛,继续在他的另一条文学战线上奋斗。直到最后他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他也依旧没有放弃。

跟保尔比起来我们的生活是不是要幸福的多了呢?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里,没有战争与痛苦,可我们却不好好珍惜,我们有着宽敞明亮的教室,却不好好学习;有着美味的食物却要白白浪费,有着父母亲人却又抱怨指责……看看保尔,再看看我们,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是不是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保尔的形象是那么真实感人;他勇于献身,辛勤劳作;他热爱学习,如饥如渴;他视恶如仇,爱憎分明;他不畏艰险,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切都可歌可泣。

  篇六: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个故事可以触动人的心灵,一本书同样也可以奠定一种品质。

《老人与海》是由20世纪20年代美国著名的作家,厄纳斯特·海明威所写的,这本书中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坚强,而又细腻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住在墨西哥湾中打鱼的老人,他名叫桑提亚哥。这位老人一连84天,连一条鱼也没有捕到。第二天,这位老人独自一个人去了茫茫的大海,逐渐进入了远海。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开始下饵。老人不知道等待了有多久,突然,一条罕见的大马林鱼上钩了。这条大马林鱼和老人僵持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天快亮的时候,大鱼把老人拖倒在舱板上,老人的左手抽起筋来了,他想:你能坚持多久,我就能坚持多久!三天后,老人终于把大马林鱼给杀死了。疲乏之极的老人张起帆,拖着大马林鱼的尸体回去了。可在半路上,又遇到了一大群鲨鱼。老人用尽了所有的办法:首先用鱼叉,叉鲨鱼,可是,没过一会儿鱼叉断了,他就用棍子继续打,棍子却被咬去了,又扭下船浆朝鲨鱼抡过去……第二天,渔民们在沙滩上发现了一条身长18英尺的鱼。这时,老人在他的窝棚里,沉沉地睡去……

读了这本书,我被桑提亚哥这个老渔夫的这种坚强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尽管桑提亚哥这位老渔夫在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他都把这种种困难全部克服了!他的心中只有要快点回去,和渔民们分享快乐!

随着故事的深入,这位老渔夫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不断的提升。他一连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但是他仍然乐观开朗、一如既往。在与大马林鱼、鲨鱼的搏斗中,他忍饥挨饿、竭尽全力。桑提亚哥这个人物,体现了人类不向命运低头,永不服输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乐观人生态度,赞美了人类生命的伟大。塑造了一种百折不挠、坚强不屈、勇于面对暴力和死亡的硬汉性格,体现了人的勇气与不屈不饶的精神。

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向桑提亚哥爷爷学习,不应该一下子就放弃,要坚持到底。正如厄纳斯特·海明威所说的:“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作文

  篇七:《失乐园》读后感

《失乐园》是弥尔顿晚年口述创作的第一部叙事长诗,也是诗人最伟大的作品,在文学史上常与荷马史诗、但丁的《神曲》相提并论。它的题材主要取自圣经《旧约?创世记》。在《圣经》中,人类失去乐园的故事只有寥寥数语,弥尔顿却以惊人的博学和丰富的想象把这个简单的故事演绛成了长达12卷的宏伟史诗。

长诗的情节由两条线索相互交织而成,一条是撒旦率众反叛,被贬入地狱,他立志复仇,引诱人类堕落,最终受到严惩;另一条是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的诞生、堕落和失去乐园。两条线索通过撒旦引诱夏娃偷食禁果的情节联系起来。诗歌的主旨,根据诗人自己的说法是“申明永恒的天命,对人类证明上帝的公正”,然而诗中的上帝却并不可亲,形象也不清晰生动,反倒诗中那位堕落天使——撒旦被描写得有声有色,成为长诗中最引人注目的角色。诗人倾注了自己作为一个坚定的资产阶级革命家的政治激情和革命理想,将撒旦塑造成为一个意志坚强,敢于蔑视权威,有着不屈不挠的勇气的叛逆者。对于这个形象的刻画,诗的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很不相同,当撒旦决心采用诡计复仇,附身于毒蛇去引诱无辜的人类始祖时,他的形象就使人感到猥琐可鄙了。

也许史诗真正英雄是那两位可亲可爱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他们的形象寄寓着诗人对理想人格的企盼;他们的爱情抒发了诗人对理想婚姻的赞美;他们的故事则展现了一幅人类从理想的云端走向坎坷的现实的壮阔图景,体现了诗人对人类命运的严肃思考。

整部长诗规模宏伟、想象丰富、情节生动、语言瑰丽。长诗采用抑扬格五音步无韵英雄诗体,创造了如江河奔流般碎碟流畅的节奏和音响;结构上采用典型的史诗技巧,从倒叙开始,层层深入,主次分明。诗歌不仅有波澜壮阔的叛乱场面的展示,也有对亚当、夏娃生活细节的捕捉,更有对乐园里自然景物的优美描绘,使作品兼有恢宏壮阔和柔和细腻之美。

全诗共有一万多行,这里选取了反映亚当、夏娃堕落前后生活的代表性诗段来欣赏弥尔顿如何用诗的语言讲述人类原罪的由来。

  篇八:《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可能是我的水平不够,将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看了两遍还是不能完全体味到其精髓。说来有些惭愧,尽管如此,还是想写一篇文章来对所看所想的内容进行一次整理总结。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主要探讨的是有关轻与重的话题。这一主题本质上是含混不清的,多义的。不可能简约为某种稳定的,确定的内容。

托马斯(男主角)与前妻离异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并决定一直保持单身。当他遇见了六个偶然性诞生的产物像一个篮子中的孩子顺水飘到他的床边的特丽莎,他们爱,并结婚。可是托马斯不愿放弃他的性友谊,仍和不同的女人保持着来往,欲用想象中的手术刀剖析女性那与众不同的1%。这就是轻与重的对立,对婚姻的忠诚是重;与情人的幽会是轻。托马斯在轻和重之间徘徊不定。在情人面前想着特丽莎;在特丽莎面前又坦然承认与情妇在一起。千里追妻,放弃国外安稳的生活跟着特丽莎回到布拉格,却依旧不忠特丽莎。为了给妻子一个平静的生活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又在第二天忘记拒签的目的……终于他在被布拉格统治者逼迫的情况下同意了特丽莎的提议去了乡下。

特丽莎和托马斯一样都将对方视为自己的一切,失去了就丧失了一切(托马斯之前没意识到)。对他而言,婚姻要忠诚,负有责任,是重的。所以她很压抑,很软弱,期望着托马斯变得变得虚弱些再虚弱些。特定的环境造就特定的性格,特丽莎的想法与所生活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她的母亲乐于展示肉体以及一切的不堪,这使特丽莎急于逃脱集中营般没有秘密和隐私的家。同时她在不断寻找自己身体和他人的不同,询问灵魂与肉体的关系。托马斯能将灵魂与肉体分开放置,特丽莎却做不到,只会有不可抑制的倒下去的欲望。在唯一一次的尝试中,她的灵魂看见了她的肉体,不久就像水手躲进了甲板等待人唤醒一样。虽然她发现了自己的身体与他人的不同之处,并期望再次见到,可她担心秘密警察的骚扰和托马斯知道。于是她更软弱了,软弱而不断的做梦,梦见死亡,像一个被可恶的孩子半掩在泥土中的乌鸦。加上托马斯不忠的老问题,她终于决定到乡下去。特丽莎喜欢乡下的生活,虽然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并且陪伴他们十年婚姻的卡列宁也去世了。卡列宁的去世使得特丽莎对托马斯有了重新的认识,他如她所愿变虚弱了,他老了。特丽莎并没有感到异常兴奋而是觉得愧疚不已,是她让托马斯放弃了国外优越的生活,是她使得托马斯不能再拿起手术刀,是她逼得托马斯放弃一切,放弃一切的非如此不可。当然托马斯并没有真正怪她,一切的非如此不可比不上特丽莎,他选择了重。

还有两位主角,萨宾娜和弗兰茨。萨宾娜是个轻极了的角色,她放荡不羁,特立独行。与托马斯在某些方面有着相似之处,和弗兰茨又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喜欢背叛又习惯背叛,她背叛父亲,背叛弗兰茨,背叛的最后结果就是在铺满灼热炭火的圆周轨道上奔跑。也有过被她所看不起的媚俗的想法,想有个爱自己的父母,可她仍选择轻的生活,要求在她死后将她的骨灰随风飘散,真正实现轻。作为大学教授的弗兰茨每天过着由授课·研究组成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他羡慕着萨宾娜,一心认为他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怕伤害他自认为离不了他的妻子,弗兰茨一直没说出他和萨宾娜的关系,也没冲破循规蹈矩毫无主见的态度。一次宴会之后,弗兰茨受不了妻子而向妻子坦白他和萨宾娜的关系,决定和萨宾娜在一起。可萨宾娜背叛了他,离开了。在发现妻子离开自己之后生活的依旧很好,弗兰茨也开始了一段一切由自己做主的新生活。这不是说萨宾娜就此离开了他的生活,相反,她无时无刻不在他的身边。仰望着一个人,以那个人的一切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弗莱茨和西蒙一样,他仰望着的是萨宾娜。在他临死之际,他终于找到了他所要追求的,那就是和她的学生情妇在一起。

可能是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别,身边的同学都不能接受这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个人认为,这本书还有很都值得回味的地方。生活既不是重的喘不过气也不是轻的离开了地面,米兰昆德拉更侧重于重,像贝多芬的四重奏一样,强调责任,否定永劫回归,要求在现实中生活。除了主要的轻与重,有关媚俗的说法让我感触很多,任何人只要顾忌到公众的存在,而不是依从本心行事,就不免陷入媚俗的泥淖。媚俗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媚俗,人们就往往用社会意志代替个人追求,扭曲自我的价值判断,以迎合整体的价值趋向。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种大众可以分享的东西。书中说道:“媚俗引起前后两种紧密相连的泪流。第一种眼泪说‘看见孩子在草地上奔跑着,多好啊!’第二种眼泪说‘和所有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第二种眼泪使媚俗更媚俗。地球上人的博爱将只能以媚俗作态为基础。”看来作者很讨厌政客。对此感兴趣主要是因为,身边的人包括自己在内都有这种媚俗的成分。当然书中也写道人人都不可能逃开媚俗,作为一种美学理想他是那么的吸引我们(我们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追求美)。有时写作文时在结尾处会写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真是不得不扣的媚俗了。为了让他人感觉出自己的高尚和清明,常常会说一些高话套话,并还为此而沾沾自喜。只有当媚俗被揭示时,他才变得和人类其他的弱点一样可爱。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还有很都值得一读再读的部分,比如永劫回归,比如捷克的时代背景……如果你的思想不那么保守,可以好好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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