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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读书笔记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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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女人读书笔记《恋爱中的女人》读书笔记

严歌苓,近年来颇活跃的一个女作家,好多作品都拍成了电视剧,当初选《一个女人的史诗》这本书的时候就是想看看一个女人怎么写女人,翻开书才知道她原本就是剧作家。剧作家写小说,大多以情节见长,而我常常在操纵稍微复杂一点的情节的时候捉襟见肘,缺什么补什么,也算是歪打正着吧。

女人读书笔记2篇

一个处于江淮之间的脏兮兮的小城,空气里弥漫着油炸臭豆腐的味道,坐在台阶上给女儿洗澡的满口脏话的妇人,到处到是相骂的男人或女人,连空气都是油腻的……就在这样的背景中,走来了一个白衣黑裙蹦蹦跳跳的女孩子。这就是田苏菲,也就是小菲、小菲要革命去,为了一件果绿色领口结黑绒球的毛衣。跟无数红色经典剧比起来,严歌苓笔下这个投奔革命的理由多么轻飘飘,多么微不足道但又多么真实!一个市井里长大的女孩子,你让她到哪里去寻找伟大和崇高去?又有谁的生命是预先就设计好了的?一个偶然,一件小事往往就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事情就是这么奇怪,何况那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年代?这让我一下子就有了读下去的兴趣,文间充斥着的烟火气,人物在懵懵懂懂间显露出来的坚定与执着,人物纯到有些可笑的内心世界,都是吸引人的理由,让你心里充满了好奇,忍不住就想想看看这个女人漫长的一生中到底会上演怎样的故事,你拿不准你会不会被她的故事打动,但你还是想要读一读这个女人于“红色历史中的浪漫情史”。红色岁月,一个多少有些让人讨厌的词,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后者,浪漫。浪漫是每一个女人心中做不完的梦。

一个活泼漂亮的女文工团员,一个身经百战的旅长,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那么会是又一部《激情燃烧的岁月》,可偏偏杀出来一个能写一手漂亮小楷的俊雅的欧阳萸。光是名就有了明显的比对:都汉,欧阳萸。一个土得要命,一个透着修养,透着文化。一见钟情。老套的故事,却偏偏在老套中显出了一点不平常。都汉的不顾一切,欧阳萸的置若罔闻;都汉的热心辣肠,欧阳萸的随遇而安。可怜的小菲,着了魔一般选择了她的一见钟情,可她不知道,等待着她的是漫长的岁月里无尽的煎熬。

什么是浪漫?浪漫就是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无怨无悔地付出,哪怕明明知道他爱的不是你。没有人像小菲爱得那么彻底,那是因为没有人像她傻的那么彻底。跟田苏菲相比,外表超凡脱俗、仙子一般的孙百合,俗了。

用不着感慨什么,一个女人,能像小菲这样轰轰烈烈地爱一辈子,值了。没有小菲这样的女人,就不可能有欧阳萸的倜傥风流,以及他的高谈阔论,他的一部部作品。从这个角度来说,小菲是欧阳萸的娘,而孙百合,不过是水中的月亮。欧阳萸不傻,他明白这一点,所以,他到处留情,不断地寻找着自己的红颜知己,却始终依偎在小菲的怀里,让一个小女人用自己一辈子的岁月滋养自己的灵魂。

你奇怪吗?小伍跟老刘,两个革命者的爱情经不起考验,破了;欧阳萸跟孙百合,看起来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的爱情,经历了多少岁月的冲刷,碎了,碎得七零八落,片瓦无存,只有小菲,从始至终,爱得那么执着,也被爱得那么执着,就这么一个胸无城府,连女儿都说她爱得太笨的女子?

却原来爱是不需要技巧的,只要有一颗执着的心就好。表面上看起来小菲是输了,一辈子都没有赢得欧阳萸的心,但事实上她是真正的赢家,她赢得了两个优秀的男人,一文一武,一洋一土,一个一辈子当她是娘,一个一辈子疼她如父,哪一个女人有这样的福分?

因为单纯,小菲赢得了她想要的东西。就是那个欧阳萸,做了一辈子的梦,到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把自己的臂弯给小菲留着?

能这么去爱一个人,为他哭,为他笑,为他魂不守舍,为他优雅,为他粗俗,为他背熟无数的诗句,为他学会精打细算柴米油盐,小菲的一辈子,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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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完全凭自己的本能冲动去做事,这样才能体现出绅士风度。前提是你得有能力这么做。”

“她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他在另一个世界全神贯注地走动着。他的存在是那样宁静,就像凝固的空气中的一块空白。”

伯基说:“真正的肉欲和那种邪恶的精神放纵之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只有忘却自我,陷入无知之中,放弃你的意志,你才体会到什么事真正的肉欲。你必须先学会忘却自我,才会得到自我。”

他的身体像沼泽之火似的起伏汹涌着向她铺展过来。

他自己船上微弱的灯光在他身后撒下一片温柔的影子。

随着星期天白昼时光的消逝,欧秀拉的生命之血好像慢慢耗尽了。她空虚的心中充斥着深深的失望。她的激情好像因流血过多已经死去,陷入到一种虚无缥缈的状态之中。她枯坐在那里,感觉比死亡还要难受。

她就一直这么依偎他,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则轻柔地轻吻着她,吻着她的柔发,她的脸庞和她的耳朵,温柔地,轻逸地,宛如露珠垂滴一般吻着她。然而,耳边这股温暖的气息又使她心烦意乱,拨燃了原有的毁灭性的火焰。她紧紧地依偎在他怀里。伯基觉得他的血液如水银般在往上涌。

婚姻是社会的安排,我是这样认为,但这跟爱的问题无关。

古迪兰说:“我相信,情妇要比妻子更加忠诚——只因为她是自己的主人,可鲁伯特认为,一对夫妻比别的性质的组合更好,但是好在哪里,他也没法解释。

她那敏感的手指不知不觉地沿着他的大腿在移动,追踪着某种神秘的神秘的生命之流,她发现了某种东西,一种比生命更神奇的东西,在那儿,腹部下面,大腿的尽头,他的生命在很神奇地运动着。在大腿上面有着他的一种十分神奇的存在形式——他的生命的本质。

ps:还有本书的第二十三章和第二十四章 大段地关于性爱的描写 我看的书和网上的版本有出入,我认为是我看的书翻译地更好,接下来我会看这本书的英文版,到时候把它贴上来。

范文二

初翻此书,觉得这是一部言情小说,情节并不复杂,描述了两对情人悲欢离合的故事。我向来是不看言情小说的,但这次不知怎么的,看了它的序言后,禁不住往下读,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是劳伦斯,一个性格乖张却又坚持主见的人,他被评为20世纪最富独创性、又争议最多的作家之一。

以前从没看过劳伦斯的书,自然也就对他一无所解,只是听朋友偶尔说起过他。现在读完此书,感觉这并不是一部言情小说,而是一部严肃的作品,集中反映了作家的哲学思想和人生观。

此书中的男女主人公是杰拉尔德,伯金,古德伦和厄秀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伯金,从他的身上你能察觉到作者的身影,仿佛他就在我的身边,挥之不去,因为他更像一个人——我的男友。

我是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这部小说的。小说自始至终围绕着人与社会的关系层层展开。这部小说共分31章,每章的主旨旨在在谈论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者认为现代社会同人性是尖锐对立的。要么你做杰拉尔德、古德伦式的人,成为人形社会机器,让自己的人性归于泯灭,让社会耀眼的光环时刻照耀着你,但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却是一片荒芜。当进到真实人性的层次时,便一筹莫展,无能为力,举步维艰;要么就做一个伯金、厄秀拉式的人,做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他们在社会上是不得志而默默无闻的,他们害怕社会,诅咒社会,又想逃离社会,显而易见扮演了弱者的角色。不过他们能从社会范畴中跳出,进到真实个的人性层次。他们最终赢得幸福,尽管虚无飘渺。

透过简单的故事情节,它留给我的不是言情的荒淫无度,而是剖析人性与解救人性的哲学思考。作者劳伦斯忍辱负重想人们苦口婆心地阐释他的人生观,试图挽救人类于水深火热的思想荒原中。然而,他却被人误解,嘲笑,怒骂,甚至冠之以女人的儿子之名,最终在不惑之年郁郁而死。我能深切地体会到他那举世皆醉而我独醒的悲哀以及举目四望无知己的凄凉。他是可怜的,但也是勇敢的。

前面提到伯金像我的男友,的确。他是一个惯于独来独往的人,不爱交际,但却拥有敏捷的头脑,善辩的思维,睿智的眼神。跟他交谈,你会发现他是一本纯纯粹粹的百科全书。当然在这里且不谈他的智慧,只谈他的人性。

读此书时,我惊奇发现劳伦斯笔下的伯金形象与他竟是惊人的相似,甚至一个语气一个表情都是那么相似,这也是吸引我读下去的重要原因。伯金是个很自恋的人,他也是。每当与别人争论,即使他无理,也会拐弯抹角的抠出理来,让你有口难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

在别人看来,他是个弱者。独来独往,很少与人交谈,也不热心竞选活动。但是我知道他不是弱者。他是个艺术家,书法家和作家。他画一手富含韵味的画,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和浪漫的爱情诗。在这个偌大的世界上,好象只有我能理解他,。所以他常常来找我,直到我们成了男女朋友。

我们有个共同点,都安于孤独和宁静。所以在旁人看来,我们不是情侣,最多只能算朋友,因为我们联系甚少。我们相视而笑,因为只有我们才懂我们的爱情,他们不懂。

现在,他走了,去了更广阔的世界开创他的事业——写书。而我呢,依旧呆在校园里,过着循环往复的生活。我们偶尔打个电话,发条短信,相互问候一下,并不经常联系。因为我们都有自己的事情,也都明白,爱情诚然浪漫,但它不能养活我们,只有两人共同努力,把握现在的每一分钟,以后才能长久地在一起。

写到这儿,他的音容笑貌不知不觉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又一次想起了他,亲爱的你在远方过得好吗?我很想你,我在这儿很充实。

合上书本,我闭目而思,到底要做哪样的人?这个问题一直激荡在我的脑海中。人的一生只有短暂的几十年,如果为了面包,为了名誉而放弃自己的人性,成为社会精良的工具和优美的附属品,那么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我宁愿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不管别人的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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