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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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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9篇)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偶然的机会,在书店看见《女人的资本》这本书,当时简单的翻阅了一下,感觉很吸引人,便将其买回细细阅读。作者总结出女性独特的生存优势。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想每一位女性都能找到提升自身资本的好方法。如果能够对自身进行调节并加以运用,应该可以开创属于自己的幸福和美满的人生。虽然女人一直被划属于弱势群体,和老人、孩子一样属于被保护的人群,但是成功的女人也不是没有,比如说杨澜。女性的成功依靠的不是天生的容貌和魔鬼的身材,而是源自她美丽的心灵,而《女人的资本》这本书就蕴涵着巨大的内在力量,可以帮助没有自信的女人实现内心的升华。

人们常说,女人如花,其实这一点也不夸张,我感觉很恰当。有人说,女人的美貌可以成就她的梦想。不得不说,如花的容貌确实可以给与女人一定的优势,在某一些面试的过程中,出众的容貌确实是一个特殊的利器。然而我更欣赏女人优雅的姿态和时尚的品味。高雅得品味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自己去修炼,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自我提升,然后再从内而外的流露让人无法模仿的气势。

然而,只有这些是不够的,女人不仅要有高雅的品味,更需要为人处事的智慧。书中这样说:“女人可以不美丽,但是不能不智慧。唯有智慧才能更突出女人的美丽,并使它岁月常驻。”时光飞逝,当自己回首往事之时,如果发现自己一生是那样的苍白,是不是会感觉一生很空虚,了无生趣。智慧的女人首先要有好的心态,要自信,每天可以在出行之前,面对着镜子为自己打气:“我行,我能行……”自信的女人能认真的对待每件事物,而认真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女人。当然这还是不够的,女人还要有宽容的品德,凡事不要斤斤计较。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理性一点,不要总感情用事。

当然,做好这些并不容易,培养女人自己独有的资本不能过了今天没明天,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想当自己真的从内而外的流露时,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书中这句话写的很贴切“女人,不只是一朵娇艳的花,她还是一杯浓浓的咖啡,需要慢慢调配,才能喝到最醇得滋味。女人也是一本厚实的书,每一页都有每一页的精彩,需要用心写就。”女人,不是天生的弱者;女人,也有着动人的姿态。作为现代女性,更要坚强、独立、积极,即便没有出众的容貌,也不要自卑,要勇敢的追求美好,相信自己也可以变得风情万种。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4

课文讲的是邓稼先两弹之父是如何工作的,邓稼先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祖国,夜以继日的工作着、为我们的祖国做出很大的贡献。

邓稼先不怕艰险、工作艰苦,当他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一片庄稼地,而科技人员也寥寥无几,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换上工作服当小工,和建筑工人一起砍高粱、挖土、推车、和泥、盖房子。

邓稼先做事都是认认真真、不求回报。而我确实做每件事都是马马虎虎,应付了事,以后一定要学习邓稼先的精神。

同学们,只有我们现在好好学习才能长大更好的报效祖国,为祖国出一份力,将来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5

最近,我读了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引领着我跟随真诚、善良的爱丽丝去穿越充满有趣和新鲜的奇境。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她坐在读书的姐姐身边感到很乏味,刚好这时,一只白兔出现在她面前,爱丽丝尾随兔子而去,不慎跌入了兔子洞,并由此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她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遇见了会笑的柴郡猫,在叶子上抽烟的毛毛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黑桃国王……她不断探险,直到最后醒来。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梦幻世界,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十分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爱丽丝帮三个园丁躲避红王后的迫害,还在荒诞的法庭上大声抗议国王和王后对好人的诬陷,这不得不使我对她的勇气钦佩不已。

爱丽丝不仅善良,而且很坚强。她掉进兔子洞里,出不去了,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却还是严厉地对自己说:“起来,哭是没用的!限你一分钟内停止哭泣!”。

爱丽丝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好奇心对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小学生,好奇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成为我们长大后去探索奥秘的动力。

这本书,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古怪离奇却又充满幻想的童话世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特别是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我非常喜欢她,她那天真活泼、善良、坚强和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的性格,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生活中的我们要像爱丽丝一样,保留一颗善良的童心,还有一颗勇于探索的好奇心,更要在生活的磨练中学会勇敢和坚强。

教师点评:小作者思路清晰,结构安排非常合理。文章的开头就吸引了读者的眼球,接着介绍这本书的主要内容,然后就自己印象最深的内容结合实际来谈感受。而且感受颇深。从你的感受中读者们也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本书。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6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8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9

---《做最好的自己》

一、 作者简介

李开复,祖籍四川,1961年12月出生于中国台湾。11岁赴美求学,1988年获得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他所开发的世界上第一个“非特定人连续语音识别”系统,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1988年最重要的科学发明之一。而他开发的“奥赛罗”人机对弈系统,于1988年击败了曾获世界冠军的国际象棋大师。他还是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

二、 内容简介

在这本书里的许多想法都是作者在过去的文章或信函中表达过的。而且,如果由职业作家来写本书,语言以及文字一定能更加流畅、更加生动。但是,作者自己总有一种提笔写作的冲动,因为作者相信自己在青年一代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作者希望能尽力帮助他们。

作者深信,读者无法理解说教或难以产生共鸣的案例是不可能被读者接受的。在年轻人看来,发生在成功者身边的故事最值得学习和品味,最容易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如果说作者的写作还有某些特点可循的话,那就是,作者更倾向于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的案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虽然这本书不是一本自传,但是在本书中,也有许多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价值的事情。

三、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做一个真实的人是需要勇气的,除此之外,最好还要有出色的判断力,以便在适当时机保护自己。一个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够真诚和坦白,那么,就会得到众人的信任,并在人际关系、团队合作和交流沟通方面取得成功。

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三、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做一个真实的人是需要勇气的,除此之外,最好还要有出色的判断力,以便在适当时机保护自己。一个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够真诚和坦白,那么,就会得到众人的信任,并在人际关系、团队合作和交流沟通方面取得成功。

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书是读不尽的,就像是海一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关于她童年趣事的好书——《呼兰河传》。

书中写的呼兰河是东北的一个小镇,这里就是萧红小时候生长的地方。在这里有着她童年时快乐的回忆:“呼兰河城里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个园子,里面五颜六色的,很漂亮,很新鲜,让人感觉十分有活力。在园子里无论我怎样闹,祖父总是放纵我,宽容我。有一次,祖父蹲在地上拔草,我就给他戴花。祖父只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把他的草帽给他插了一圈的花,红通通的二三十朵。我一边插着一边笑,当我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就把我笑得哆嗦起来。等我插完了,祖父还是不晓得。他还照样地拔着垄上的草。我跑得很远的站着,我不敢往祖父那边看,一看就想笑。所以我借机进屋去找一点吃的来,还没有等我回到园中,祖父也进屋来了,那满头红通通的花朵,一进来祖母就看见了。她看见什么也没说,就大笑了起来......”。此时此刻,我的思绪回到了儿时与奶奶一起在田间的情景:奶奶在菜地里忙个不停,我也跟在后面鼓捣着,不一会,奶奶回头一看,着急地朝我奔来,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你这个捣蛋鬼啊!”隔壁的婶婶听见了一瞧,乐得哈哈大笑。原来奶奶在前面撒种子,我以为她在地里藏了好东西,随后就将之刨出。

萧红小时候还是封建社会,乡村农民都十分迷信,个个奉若神明的。有一个团圆媳妇,成天受到她婆婆的虐待,半夜都能听到她的叫声。后来家里人听跳大神的主意,用开水给她洗澡把她折磨个半死,她的病越来越重。之后,来了一位云游真人,用迷信的法子帮团圆媳妇治病,婆婆虽然信奉但是却舍不得给钱,团圆媳妇最终被折腾死了。读到这儿,我的心情无比沉重,我在想,不一样的时代,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仅感受到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还得到了一些启示,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不要抱怨自己的人生,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非常珍贵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平平凡凡,健健康康,这才是我们所向往的未来。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拥有了爱。我们也许是王室贵族,过着精致奢华的生活;也许我们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过着平凡的日子。但不变的,是家人的爱与关怀。从小到大,我见过多次父母的背影,但每一次的感触都不同。我在长大,他们在衰老,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有时一个人在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来,是否,我们正在看着同一片天空,同时想着彼此。

正如龙应台所说的,我和他们的缘分,是注定的。我们会目送着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的身影从大到小,从清晰到模糊,在彻底的消失在眼帘中,不再出现。

我们相见又相离,却很默契的,将思念融入在目送里,尽管分分合合,而那份爱却在时间的熬煮中越煮越浓,回味悠远千里飘香。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挎着一个小小的书包,不停的回望着人潮后的父亲。我还记得他离开时的背影,微微的关怀中却带着舍不得。那时他的背影很高大,靠在他的背上,就仿佛枕到了全世界。他的背很温暖,很宽大,给予人一种可以放下心的安全感。

可是长大了,家越来越远,可以相见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为数不多的相见里,我知道爱并没有消散,而是愈久愈浓。

还记得一次周末放假,父亲千里迢迢的到绵阳看我。那天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送我回学校,我竟不知时间居然这么短暂,相见几时又要分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是强忍着不让它掉下。而在我走进校门时,悄悄地回过头去看父亲,却惊诧的发现,他望着我的背影在悄悄地抹泪。

我的泪再也抑制不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落。父亲是个不爱言谈的人,其实他无声的守护,就是他对我爱的表达。在那一瞬间,我想过,要冲出去拥抱他。可是那仅有的矜持却让我深深地停止了我的脚步。我正在校门内,看着他的背影,目送着他渐行渐远。

如今,我已经长大,而那些小时候经常说的话,却在年龄的增长中变得越来越羞于说出口。我们父女俩,有时只是沉默着望着彼此的眼睛,最后又默默地离开。

也记得有一次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求是和父亲看一部电影。我打开了那部当前最热的电影——《摔跤吧,爸爸》。巨大的屏幕在巨大的电影院里面闪着,里面的情节却让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落下。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坐在我旁边的父亲,我偷偷的侧过脸去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爱其实很容易表达,而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读出了父亲对我深深的关怀。不是那样的轰轰烈烈,虽然平凡,虽然可以让人不轻易间忽视,但是它含着爱的味道,有着沉重的分量。爱就像埋于树根的酒,会随着时间的推远,变得越来越醇厚,香味溢出地表,弥漫于树周围,散发至空气中,回荡着悠长的浓香。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转眼国庆就过去了,发生了的事情,记录一下。

无聊了一两天,身体小郁闷了我一下,所幸睡个觉就好了。

刚刚才完成宋奶奶的作业,57页,全是E文,200多道题,一个一个在E文书里抠答案,开始还挺认真的,边学边做,到后来只是疲于应付了,现在觉得很反感了,好端端的一件事情,看看专业上的经典书籍,学学E文,多好的出发点,最后却变味了,拿个中文版放一旁找答案,实在没劲,却没有办法,不往下说了,否则都要抨击中国教育了。

去ehai研发中心呆了几天,作业在身,拼命写作业了,并没有着手具体任务,倒是成了ehai做饭的了,还好,他们觉得口味还行,每次都吃个精光。原来会做饭也有用武之地啊。

去康哥和二老板家了,康哥的房子好精致,二老板的家真远,不过最吸引我的是他家居然父母、他和他大哥住在一起,好爽啊,这么大了还可以住一起,吃饭的时候多有意思啊,那么多人。其实还想了一个问题,你说这么好的家庭氛围,又有稳定的工作,又是有实力的牛人,干嘛还要熬夜、不归的艰苦创业呢?MS因此和女朋友关系处得不是很好。想到后来,我更多的是佩服,是关于人生到底追求什么的一些思考,“对世界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你要走的道路”,二老板说的。

有哥们遇到极其棘手的问题,搞得我恐惧加郁闷得不行,真的要祈祷那样的事情不要在自己身上发生,哪天有空了想去雍和宫烧烧香去。

还有一点想法想说,写blog的初衷是要作为技术积累的一个手段的,就像博客园那些人们,想有个研究技术,交流经验的地方。很显然,现在blog的内容是偏离了这个初衷的,一个大男人,写些日记似的东西,总会觉得有些无病呻吟的味道。所以,我决定在博客园申请一个新博客,专门写些技术和经验上的东西,当然,我知道写那样的文章的难度,没有一些深刻的理论理解和具体实践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我想可以从读书笔记之类的东西慢慢来。而这里,当然也会继续,毕竟生活上的东西一样是值得记录和思考的。

整个假期还剩下最后一项活动,今天晚上去见三个月未见的哥们了,大闸蟹啊,我来了~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真的很”伤”,可哀伤之余,又不得不引人深思:为什么一个天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呢?

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可因其父母把他当作赚钱工具,不让他读书,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从全文来看,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与方仲永堕落成常人绝对也是最最分不开的原因之一,便是他父亲的所作所为。

仲永那时还小,虽然天资聪颖,但并不能辨别是非。父母们也正应该在孩子像仲永一般大的时候,多灌输正确的思想,让他们多读书,多增长知识,更何况仲永还是一个神童,若让他好好读书,长大必然会成为一个才子。可他的父亲却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竟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以至于变成后文的”不能称当时之闻”和”泯然众人矣”。

但是他堕落于常人,却也跟自己分不开关系。

作者王安石在本文中曾写过他在仲永12、3岁的时候见过他,虽依旧有些才华,却不如以前了。也就是说,仲永这时还算是一个天才,现在再好好读书,也为时不晚,还是能小有成就的。而且仲永也12、3岁了,已不再懵懂,可以不必当作父亲的赚钱工具了。可仲永却依旧听父亲的话,每天走遍全县,作诗,写对子,收报酬,丝毫没有一点觉悟,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改变,也正是这一点,使他错过了最后一个机会,从此碌碌终生,泯然众人。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仲永着实令人哀叹,但我们现在更为重要的,则是不要让后人或身旁的人在”伤”字后面加上我们的名字,那样就比仲永更加可悲了。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我被主人公雷米勇敢、坚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它讲的是小小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的穷困潦倒,后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

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来湘已经一年了,除了长沙其余地方都没有过多的游览,刚好趁着这个暑假就想去湖南的各个角落好好玩玩,在省图书馆,又一次拿起了沈从文的文章,再一次被《边城》吸引了.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

另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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