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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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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 篇1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

《疯娘》读后感(通用18篇)

它讲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作者的家乡,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作者的父亲家里很穷,他的奶奶见那个女子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做儿媳妇。这个女子生下作者之后,过了两年却被奶奶赶走了。这两年,村里的同伴都嘲笑作者有一个疯娘,但是作者却还是想要见见自己的母亲,终于有一天,作者如愿以偿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自从作者见到了母亲以后,便对她产生了反感。

几年后,作者已是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高中生。有一次,他的母亲来给他送饭,顺便给了他十几个野桃子,作者说很甜,很好吃。作者的母亲很高兴,在回家的路上又去那个山坡摘野桃子。第二天,他的婶婶找到他,问他的母亲昨天有没有送饭,作者说他的母亲送完饭就走了。婶婶告诉他,他的母亲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于是作者便和老师告假和婶婶去找他的母亲。当走到那个山坡时,作者看到了自己吃过的野桃子,便对婶婶说母亲给他送过野桃子。作者向前走去,看到了山下熟悉的身影,和婶婶着急的跑下山,等到了母亲的身边,看到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黑色,作者的眼睛便模糊起来,他叫了一声以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叫出来的——娘。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作者搂着自己的母亲,哭着说道:“娘,都怪儿子不该说桃子好吃……”

高考后,作者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所大学。他沉重的把自己的录取书放到母亲的坟墓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虽然作者的母亲是疯子,但她对作者的爱却是真实的。

《疯娘》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3

人人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的确,母爱如那既温柔,又如连绵不断的水一般,保护着我们。

文中作者有一个让他感到难堪的疯娘,他厌恶疯娘讨厌疯娘,可他的疯娘,却从未改变对儿子的爱。

这篇文章,让我最受感动的莫过于疯娘为作者摘野桃后带给作者,作者说好吃,疯娘便在回家的路上又去摘,可为了一个桃儿,失足落下悬崖,等作者他们找到疯娘时,疯娘躺在崖下,身边散落了一地的桃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不肯松手……这是怎样的母爱啊,这位疯娘,因为对儿子的爱,硬记住了从家到儿子学校的路,坚持每天为儿子送饭,在儿子面前,她从来不像个疯子而像一位真正的母亲;在儿子被欺负时,为儿子撑起一片天,在儿子说桃甜时,疯娘就一下子记住了儿子爱吃,还要摘来给儿子吃……

读这篇文章时,我眼睛一直湿湿地,感动作者不再嫌弃疯娘,也感动于那疯娘对儿子深沉地、如平静的大海一半的母爱!

一首诗歌中说过“无论我们走地有多远,却总也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这句话多能衬托出疯娘在几年中能忘记无数人,却忘记不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心心念着的儿子!哪怕自己的儿子那么嫌弃自己,也在儿子受欺负时,帮助儿子!

母爱值高大我们无法测量,母爱之浩瀚我们无法衡量。

我们在母爱面前,人人都那么渺小,一位母亲可从在孩子遇到危险时爆发出强烈的母爱,就是为了孩子能平安,能快乐;所以,让我们去尊敬每一位母亲,每一位伟大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4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疯娘》读后感 篇5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疯娘》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从文章里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感受到了一个疯子母亲单纯的内心世界。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疯娘》讲的是一个年轻疯女子悲惨的一生,和她如何疼爱自己的孩子。作者的妈妈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但是,把作者生下来以后,她就不再是个疯子,她更是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在被奶奶赶出家门之后的 5 年里,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出生后只抱过三分钟的孩子,更是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闯了大祸。

虽然她是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为让作者喊她一声娘,付出了许多代价。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给儿子送饭, 20 公里的羊肠山路她竟然牢牢记住了,她必竟是一个疯子!尤其是最后一段,我忍不住哭了,只因为儿子说桃子甜,她就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悬崖上摘桃,死后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黑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心里想着的只有她的孩子,她是多么爱她的孩子,没有怨言地爱着。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我惹过妈妈无数次,跟她顶嘴,让妈妈生气,伤心,但妈妈还是每天陪伴着我,照顾我,分担我的快乐,忧伤,无怨无悔。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妈妈,我爱你,我懂得了你的爱,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的无知。”

母爱是伟大的!伟大的让我有些无法形容,它是每一位母亲从内心深处流淌的,最纯洁的,最无私,最真挚的爱!世界上没有贫穷的母亲,没有丑陋的母亲,没有老迈的母亲,只有一个愿意用生命呵护你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7

《疯娘》是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深深打动人的心。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球球的孩子有一个“疯子妈妈”,球球的妈妈生完球球后便被球球个奶奶赶了出来。后来奶奶一直很后悔,球球开始很想妈妈,但妈妈回来后又觉得妈妈很令自己没面子,于是对妈妈很冷漠。球球的疯母亲对球球一直好,当球球被人欺负时,她去保护球球……

正当风平浪静的过了一阵子,不幸发生了,球球的妈妈为了让球球吃上桃子,在危险的悬崖上摘,一不小心摔下悬崖,手中还紧握着一个桃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回想着那位“疯了”的母亲。这位母亲虽然不懂世间的冷漠,但那么伟大无私,有着每一位母亲的深切的母爱。

这时,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那天,我看见我们班同学周知昊有一件很轻很软的衣服,我回去后便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为我织一件,并再三叮嘱要漂亮一点,生怕自己的比同学的不好看。

妈妈满口答应,在紧张的时间里为我织毛衣。入夜了,大家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卧室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忘关灯了,便走了进去,只见妈妈冻得红红的手为我织毛衣,双眼紧盯着棒针丝毫没有发现我。这时,我心酸滋滋的。

后来,当我和妈妈看电视时时,我沉浸在有趣的电视情中,妈妈却沉浸在无味的织毛衣中。当我美滋滋地在喝牛奶时,妈妈总是匆匆向嘴中塞一粒酸滋滋的话梅糖,手总不离织毛衣的两根编织棒针。不论天是寒是暖,妈妈做完家务活总是坐在沙发上,在干什么?当然是在为我织毛衣。

天气冷极了,我穿上了妈妈的“母爱”牌毛衣。

是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让我们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吧!

不要让妈妈伤心,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女吧!

《疯娘》读后感 篇8

今天我又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封面上画着一个女人,她的打扮很特别,一件老式的对襟衣。配的却是一条最时髦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古里古怪的船型鞋,最奇怪的是,那件老式的衣服外还有一条最老式的红色大围巾。这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蜜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孟小乔是个五年级的女生,在神秘的仙女湖,遇见了一个愿意去她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的人就叫蜜儿,蜜儿完全符合孟小乔妈妈的标准,所以她当上了孟小乔的保姆。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蜜儿有一个大箱子,里面都是些奇怪的玩意。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深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赞美的评语……我沉浸在生动‘丰富的故事中,一口气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现在的小学生在功课重压下的真实生活状态。杨红樱阿姨的文笔里充满了对孩子们快乐生活的期待。我喜欢文中的蜜儿,并不是应为她很神奇,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了许多人,如:他用实际行动让那个12岁的小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知道一个善良、有爱心过的人会永远美丽、快乐。不要有一颗嫉妒之心,你要坚信,你会比别人更出色!

《疯娘》读后感 篇9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疯娘》读后感 篇10

坚持短短只有两个字,但许多人却理解并不到位,并难以做到,包括我。读了《埋在雪下的小屋》后,我对坚持有了更深层、更广泛的理解。

这篇小说采用了故事顺叙和回忆插叙的手法,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内容令人感动。它主要讲述了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到雪山里追捕一只小白鹿,在一间小木屋里歇息时,不料一起喊叫的声波引发雪崩,积雪掩埋了小屋,他们被困住了,期间虽然他们产生了一些矛盾,但一直坚持挖雪,终于打开了一条通道,最后大野为了救大家而牺牲了,其小伙伴十天后重见天日。 他们在黑暗、饥寒交迫和缺少工具的环境下坚持挖雪来寻找逃生的通道,就在毫无希望时他们仍然没有放弃生还的欲望。这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本领带给他们的坚持。

我被他们正确抉择坚持方向、求同存异的精神所震撼。四个孩子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8岁,他们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成功处理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和挑战,最后正确选择了应该共同坚持的目标,相互理解、互帮互助、齐心协力地挖雪,直至最后成功。

四个孩子中,最大的是大野,他非常果敢,懂得关心他人,森森病了,大野就让他躺在床上;林娃很冷,大野坚持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他穿;又饿又累时大野仍然拿着木头奋力挖雪,直至倒下牺牲大野是个好哥哥,这个小男子汉的行为可歌可泣!他的坚持是团结友爱的体现,让其他伙伴们获得了重生!

生活中,我们需要学会坚持、乐观、坚强、团结。诚然,我们不太可能遇上大野他们的经历,但在一个个集体生活和学习的小事中,我们遇到困难时应该团结协作、迎难而上、坚持到底,直至最后的胜利。

《埋在雪下的小屋》中小伙伴的成功生还告诉我们,不论遇到什么困难,生命最重要,没有迈不过的坎;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地做,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不被困难所吓倒,勇敢地往前冲,总有一天奇迹终会出现的。

《疯娘》读后感 篇11

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疯娘》读后感 篇12

在国富论中,第四章起名为论政治经济学体系,可通读全章,看到更多的是亚当斯密对重商主义、限制进口、出口退税、奖励金、通商条约、殖民地等涉及国际贸易的内容,可能在亚当斯密的概念中,凡涉及国家干预经济的内容就属于政治经济学。

由于我所理解的政治经济学更多的是强调国家与市场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国家维持社会稳定及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管理制度,所以在理解上,无法同意亚当斯密将自己所写的第四章纳入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在我看来,重商主义、限制进口等更准确而言应该归属于国际贸易的内容。

这里有一个名词解释一下:

“重商主义——18世纪在欧洲受欢迎的经济管理体现,它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顺差——既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能获得的财富,这是16、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者说经济体系,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

这个理论目前依然有许多经济学家引用,包括中国国内目前奉行的国际贸易政策。从具体表现上看就是,为了维持贸易顺差,一国政府会倾向于通过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出口退税(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奖励金(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等手段,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提高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出口大于进口的目的,达到吸收贸易逆差国的资本流入本国,借以提高本国的资源条件,从而增加本国的国民总收入,以实现经济的增长。

亚当斯密由于是坚定的市场经济倡导者,其一直提倡小政府理念,所以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第四章几乎每页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意思——重商主义提出的绝大多数的维护贸易顺差的手段,都在某种程度扭曲了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决定性作用,从长期看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国家应该减少监管,应该放手由市场自发调节进出口。也许是由于时代背景,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亚当斯密并没有完成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只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与重商主义观念不一致的思想和理论。

回到现实,回到本文所述的国际贸易体系,在我看来,国际贸易的最大作用和好处主要是两个,其一让市场扩大,其二促进了社会分工并使得生产效率提升。市场扩大比较容易理解,比如中国目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商品生产国,各种细分市场的商品,尤其是家电类产品(手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其主要生产地都是中国,如果没有国际贸易,中国已经形成的生产体系就会出现生产过剩。所以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因为国内的生产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自己的工业体系,短期内实现改变不是太现实的事情,所以相比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中国都更需要国际贸易的自由但又有序的发展。但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追求贸易顺差呢?我的观念是,贸易顺差来源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也有限度,贸易顺差用最简单的言语表述就是,我们通过劳动及资源投入,生产出来了商品,但本国消费不完,那么就出口到外国,而外国给予的是本国无法流通的纸币,其实这种贸易顺差实现的外汇储备,类似一种债券。也就是逆差国用债券,购买了顺差国的各种商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短期看顺差有利,但长期看,贸易顺差就如同几个世纪前的殖民地一般,顺差国就是逆差国的殖民地。

更简单的说,我反对维护贸易逆差,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出口等于进口是对一国人民最公平和合理的劳动奖励。

除了顺差逆差外,关税、出口退税等都可以单独成文书写,本文不做累述。

希望看完本文,你对重商主义有所了解,对国际贸易有初步认识,最好能理解贸易顺差的意义和缺陷。

《疯娘》读后感 篇13

每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智慧,建设祖国的海岛。我读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战士小高的那颗爱国的心。

“我”和小高一起前往宝石岛驻防。小高刚去黑龙江探亲,抱着一个纸箱回来了。“我”就有意同小高开玩笑,说纸箱里一定装着好吃的东西。小高却说,纸箱里装的是一些昆虫。“我”非常奇怪。傍晚,到了宝石岛,“我”和小高去参加“尝瓜会”,大家一起品尝了岛上的第一个西瓜。“我”从“尝瓜会”上得知,原来,由于没有昆虫授粉,岛上种东西需要人工授粉。小高带昆虫到海岛上,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让植物更好地生长。

小高是一名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他的任务是为祖国保卫海岛,建设海岛。小高有一颗爱国的心,他一丝不苟地执行自己的任务,甚至想到了从家乡带昆虫来给植物授粉。这件事情,充分地体现出他的爱国之情。

我现在没有能力为祖国作大的贡献,但我也可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自己的爱国之心。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几位同学办“爱国主义”主题的手抄报,其中就有我。回到家,我们几位同学都非常认真地办了手抄报。我们精心地设计手抄报的版面,找到赞美祖国、歌颂祖国的散文、诗词和格言,一笔一划地抄写在手抄报上,还把插图画得非常漂亮。同学们这样做,就是热爱祖国的一个表现。我们现在就要有一颗爱国的心,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

爱国,不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象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就是一位爱国的人。

《疯娘》读后感 篇14

我不是很喜欢读书,但是有一本书却使我很快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就是《谁动了我的奶酪》,作者是一个医学博士—斯宾塞.约翰逊。

故事是这样的:四个主人公的奶酪被分享光后,两只小老鼠能迅速适应变化,采取行动。而两个小矮人则相反,直至过去了很长时间,小矮人唧唧终于改变了想法,决定克服心中的恐惧到迷宫里去寻找新的奶酪,而小矮人哼哼还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还在等着奶酪回来。

在寻找中唧唧明白了很多道理,并把它们一一写在墙上.经历过千辛万苦,无数次的失败.迷路,唧唧终于找到了大量的奶酪。他并没有贪婪的去享用这些奶酪,而是决定只带上一点点,再去寻找新的奶酪。

如果问我在生活中像他们四个中的哪一个的话,我想我是哼哼与唧唧的结合吧。我想唧唧一样打算未来的一切,准备接受变化,又像哼哼一样当变化来临时,又有些恐惧,不能按计划坚持下去。

我想《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我受到很大的启发,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

《疯娘》读后感 篇15

如果说年少轻狂,那么那时的疯狂,便成了这一辈子能笑着说出来的回忆。如果没有十全十美,那么留下的遗憾,也许就多了几分神秘的假象。几十年后,岁月换掉了容颜,也泯灭不了那一段美好又不完满的青春年少。

龙应台等人著的这本《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多收录了曾经刊登在报上的回忆散文,有几篇同是叙述在中国台湾的生活往事,也有在其他地方的。似乎读书的人,懂得如何把一天用文字保存,以免记忆太多掉了些许。

看完这本诉说回忆的书,有点后悔去读这样伤感的故事。明明青春尚好,明明风华正茂,却担忧着将来会出现的种种。

偶或无法自拔,心想着,宁可看一些都市言情,或热恋或分手,或苦苦追寻前任无果,或参加梦中情人的婚礼最后自己却草草了事。也再不想看那些回忆,关乎生与死,关乎爱与时间,关乎疾病与生命。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尚青春时看这些写年老者的无奈与伤感,写韶华飞逝、色衰爱弛,看临终者再无最后的力气吐出对生的渴望,看老人痴呆不再认得曾经最疼爱的人的心酸,仿佛自己已是暮年之人,将自己处于那样无尽绝望的环境,想象着一件件事在自己身上同样上演,问自己能否熬过那些需要耗尽眼泪的时刻,不禁心里一颤。

于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这些还未到来的情节。也许每个人迟早会面对分别,也一定是要等到黄昏时,已经历了世间沧桑,看淡所有冷暖,看尽远近,看穿生死,到那时,所有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即使回忆,也不会想现今这般地怨恨时不我待。

有许多故事,读起来升降沉浮。有时竟会羡慕那些起起落落,会以为这样的生活来得深刻。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场惊天动地,无论是经历灾难还是爱情。如说心跳加速,一定会有,但多半是平淡无奇的每一天。这辈子若说有80岁,便有约三万天,怎么可能有那么多起伏。再说,有升就有落,到头来发现,简单与本初,本身就是一种美丽。

也许我该换一个着眼点来看这本书。有一个章节的小标题是“趁现在,此生未老”。现在,就是最美好的状态。一切都有希望,现在,永远值得我们去珍惜。

《疯娘》读后感 篇16

轻轻合上书,指尖缓缓划过封皮,心中仍有阵阵悸动,久久不能平复。这是一本集爱、死亡与生存的选择于一体的书,是一本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的书,也是一本无法让人轻易放下的书。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的世界一片混乱,这让她觉得生活被笼罩了一抹灰色。迪伦勇敢地决定去看望未曾谋面的父亲,不幸的是,火车运行中突发交通事故,当迪伦拼命逃出火车时,发现眼前是一片荒原,而她也许是唯一的幸存者。

远处荒原的山坡上坐着一个男孩,是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个年龄与迪伦相仿的,有着金色头发与深邃的钴蓝色眼睛的男孩。迪伦不得不听从他的安排,在荒原上跋涉。途中,崔斯坦告诉了她事实的真相——她是唯一一个遇难的乘客,迪伦坦然接受了现实,这让崔斯坦不禁对这个年轻柔弱的灵魂产生了怜爱与同情。

一路上,他们相知相依,穿荒原,过沼泽,攀高山,从恶魔凶狠的围攻中一次次死里逃生,抵达一个又一个安全屋,越是美好的时光越是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分别的时刻还是到来了,当迪伦跨过终点边界线后,她的灵魂也来到了天堂,这也意味着与崔斯坦永远的别离,没有崔斯坦的天堂对于迪伦来说只是一座华丽却荒凉的城堡。于是,她不顾灵魂会灰飞烟灭的危险,毅然决定原路返回寻找崔斯坦,在经历各种劫难后两人终于重逢,并一起回到了人间。

在迪伦的灵魂通往天堂的路上,崔斯坦无疑是迪伦的摆渡人。他关心、保护着她,而迪伦从天堂返回荒原后想方设法与崔斯坦重回人间的时候,迪伦似乎又充当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怯懦胆小的女孩蜕变成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勇者?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迪伦已经更加勇敢、坚定了。她敢于直面内心的恐惧感,不惧怕困难与艰险,不再退缩,犹豫不决。在这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无疑是崔斯坦。他一路引导着她、安慰着她、帮助着她,开拓了她的视野,让她体验到了未曾有过的感情,使迪伦的灵魂完成了成长与救赎。

生活中有许多细微的人和事,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你,也许是老师的谆谆教诲,也许是父母的苦口婆心,朋友不经意的问候,与路边流浪小猫小狗深情的对望……不要轻视这些细节,这可能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在冥冥之中向你透漏讯息,这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愿我们都能摆脱怯懦的囚笼,愿我们在他人的引领下充满希望,信念坚定,愿我们都能遇到灵魂的摆渡人,更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其他灵魂的摆渡人。

《疯娘》读后感 篇17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疯娘》读后感 篇18

在这次校阅读节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妇人》这本书,因为我从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会了不少知识。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他的作者是美国的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它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大姐梅格,二姐乔,艾米和贝思以及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故事。在成长过程中,他们都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的爱戴;艾米想做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变得成熟稳重了。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淑女风范,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信念。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主义精神; 我懂得了坚强,学会了要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学会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的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提醒着我,要坚强,要珍惜,更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妇人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小妇人》这本书,它讲的是梅格、乔、贝思和艾米四姐妹的事。

虽然她们贫穷,但是她们快乐,是富人家的孩子永远没有的快乐。她们中最小的也只有12岁,但她们在不停地工作着,永远在做“朝圣者”的游戏,劳里也参加了她们组织的“繁忙蜂社团”。

劳里是马奇家的邻居,他家很有钱,但在没有认识四姐妹时,他是很寂寞、很孤独的。但是在乔的一次突然来访后。劳里的生活就不那么孤独了,在马奇父亲病重时,劳伦先生给予了她们帮助,在贝思病危时他也给了帮助,因为马奇太太给了他们一家很多精神上的帮助。最后,梅格嫁给了劳里的老师——约翰.布鲁斯先生,马奇先生也赶回了家.开始了新生活。

本书中人物不少,其实主要人物是乔,因为作者的性格和乔一样,通过乔你就可以看到作者了,还有,文中的大部分人物都是现实中的实有人物,作品中描写的事情也几乎是现实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作者才能描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幸福、快乐和金钱没有联系,幸福是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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