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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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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

这个寒假,我又重新阅读了《史记》这本书,脑海中思绪万千,《史记》读后感。感到这不仅是一本记录册,更是后人优秀品质和丑恶心灵的演绎剧本。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6篇)

给我感触的一则故事是——《赵氏托孤》(《赵氏孤儿》)。这个故事的主演有三人,程婴、公孙杵臼和屠岸贾。程婴和公孙杵臼是中心耿耿的忠臣,而屠岸贾是心术不正,企图谋朝位的_臣。他们一路争斗,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的亲人,也要保住赵氏的血脉。这儿让我十分震撼。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们二人不惜一切保护这赵氏的血脉,就算是为国,也不会不惜所有的一切吧!从此我就被那舍生取义的精神真正震撼!

司马迁用自己巧妙的构思将这些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将他们的品质和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仿佛让读者身临其境,一丝一丝观赏着这些传世美文。

读着读着,我的心灵被这些故事所占据。我开始敬佩其作者,了解起作者作书经历。司马迁是在狱中花了16年编写了这本《史记》,他不畏苦刑,一心专注《史记》的人物,我无法想象他经历了多痛苦的折磨,但他为《史记》的一片心意展现在我的脑中。司马迁坚强的品质又一次在这本书上刻下了一个不朽的印章。

让我们学习《史记》中人物的坚贞不屈,让我们学习《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的优秀品质!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著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著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著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如实记史。

《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3

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4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

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所著的,讲得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与一只猫和一个三口之家的故事。

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入了一个野餐篮,它没想到离开了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的纽约,柴斯特幸运地遇上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使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蟋蟀柴斯特在自己功成名就后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康涅狄格州的自由自在和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故乡的树桩家。

先看看我,再看看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它不为荣誉而动摇,它也不忘故乡的旧友之情,它虽已是纽约一带十分有名之人,但它对它的故乡里的小溪、树桩、柳树、草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依旧像过去一样热情,这是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不可多得的品质!塔克,它幽默、聪明,虽然有一些市桧,但有时也并非如此吝啬,就说那次柴斯特由于梦游时吃了“柳叶”造成2美元的损失,这2美元最后都是由塔克交付的,这说明塔克内心绝对大方。亨利,它忠诚、憨厚,它十分通情达理,每一次在塔克与柴斯特为难时,它都能解开它们的苦恼。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悟到:做人要踏实,不被荣誉所动,做事要大气些,不能小气、吝啬,做决定要通情达理,不要自私,顾我不顾他。“做人就做好人,做事就做好事”,这是我的目标!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6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的作品。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安妮的小女孩的成长故事。安妮长着一头自己讨厌的红发,有满脸的雀斑,她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在安妮11岁这年,她阴阳差错地被凯思伯特兄妹领养,从此来到了绿山墙农场。但是农场的女主人玛瑞拉起先并不喜欢她,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安妮。后来安妮乐观、好强、热情、敏感、直率的性格,满脑子的天真梦幻和时常的出格言行让玛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还博得了邻居的喜爱。虽然安妮的`快言快语和粗心大意让自己常常惹祸,吃了不少苦头。但最终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院。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学业。

我被安妮天真活泼的性格吸引了,特别是她幻想的爱好。安妮刚来绿山墙农场,跟着马修坐马车时,路两旁正值花季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喋喋不休地幻想着它们的名字。当马修不幸去世时,安妮毅然退了学,放弃了学业与梦想,回家照顾玛瑞拉。这个瘦小的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懂得感恩。

相比之下,现在的小孩在父母的娇宠下,显得那么自私脆弱。一旦碰到些小难题,就措手不及,一心依赖于父母。在感恩这个话题上,他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他们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笑对生活,有乐观之心,坚强面对失败,感恩对待亲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温暖。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生活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会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时刻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那你就会发现,每一天的阳光都很灿烂!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7

今天,我看了中外神话传说---《女娲补天》这个故事,被女娲的善良和正义所感动。女娲创造了人类,给人们带来了幸福的生活。

在远古的时候,好战的水神和火神因为一点小事打了起来,这一仗打得非常激烈,从天上打到凡间,战争的结果是代表光明的火神胜利了,代表黑暗的水神失败了。失败的水神共工又羞又恼,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脸面活下去,便往山上碰,没想这一碰居然碰到了天上,天上出现了几个大洞,这些大洞每天都不停的出水,整个人间全都乱了,大洞把人间冲得就像海洋一样。

地上到处是洪水,山林燃起了熊熊大火,整个人类面临着灭绝的危险。在这个危难的时刻,女娲为了拯救人类脱离苦难,决心修补苍天。她燃烧彩石补天,燃烧芦苇吸水,砍掉乌龟的四足撑天……功夫不负有心人,天终天被补好了。

《女娲补天》的故事非常感人,也很神奇。她告诉我们,只要勇敢地担负起责任,没有什么是我们做不到的。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8

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叫伍子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眼睛炯炯有神,目光和电一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才子,还是个孝子。楚平王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做了太子的老师。楚平王让他的父亲写信然后让他们父子三人一起去送死,伍子胥的哥哥看了这封信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先到吴国躲一躲再说吧!伍子胥白天躲着,晚上赶路,眼看要到吴国了,可吴国查的很严,他愁到头发都白了,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和他极像的老人,伍子胥高兴极了,后来,伍子胥蒙混过关,假的伍子胥被抓了起来。到了吴国后在大街上要饭,公子光看到后把伍子胥带到了吴王面前说,想让吴王帮他攻打楚国,可公子光却一直反驳,伍子胥看出来他的阴谋,他想,那就等公子光成王之后在攻打楚国吧。现在的伍子胥一心只想着复仇,后来吴国去攻打了楚国,吴国赢得了胜利,但是后来秦国帮助楚国把吴国打败了。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这样三个简单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能只为眼前的事着想,而要立足长远。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适可而止,对不对呢?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9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国学经典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化的精髓,是华夏沃土灿若晨星的瑰宝。亘古历今,经典名句滋润了一代又一代华人的心灵,炎黄子孙在“经典”的摇篮里孕育,华夏儿女在“名句”的吟诵中成长。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国学作为中华文明的主要载体,像一根坚韧的纽带,将形形色色的中华文明之珠串连在一起,展现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其优秀的思想文化已超越时空界限,融入到世界文化和现代文明之中,成为了传之千古、放之四海的人类共有的文明与智慧的结晶。

“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但力行,不学文,任己见,昧理真。”

这一句就是教导我们学习文化知识要用心,要努力,要刻苦,要实践,要理论联系实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学习到真正的学问,我们才能够真正起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作用。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如果只重力行,对学问不肯研究,就容易执著自己的看法,而无法契合真理。

“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这一句告诉我们读书的方法要注重三到,就是心到、眼到、口到。即:用心记,眼要看,口中读,三者同步,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学习到真正的学问。读书时要有规范,读这一段,就不要想到另段,这段还未读完,就跳到另一段。学习某一科目知识,就不能羡慕别的科目知识,这一科目的知识还没有学习完,还没有完全掌握,就不能学习其它科目。

“宽为限,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心有疑,随札记,就人问,求确义”

这一句告诉我们学习文化知识和技能,一定要有,一定要刻苦用功,绝对不能投机取巧。遇到难通的地方,要专心研究,只要功夫到了,自然就能通达了,这正是 所谓书读千遍,其义自见的道理。如果反复思考,还不能了解的话,就用笔把问题记下来,向有关的师长请教,一定要得到正确的答案才可放过。

“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墨磨偏,心不端,字不敬,心先病”

书房要整理得简单清洁,四面墙壁要保持干净,书桌清洁,所用的笔、砚、台要摆放端正。磨墨磨偏了,就表明这个人读书的目的心术不正,乱写字的学生,就表示这个学生的学习心态有问题。我们一定要爱护好自己的学习环境,把学习的环境维护得井井有序,才有益于我们的学习。懂得从人的微小动作去观察每个人是否有用,有才,这确实是很有道理的。

“列典籍,有定处,读看毕,还原处,虽有急,卷束齐,有缺坏,就补之。”

存放经典著作,要有固定的书架或书柜,每一次读书之后,要将书放回原处存放。书本有残缺或损坏时,应补好,你爱书,书就爱你,有一份恭敬就有一份收获,十分恭敬就有十分收获。这一句是告诉我们爱惜经典著作是一件头顶大事,没有一件事情能够比爱惜经典著作更重要。我们要像敬爱尊长一样敬爱经典著作,要养成有条不紊、一丝不苟的认真态度,这是对中国文化的敬爱和尊重,

“非圣书屏勿视敝聪明坏心志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为一个学子,从小就要立志读圣贤之书、学圣贤之教、行圣贤之道,不是圣贤之书,则千万不能看,若在学习圣贤之教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时,绝不能自暴自弃,而是应以圣贤为老师,为楷模,长期熏习圣贤之崇高品德,做“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榜样。这一句教导我们一定要接受圣贤之教,学以致用,做人决不能自暴自弃,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改变命运靠自己的力量。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这是适时的自嘲,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同样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这句话出自《世说新语》简傲三,讲得是钟会请众名士拜访嵇康却被无视,当他准备离去时,嵇康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意思是:我听到我所听到的而来,我看到我所看到的而去。这实际就是句车轱辘话,但在钟会这里却有了不一样的效果。在良久的等待后,钟会面对嵇康率性的问话,以问为答,在自我解嘲的同时,展现了与嵇康相同的旷达的生活态度,留下了这段佳话。

这就是自嘲的妙处。

自嘲要用,要会用。首先得判定是否需要,钟会面对尊敬之人,自然不能也不会为等待生气。嵇康发问何尝不是钟会展示自己的机会?

其次看场合、气氛等。大家都是不羁之人,钟会适时适事的侃上几句,不仅能让自己体面脱身,打破尴尬的局面,又能展示自己豁达大度的胸怀,何乐不为呢?作文而如果不分场合自嘲,恐怕就是自己不自信的心理作怪了。

自嘲是幽默的最高境界,能合适地运用自嘲的人绝对是一个自信的人。因为自嘲是拿自身的失误、不足甚至生理缺陷来“开涮”。不羞不耻不遮掩,反而将它们放大、夸张、剖析,最后还要会引申发挥、自圆其说,所以会自嘲的人同时是一个聪明的人。抗战胜利后,张大千的好友为张大千践行,特邀梅兰芳作陪,宴会伊始,大家请张大千坐首座。他说:“梅先生是君子,应坐首座,我是小人,应坐末座。”众人不解其意,张解释道:“俗话说’君子动口,小人动手’梅先生唱戏动口,我作画动手,我理该请梅先生首坐。”张大千自嘲为小人,看似自贬,却在幽默中将尊敬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这也正是张大千的谦逊和豁达的人格魅力。

当然,我们必须清楚,自嘲不是自我辱骂,不是出自己的丑,一定要把握分寸。

学会自嘲,巧用自嘲,不仅体现你的语言艺术,更是你豁达的人生态度。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我非常的敬佩鲁迅先生。或许是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起,鲁迅先生高大的形象便在我心中建立起来。

我并没有对鲁迅先生长大后的生活多么多么的感兴趣,我知道那可能是乏味的,充满战争的。小孩子都不喜欢战争。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儿时的趣事。于是便也喜欢上了保姆阿长。

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阿长是个奇怪的人。她是粗俗的。晚上睡觉时的大字,还有隐鼠的事情。小孩子都是讨厌这些的。然而她也是人让人佩服的。

虽然她有的时候会喜欢切切察察 ,十分啰嗦,睡相不好,之前我们都认为她是一个粗俗的人,没有文化。后来,她竟然送给了鲁迅4本他最喜欢的绘图的《山海经》,其实她也是一个爱孩子的人吧,心地善良,希望能给儿时的鲁迅先生带来快乐。她还懂得许多规矩呢,虽然有些确实是稀奇古怪,比如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不难看出,鲁迅先生对她有着深深的怀念与尊敬。阿长辞世三十多年,却不知道她的姓名与经历,长大后的鲁迅先生有一种淡淡的愧疚。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是鲁迅先生对他的保姆阿长深深地祝福之情。这时的阿长,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荡在我们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怀念。

阿长在社会上的地位其实很卑微呢。但她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保姆,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其实现在像阿长的人非常的少,但尊敬他们的人却少之又少。

长妈妈这样一个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先生饱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长妈妈,我们都尊敬的人。

虽然没给这个世界留下姓名,却因为鲁迅先生笔下的回忆录留下最闪亮的光辉。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早在高中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面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己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己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不过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朋友也是要记住的,在记忆被冲淡以前,我们需要永铭记。”

史学佳作《史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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