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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杜绝高空抛物有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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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婆婆抱着出生刚满40天的小孙女在小区晒太阳,一块水泥块从天而降,打破了小孩子的头颅,脑浆溢出、小孩当场休克。这是2014年11月20日发生在武汉市汉阳世纪龙城小区的一幕。目前,这个小孩子虽已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可还是留下后遗症。5月26日上午,武汉市城管委信息宣传处处长叶志卫、市城管委青年志愿者及武汉市级电视台、市级纸媒、网媒记者,到汉口澳门银座一出租屋,探望武汉市首例高空抛物受害婴儿及其家属。(详见5月27日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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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但回想起来仍令人心有余悸。现实生活中,一些居民往往为了一己之便,将家中的塑料袋、果皮、纸屑等所有垃圾,都往楼下扔。因而,有人形象地称其为“垃圾炸弹”,是一点也不为过。笔者以为,这种高空乱抛杂物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自私自利行为。楼上居民为了自家干净,却全然不顾周围环境的好坏与他人的安全。他们的做法说明其缺乏城市主人翁意识,缺乏爱护城市的自觉性,文明素质低下,社会公德意识缺失。

高空抛杂物除了影响环境卫生外,更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譬如,往楼下扔酒瓶等就很容易造成伤人甚至死亡事故。而笔者所居住的小区就曾发生过楼上居民扔烟头而烧坏了楼下被子的事情。因而,高空乱抛杂物这种极不道德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犯罪。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而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如果明知楼下方有行人而故意投掷垃圾,自认为能够避免砸伤路人,却没有避免而造成人员伤害的,如果情节严重,行为人除了民事赔偿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高空乱抛杂物的行为,既不道德也违法,其结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欲有效地治理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顽症,笔者以为,首先应尽快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用强制手段加大管理力度,用法网网住高空乱抛垃圾行为。香港在治理高空乱抛垃圾管理方面就非常有经验,据媒体介绍,香港施铁腕打击高空抛物行为。早在2003年,香港房屋署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一些退役警员在案发地点巡逻,不分昼夜监视;同时购置全新的“数码监察系统”和“高空掷物监察系统”监控。自成立特别任务队以来,香港高空乱抛垃圾行为明显减少。香港的做法无疑值得更多城市学习借鉴。

再者,我们的街道、社区,也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公共道德、公共安全教育,增强居民的道德意识和安全意识,号召居民向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告别。此外,在当今文明社会里,人人都应该自律。因而,要根除高空乱抛杂物的陋习,离不开居民自身的努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加强道德修养,并真正做到从我做起,时时刻刻为他人想一想,也为自己想一想。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美丽,人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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