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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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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10篇

读《孔乙己》有感10篇
读《孔乙己》有感1

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又或许是命运的捉弄,选择了你,成为最不幸的人,你是别人嘲笑的把柄,是科举考试的仆人,是千千万万深受迫害的文人之一,你就是——孔乙己,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 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读《孔乙己》有感2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读《孔乙己》有感3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4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读《孔乙己》有感5

读《孔乙己》有感例文推荐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读《孔乙己》有感6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7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习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高官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读《孔乙己》有感8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读《孔乙己》有感9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

虽没有进学,但孔乙己也是天天“之乎者也”着,炫耀着他似有非有的文化。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看了看豆,慢吞吞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所剩无几时,孩子还想要,他便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后来,他在丁举人家偷了东西,被打断了腿,拖着残疾的身躯,一顿一顿地用手爬来,青得发黑的脸,破破烂烂的长衫,他向掌柜买了酒,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轻轻接下,一饮而尽。就是这样的一个酸腐文人,最后也只是落得了“大约的确是死了”的名。

仿佛又是孔乙己,带着充满着旧社会迂腐气息的他,活活被剧毒封建的科举制度吞噬。可是,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封建社会的毒害没有死,一个孔乙己被吃掉,还有千千万万“孔乙己”会被吃掉。

但是,孔乙己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教小孩认字,他分了茴香豆给小孩吃。相比那些坐在店中的人,谁不比孔乙己阔绰?谁有分给了小孩茴香豆?

还是那个孔乙己,难以读懂的孔乙己,也只能用“仿佛”的语言态度来看他了。

读《孔乙己》有感10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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