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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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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艾青诗选》的封面是个淡绿色的抽象画,我总觉得这个画面充满着奇妙的感觉,可以使人幻想,像云又像水 ,可以让你畅游其中。不会有其他的杂念,让你慢慢进入书中的世界……书的背面有一句柔情的句子“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那土地爱的深沉。”

《大堰河——我的母亲》,书中的诗人是一位地主阶级叛逆的孩子,他真正的母亲是中国大地上一切善良而不幸的劳动者。诗中“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一句开头,一句独立成段,作者激动的抒发着自己内心对大堰河“养育”的感动。她是同着四十几年人世生活欺辱的“奴隶”,她是死亡时只有“四块钱做的棺材和几束稻草”的“奴隶”,她是社会主义阶级时最低等的人!她被“高等人类”剥削,压迫!只因为她出生卑微。她是一条河,是大地的化身!诗人走出自我的内心体验,你难以想象诗人的肩膀上负荷的力量,和他希望得到更多的责任——“以天下为己任”。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创作的源泉和思想根基。

“人们嘲笑着我的姿态,因为那是我的姿态啊!人们听不惯我的歌,因为那是我的歌呀!”外国人对作者的嘲讽影射出当时黑暗社会的压抑,更加浓重体现出那些无知的人民对权力的跟随,没有足够的勇气去反抗!然而诗人又说:“但我要发誓——对于芦笛,为了它是在痛苦的被褥着,我将像一七八九年似的,想灼热的火焰里伸进我的手!” 深沉忧郁地唱出了祖国的土地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不幸,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

我爱艾青的诗,是因为它的诗充满了语言的张力。艾青的诗往往前半部分直叙,或澎湃激昂,但往往要到诗文的最后采用直抒胸臆的手法达到整首诗的高潮,然后是在高潮中结尾。这往往产生一种言已尽而意未绝之感。让我游荡其中,久久不能离去。

我爱艾青的诗,源于艾青博大的胸怀;我爱艾青的诗,因其自然天成,而有着最伟大的手法,这是深厚文化积淀与彻底消化的产物; 我爱艾青的诗,因为我同样和诗人一样,爱着这片土地和阳光。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在网上订购了《李嘉诚全传》,并且坚持每天看30页。终于在前几天看完了,全书见证了一个从一穷二白的人逐渐成长为商业天才,世界首富的传奇。领略一代儒商叱咤香江,纵横海外的气魄,同时我们也可以体验到以为慈善家的慷慨解囊。感受到一个伟大男人对爱情至真至善的执着。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智慧的人生。

李嘉诚于1928年7月28日出生于广东省潮安县,那是一座三山环抱,一水相拥,灵秀山川,悠久历史的城市。李氏家族人才辈出,家学渊博,从小经受儒家教育。在李嘉诚心中有一片海,父亲李经云每次都带他去看海并且教授生活道理给他听。从此他便决定要做一名船长。在李氏家族谱中,找不到祖上有经商的基因。可是他却成为一代商娇。

“七七事变”之后,迫于战乱家道落魄,思前想后李经云决定投靠自己的妻弟香港殷商庄静安。毕竟是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并不好同时因为战乱工作没有着落,不久之后李嘉诚父亲便去世,从此李嘉诚便要承担整个家庭的重担。开始的时候四处找工作都是碰壁,可是母亲庄碧云鼓励他不要放弃,期间他拒绝了舅舅为自己提供给的上班机会,坚持自己找工作。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一份端茶水的工作,在这份工作中他积极勤奋工作得到老板的赏识,同学学会了察言观色,辨别人群。之后还是去到舅舅家公司上班,无论什么工作他总是勤奋工作做不断进取,经过不断的磨砺和自己我的要求严格,李嘉诚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他的商业头脑逐渐显现出来,在做推销的时候他就能够找到别人还没与发现的渠道。

“人无我有的意识”,灵敏的市场洞察力是他在生意上不断稳步前进,李嘉诚是一个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人,有远大的雄心,能力很强,常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在塑胶产业上做到一定水平,还不断发掘新的商机,跨越到房地产和金融等行业。他的诚实和信誉赢得了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在他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个人在逆境中不断奋进,穿越重重障碍,最终取得胜利。从一个打工学徒到自己创业,敢于突破是进取,洞悉商机,一步步都是自己小心谨慎走出来的,这个在商业中自如的人在对待爱情上面也是十分的专一,他一直到自己真正能够付得起家庭的责任的时候才与相爱多年的庄月明结为伴侣,庄月明学士高,成为他的贤内助,牵手一生。

李嘉诚在辉煌腾达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故乡,看到家乡的贫困,他宁可破产也要资助办大学。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凑资汕头大学的时候因为资金原因,庄月明夫人的话“我除了留下一身换洗衣服意外你拿去卖掉,金银首饰也拿去卖掉,也一定要建成汕头大学”。

在他的商业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与时俱进,逆风蓄势,信心坚定,这些都足以给我们激励。一个伟大的商人有的不仅仅是财富更多的是他为什么能够获得这一切。磨砺,毅力,坚持和奋进。因为生活中的一切都来之不易,只有不断去争取才会有更多的进步,更大的收获。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迷上了那本《顾城的诗》,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朦胧诗人顾城的作品,也是我最喜欢的诗集,收录了顾城近一百首诗歌,在这些作品中,诗人用他那双清澈的眼睛看世界,用孩子般的口吻诉说着他最原始的想法。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感受最深的《一代人》中的这诗句,已经成了中国新诗的经典名句,这是顾城最想表达的主题,也是我理解这本诗集的钥匙。诗人从小好发高烧,孤僻成性,可固执的诗人,不安于现状,他对这个世界的复杂、黑暗与残暴有清楚的认识,正如他自己说的,自己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固执坚毅却也纯洁。我想,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同时也给了他一支黑色的笔,他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和孩子般天真的口吻描绘这个世界。在文字的背后,在那个哀伤幽怨的文~时期,命运对他如此不公,他不免彷徨,却也斗争,却也呐喊。他注定要用这支笔写破他人生的黑暗,去写破所有令他不满的黑暗,同时他用那双眼寻找光明,一作文步步发现光明,让阳光与光明充斥身旁,让正义和美好回到身边。虽然顾城仅仅活了37年,但他却一直认真用眼睛去发现美好与光明。

我不免想到我们自己,生活中难免有痛苦和不快,心里彷徨也正常,难过也正常,但我们总是要学着去面对,用我们自己的眼睛,去超越,去看透阴云,用自己的心,试着拨开阴霾。像顾城那样,即使再不如意,也要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仍然保留着心中的那一份快乐和对生活的信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通俗易懂人人皆知,其实就是需要一颗勇于面对困难的心,在失败后,在挫折后,鼓起勇气,收拾行囊,继续前行。

顾城早已逝去,但他那份积极和乐观,仍留存于那一首首简短精炼的诗句中。我也向往,也迷恋顾城诗中的快乐世界,所以我也要让我的眼睛,变得积极乐观,去发现,去看破一切的繁杂之事,拨开阴云,去发现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因为喜欢《顾城的诗》,我也要像顾城那样,用清澈的眼睛看世界,让生活变得简单快乐。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老三篇”是毛泽东同志在战争时代的著作,已经教育了中国几代人。在我的学生时代就深受“老三篇”的影响,重新拜读这三篇文章,感觉又一次受到深刻的教育。

《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在中央警备团战士张思得追悼会上演讲的。张思得同志虽然没有牺牲在战场上,但他是在劳动中光荣牺牲的,张思得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纪念白求恩》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教导我们如何做人,是要做一个高尚的人 ,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还是要做一个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人。我们要用更高的标准去做人,象焦裕录、孔繁森以赤诚之心对待国家和人民,对工作精益求精。

《愚公移山》,通过古代中国的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不畏惧困难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朴素艰苦的奋斗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正气。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更要发挥《愚公移山》精神,一个人总要有点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信仰和坚韧不拔的追求会使人变的心灵纯洁高尚,一个民族,一个单位有了信仰才能凝聚人心,形成坚不可催的堡垒。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凶煞之人,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入木三分。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半个月前从姐姐的书架上借来了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看完后心中感慨良多。李开复,这个中国乃至世界级IT界的传奇,总是不走寻常路,每每在获得在外人看来很有荣誉的成就后就会另辟新路,寻求新的刺激,开辟属于自己,属于自己这个民族的IT之路。

李开复曾在他的自传中说过,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之下。在这个前提之下,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艰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终生。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我觉得,在读这本书之前,他在我的印象中,只不过是一个两次跳板侥幸的喝过洋水的IT界很有影响力的人士。但是,当我听说了两家全球最大的IT公司,微软和谷歌对簿公堂,演绎了一场轰动世界的世纪官司,这只为争夺一位优秀的华人职业经理人的新闻后,心中不禁对这位IT传奇人物多了几分好奇心。究竟是一位怎么样的人物让两大IT巨头来争夺他呢,又是有怎么样的影响力让中国那么多的青年从他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受到鼓舞。

与传统的教育方式不同,在接受了美式教育之后,他的传统中国思想也逐渐发生变化,开始融入西方的元素。最重要的就是“创造力”和“teamwork”。teamwork通过和他的一帮死党一起搞恶作剧,一起尝试创业中慢慢的积累着,而创新则在学习的过程中的思考中慢慢培养起来的。这两条给他以后的发展做了很好的铺垫。我对其中“teamwork”感受很深刻。在国内,团结一致的口号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的分工合作真的太少了。我们大部分更习惯于单干,而单干恰恰让我们少了很多互相交流沟通的机会。而沟通交流会使不同的思想之间产生火花,这样的火花往往蕴藏着很大的能量。作为未来的IT人士,我们也必须要从这两方面来认真思考下自己未来之路怎样才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正如同他所说的,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怎么样从他的身上汲取经验来创造这个最大的不同,将是我们未来需要思考的,也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最大的不同。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近日,读了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细细回味,心中颇多感受。

宋濂自幼就喜好读书,但因为家境贫寒,无钱购书,只得向别人借书来读,为了能及时还书,“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走送之,不敢稍逾约”。宋濂的举动,为他赢来了良好的信誉。“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最终,他成为了一代文学大师!

从书中所述事情能看到诚信的重要性,它有时甚至能决定我们的人生走向。在历史长河中,已经得到了无数的事实论证。表现诚信的成语有很多:“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一言九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信,行必果”。。。。。等等。最著名的是季布“一诺千金”的故事,因为季布的诚信,而使他在朋友中得到很好的声誉,后来,季布得罪汉高祖刘邦,刘邦悬赏重金捉拿季布,季布的朋友却不为重金所动,反而帮助季布出逃,如果不是季布坚持信守诺言,赢得“季布一诺,值黄金百斤”的声誉,他的朋友会不惜一切来助他出逃吗?诚信决定了季布的命运!

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是一个因为不诚信而招致杀身之祸的典型例子。周幽王为博宠妃一笑,不惜动用点燃烽火台来戏弄诸侯救驾,结果,真正的敌人来了的时候,诸侯以为周幽王又是在戏弄他们,没有一个人前来救驾,最终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堂堂天子,因为不守诚信,最终落得个国破人亡,身首异处的结局,可悲可叹!

诚信是立人之本,是公民的“第二身份证”。它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是一个人缺少诚信,将在社会上无法立足,任何事都没办法做成。《左转》“信,国之宝也”,指出诚信是治国的根本法宝!

反观现在,却是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毒奶粉,地沟油,火锅红等事件层出不穷,在金钱面前,诚信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就连现在帮助他人,都要瞻前顾后,怕被讹诈。。。。。这让从小被教育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我们情何以堪啊!难道在创造物资文明的同时,精神文明就要被束之高阁吗?难道身为现代人的我们,比起我们的老祖宗,思想道德的滑坡竟然那么厉害吗?

没有信仰,缺少诚信的民族是危险的!我还小,没有办法改变缺少诚信的社会现象,也想不出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现象的方法,我只能默默的从我自身做起,我也希望生活中的每个人能尽量做到这点,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达到“吾以诚信示人,人以诚信示吾”。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在我的读书时间里读了一个故事—灰姑娘。

从前,有一个富翁,他的妻子生了个小女孩。不久,富翁的妻子去世了,小女孩跟着爸爸生活。后来,小女孩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也有两个小女孩。爸爸活着前,小女孩的后妈对她很好,可爸爸死后,她的后妈就有了坏心肠,她把小女孩美丽的衣服都抢走,就留给她一件难看的灰色的衣服,让她干家里全部的活,小女孩每天都干活,每天衣服上都很脏,所以就叫她“灰姑娘”。

一次,王子要全国的少女去皇宫跳舞,后妈的两个女儿要去,后妈当然同意,可灰姑娘也想去,但后妈不让,灰姑娘许了愿,想要一件美丽的衣服,去皇宫里。这是一个老奶奶从天而降。变出了一件裙子和一辆马车,灰姑娘穿上裙子,老奶奶又变出一双水晶鞋,老奶奶对她说“十二点之前一定要回家。”灰姑娘穿上鞋后就上了马车,马带她来到了皇宫,王子要和灰姑娘跳舞,灰姑娘答应了,跳着跳着,灰姑娘看见离十二点只差几分钟了,于是她跑了,掉下一只水晶鞋,而王子要找她就来到了灰姑娘家,让女子们试穿水晶鞋,大姐试了不行,二姐又试了不行,而灰姑娘穿上不大不小,正合适。王子带着灰姑娘回皇宫了。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今天是星期六,妈妈答应我和我一起去书店,我兴奋得不得了,高兴得忘乎所以,手舞足蹈!心想:这次又要为我的”书朋友们“添加一位”新成员“了。

我和妈妈吃过早饭后就来到新华书店,可能由于今天是星期六的原因吧,书店里的人非常多,大都是家长陪着孩子来的。我听说阳光姐姐伍美珍又出新书了,但又不知道是什么题目。所以,我立马像一匹饿狼一样,瞪着大眼睛寻找起”食物“来,生怕被别的”小饿狼“抢走,突然,我灵光一现,发现了一本颜色非常醒目、淡红色的书,封面上画着一个男孩儿扮演成海盗,正在坏笑;后面还有一位女孩儿,在做”羞羞脸“的表情。我立马把它拿起来一看,还真是新出的呢!哈哈,什么样的书也逃不出我的法眼!既然这本书的封面深深的吸引了我,那内容肯定更精彩!所以,我就买下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仔细的、津津有味儿的,看着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我们班的小童星》这本书主要讲了六年级一班号称”可爱妹妹“的王琚因为拍了一个电视剧而一举成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之所以六年级一班的同学都爱喊王琚”可爱妹妹“是因为她长的很显小,而且声音是那种”娃娃音“,就像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说话的声音,很可爱。一开始的时候班里许多同学都十分崇拜王琚,(”非洲皇后“陶非然还做过她的”保镖“)可是渐渐地同学们发现,王琚再也不是以前的王琚了,现在成了小童星的王琚十分的骄傲,再也不是那个乖巧可爱的王琚了。一次偶然间,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参加排练了一个由童话故事而改编的童话剧,才从导演与宁佳心的妈妈口中了解到: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小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文中的”可爱妹妹“王琚虽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但是,她并没有发现,自从自己当上小童星之后,失去了一些童真,替代它的是虚伪与伪装,原本的自己,是多么的真实,像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碧玉一样,而现在,在爸爸妈妈的言语下,在娱乐圈生活的熏陶下,她成为了一个虚伪、骄傲、善于伪装的女孩。由此可见,娱乐圈是多么险恶的。

关于做童星,我想许多同学都有这一类的梦想,想一夜成名,想天天被别人追捧着,想在同学们当中脱颖而出……可是,我们并不知道娱乐圈的生活有多么得复杂,在娱乐圈生活要经历多少挫折,背负多少风言风语,一切的一切,都是娱乐圈造成的。

进入到了险恶复杂的娱乐圈,当上了令人羡慕的童星,可却失去了童真,失去了一个孩子应有的童真,取代的是许多骄傲虚伪,让一个充满童真的孩子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娱乐圈的生活,谁知道有多么得险恶。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故事的开端是渡边君在机场降落,回忆起了他的童年,他的儿时玩伴木月与直子。木月自杀给故事的开始蒙上了灰暗的色彩。后来,渡边陷入了患了精神疾病的直子与活泼开朗的小林绿子之间两难的境地。青梅竹马的恋人直子因有共同不可触碰的记忆而越走越远,活泼的绿子的出现无疑是渡边君的救赎,但是另一方面,渡边又不能完全地投向绿子的怀抱,他心里永远都保留着直子的位置。

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伤感的小说。你会迷失会思考,但是思考以后也许会更加容易迷失,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完全读懂,每读一次就有一次新的思考与认识,就像陷入了一个漩涡。

人在年轻的时候,容易冲动、不顾一切。时间过去,有些东西却随着时间的洗刷而越加清晰,你想要逃避想要忘记,它越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向你靠近,让你不得不睁开你的双眼去看清、张开你的双臂去拥抱接纳它。村上春树写下《挪威》的时候,也许就是被这样不可触摸的力量所桎梏,不得不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记忆与想法,提笔写下这一故事 通过情节聚拢、刻画内心,直视自我,平静地叙述了这个青春中参杂着痛苦的关于成长的故事。它仿佛有一股力量,从你翻开这本书开始,这股力量就从你的身体里拉扯出一根细线,你每看一个情节、一个段落、甚至一个文字,这根线就拉扯得越长,直到你的身体逐渐被拉扯抽离,倘若中途想停下来,这根细线会时不时抽动一下你的内心。推荐大家看一看《挪威》,年轻的时候看不懂,也许在往后的时间里,带着作者创作的情深与情怀去读,又能读懂多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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