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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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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

这天,我们学习了《金色的脚印》一课,学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受益非浅。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9篇)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正太郎家的男佣人从树林里捡回了一只小狐狸,几天之后,他看到老狐狸冒着危险来给小狐狸喂奶,之后又在正太郎家做了窝。正太郎发现了这些,不但没有告诉大人,而是细心地照顾狐狸一家,之后就和狐狸一家有了深深的感情。有一次他为了救小狐狸而栽进了悬崖,之后还是老狐狸为它暖身子救了他。

我读了之后想起以前妈妈在我小时侯给我讲过关于狐狸的故事,在我心目中狐狸是狡猾的动物,又是骗乌鸦嘴里的肉,又是偷农民家的鸡。可学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明白狐狸也是有感情的,还知恩图报呢!文中的小狐狸和正太郎十分友好,一看见他就舔他的手!在正太郎精心照顾下,老狐狸也和他有了感情!每当正太郎自己一人在家的时候,老狐狸就进正太郎的屋子里,在正太郎的屋子里踱来踱去。那次,安田先生把小狐狸带走了,正太郎立刻就去安田先生那要把小狐狸要回来还给老狐狸的时候,在半路上,不留意栽进了悬崖,老狐狸把他救上来。

其实,并不是每个动物都是凶残的,也不是每个动物都吃人的,这都是让人们给逼的。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2

《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是以主人公正太郎的观察视角为明线,以正太郎与狐狸一家日益亲近的情感及行为变化为暗线,体现了老狐狸爱子之情,展现了动物之间生死相依的那浓浓的亲情,歌颂了爱的力量,赞美了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信任、互相帮忙、和谐相处的完美关系。

三只狐狸,一个男孩儿,一个爱心,构成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是啊,大自然是人和动物共同的家园,人类要和动物和睦相处,这个世界才会更加完美。

在我以前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在路旁买了一只小鸡,又怕它孤单,所以我又买了两只。

回到家里,我迅速把小鸡们放到一个箱子里再放到阳台上。我又在箱子里放了点儿小米粒,它们高兴地吃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我又来到阳台,却发现它们什么都不吃了。我又叫来了妈妈,妈妈说这是因为它们只呆在箱子里,不能吸取大自然的新鲜空气而导致这样。中午,我来到假山,把小鸡们送到了它们的家园。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大自然、动物、人类和睦相处,才会共同构建一座属于大家的“和谐乐园”。

从此刻起,我要和动物们构建一个新的友情(友谊),让动物们和人类零距离地接触,这样,才会多让地球生存几亿年!使人和动物的友情永远都不可摧毁。这,就是爱的力量!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前几天,我们学了《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至今,那浓浓的情谊还感动着我。

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了狐狸并不是没有良心的,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就比如文中:“路上,正太朗一不留意,踩到了崖边的积雪上和雪块一齐头朝下栽了下去,失去知觉。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正太朗得觉脸蛋热呼呼的。他费力地睁开眼,朦胧中看见一只大狐狸正不停的舔他脸颊和嘴唇。另一只蹲在他的胸脯上,温暖着他那疲倦身子……”它们懂得知恩图报爱是伟大的。不但人的心里蕴藏着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动物里也有。不管它是多么凶猛无情的动物。在它们的心中,那份亲情永远是最宝贵的,永远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就以这篇文章里的狐狸来说吧。虽然小狐狸是被铁链拴着的,老狐狸也分明明白这样做是徒劳的,但它们还是一有空就咬那根拴铁链的木桩。它们不在乎累吗?不,它们在乎。但是为了救出自己的孩子,它们宁愿上刀山下火海,这点算得了什么?这种生死相依、爱子情深的亲情怎能不让人感动呢?它们所留下的脚印难道不是金色的吗?

不是互助的。只要每个人都伸出援助之手,献出自己那九牛一毛的关爱,哪怕根本不引起人的注意,但是我相信:有付出就有回报。这种报答有可能是至关重要的,是永久温暖着心的一丝爱意!

《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正太郎,当时是可怜这些狐狸们而给它们送食物吃,但是出人意料,当自己在生死关头时狐狸救出了自己,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当你关心它时,它会想尽法地报答;当你残害它们时,它也会伤害你。动物和人类同在蓝天下,同在大地上,让我们一齐来关心、保护它们,跟它们交朋友,一齐在共同生存的天地里玩耍,我替动物们在此呼喊:"请口下留情,我们不是桌子上的饭菜,人们使用的材料,是一个个小生命!拿出你们的良心吧,我们会报答你们的!"

读了这篇文章,两种情意--亲情、友情一向震慑着我的良心。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4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

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深思不知这句名言之意,只要你仔细想一想,便觉得十分有道理,它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古诗中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的知识需要源头活水,而这源头活水有一大部分来自书本。坚持每天读书,对自己的精神、心灵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言谈不至于太枯燥无味了。

我很爱读书,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享受,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现在。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虽然它一直默默无闻,可它作出的贡献远远超出我们。它给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书不但是开阔视野,打开知识大门的一把万能钥匙,带我们一步步攀向科学高峰,而且是我们生活中的知心朋友。

烦恼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书的世界好像让人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使人心旷神怡,的确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好空间,我的烦恼顿时不由自主的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兴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些名胜古迹,有气势雄伟的岳阳楼,名扬中外的万里长城,闻名天下的桂林山水。让我尽情流露出自己的愉悦心情,将心中的感情融合在无穷无尽的山水之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不可能一步一个台阶攀向科学的高峰。读书,充实了我知识的宝库,丰富了我的生活,也激发了我对学习的兴趣;读书,让我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亲身体会到:读书真好。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5

终于看完了《我飞了》这本书,我觉得要做真正的朋友就要真诚相待,不能相互猜疑。杜小亚虽然死了,但是朋友的心永远连在一起,他变成一个小天使落在单明明的肩膀上,别人都看不到他,只有单明明可以,这说明真正的朋友,心是永不分离的。单明明和隐形的杜小亚还可以交流,他们一起帮助结巴的周学好同学,在公开课上能够勇敢地站起来,非常流畅、有感情的朗读课文,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从此他不再自卑、不再胆怯。他们还帮助在全校演出中出错的月亮同学,当时全班同学都非常紧张,但大家能够互相配合、急中生智,虽然脱离了原来的剧情,演出还是非常精彩圆满。老师和同学们激动的拥抱在一起。

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团队的荣誉至上,但要靠大家共同会努力才能取得。在学习中,我要像他们那样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大量阅读开阔视野;在生活中,要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6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作家蒙哥马利小姐写的一本优秀长篇小说。我是通过女儿的阅读认识她的,一个名叫安妮的孤儿,她活泼、聪明、想象力丰富,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她阴差阳错的被绿山墙善良的老兄妹马修和玛莉拉收养。安妮得到他们的悉心教育,并在学校读书,但是就在安妮取得奖学金升入大学深造时,马修突然病故,玛莉拉也已年迈体弱,安妮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留在村子里照顾玛莉拉。多么讨人喜欢的女孩呀!聪明可爱,深明大义,懂得感恩,而这正是得益于马修和玛莉拉的成功教育。

一、对孩子富有爱心。

在认领安妮的事情上,马修和玛莉拉没有把安妮退回孤儿院,而是收养了她,给了她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用他们的爱在安妮心中播下了爱的种子。

二、日常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

马修和玛莉拉在日常生活小事上十分注意对安妮的教育。特别是玛莉拉,亲手为安妮缝制衣服,教育她不要爱慕虚荣;教育她要尊敬长辈,知错就改;教育她要学会宽容。马修和玛莉拉还把安妮送到学校接受教育,并尽最大努力支持安妮继续深造。

三、宽严相济、因势利导。

安妮顶撞琳达夫人拒不认错,玛莉拉把她关在房间里,直至安妮认识到错误;马修喜欢安妮的喋喋不休,宠着她,将一件灯笼袖的漂亮衣服送给安妮作圣诞礼物。正是玛莉拉的严与马修的宽结合,才使活泼调皮的安妮成为一个优秀的少女。

《绿山墙的安妮》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我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像安妮一样,聪明可爱,懂得感恩。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7

《男孩与霸王鱼》这一本书主要讲了初中生大宝是渔场作业队长的儿子,他崇拜英雄,一心想战胜那条潜入渔场为非作歹的巨型鳡鱼;为此,精通水性的他瞒着父母在湖上开展了一系列惊险的抓捕,后来又充当了父亲水龙王猎杀大鳡鱼的助手。大鳡鱼却仗着出类拔萃的勇力和智谋一次又一次逃脱。在人鱼对抗的过程中,大宝不仅对鳡鱼产生好感,湖生态方面的积极意义。当一位退休老渔工生擒了巨鳡,交给他处置时,大宝作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裁决。

这本书让我深受启发在自然界中,弱肉强食本是自然规律,人类往往出于在身利益,对捕食者大肆杀伐,以保持自己作为地球上最大的捕食者的地位,但结果却弄巧成拙,使生态质量每况愈下,一味保护“小我”的生命权利,却忽视“大我”的生态权利,草原失去狼的优胜劣汰作用,羊群失控和草场退化,最终,生机变为死寂;同样,本书描绘的鳡鱼,看似渔业大敌,实则调控着鱼群的质量,幸而有男孩的保护,它们的自然价值才得以体现,男孩的角色,何尝不是人类生态文明的觉醒。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9

读了《家》之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我为他们的命运感到悲哀,为他们的经历感到难过,为他们的执着与反抗而感动,闭上眼睛,他们好似就在我眼前,我也好似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感受着那些泪水,痛苦,在命运里苦苦挣扎。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既有专横,冷酷的高老太爷,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高家是一个封建的大家族,在奉行旧礼教的高老太爷逼迫下,长孙觉新妥协了,放弃了和表妹梅芬的爱情,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娶了素不相识的瑞珏。可最终命运还是给了他致命的一击,他一生挚爱的两个女人都在如花的年纪香消玉损了。觉新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他清醒但又软弱,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和责任最终将他推向深渊,他成为了家中最大的受害者和牺牲品,爱情的丧失,妻子的死亡,理想的破灭。一个个沉重的打击如排山倒海般向他袭来,他终于战胜了自身的软弱,终于在沉默中爆发,终于选择了反抗。

封建礼教与新潮思想,压迫与反抗,这些激烈与深沉的矛盾充斥着整本书,而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以及那所有值得感动的东西却好似一股股暖流涤荡着这片孤寂,使黑暗中得以浮现出跃动着的星光,并随着小说线索的行进,慢慢的发出耀眼的光芒。一个有一个的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而人们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

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读郭沫若之诗集《女神》,想其在1949年之后的一举一动,《女神》时的浪漫大胆、热烈与自由在其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堕落之快,如乘神七。

《女神》收入作者1920xx年到1920xx年之间的主要诗作,连同序诗共57篇,多为诗人留学日本时所作。其中代表诗篇有《凤凰涅磐》、《女神之再生》、《炉中煤》、《日出》、《笔立山头展望》、《地球,我的母亲》、《天狗》、《晨安》、《立在地球边上放号》等。在诗歌形式上,突破了旧式诗歌的束缚,创造了雄浑奔放的自由诗体,为“五四”以后自由诗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天地,成为我国新诗的奠基之作。可惜后来的女神不再重生,凤凰不再涅槃。然后我穿好我的凉鞋,冲出家门,一下就没了踪影,真希望时间能快一点。到了下面,我一看只有两个人,心想:太好了,终于没人打扰咱仨了。晚期郭沫若的诗篇已成为政治的图解,不但毫无诗意,而且多吹捧与谀辞,这种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令人震惊亦令人深思。“特立独行”、“淡泊明志”等知识分子的传统风流在1949年之后已成文化之恐龙。一切让人怀念的人格风骨都随着改朝换代的新社会逝去了。不过细读文本,发现1949年之后的郭沫若在早期的《女神》诗篇里仍有其发展脉络,倒不是凭空变形。不过,一切被放大到极致,看他晚年诗歌,真真是不忍入目。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liu——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书的世界温婉细长如流水,书的世界波澜壮阔如大海,书的世界熠熠生辉如太阳,书的世界凄美皎洁如月亮,书的世界丰富多采,永远找不到尽头。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当我们还在牙牙学语时,就有许多书在我们的身边,尽管我们不懂;当我们还在蹒跚学步时,就已经看到了书中的图片,尽管我们不识字;当我们还在幼儿园时,就已经认识许多图书,尽管我们不懂意思;当我们走进校园时,书已经成为我们的朋友;当我们从学校毕业时,书仍然伴随着我们到处闯荡;当我们已有些阅历时,书已成为我们最忠诚的伙伴......充满了我们整个生命,那么书到底是什么呢?也许是知识?力量?智慧结晶?或许是人的灵魂?人的心?人的思想?我不知道,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所带来的是无尽的能量。

我喜欢书,喜爱在书的世界中流浪,在这流浪中体会不同人的灵魂,心灵思想、如初如醉......通过小小的书放眼整个世界。

鲁迅曾说过:悲剧是将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悲剧人物身上没的东西被毁灭,必然引起读者的痛感。是的,读悲剧就如同看一朵美丽的花逐渐凋谢枯萎;就如看着一座繁华的城堡刹那间被毒藤枯草征服;就如一座翠绿的青山在你眼前消失,化为沙漠。悲剧令人痛不欲生,却不让人舍不得放下,我想这就是悲剧的魅力吧。而我正被这魅力所征服。

我们还没有读的书有许多,就像我们无法知道宇宙中有多少颗星球一样。我们也无法阅读所有的书。但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的去读,读好。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今天是周末,我走到书架前,顺手拿起一本小说翻阅。书名为《一双鞋能走多远》。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成长的中短篇小说,我从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与师傅产生内心冲突的乡村小木匠;为同学梦游而担心忧虑的男孩;为找一份工作而走得磨破了鞋的女孩;用古怪方式进行较量的山里少年;独自去父亲下放的山村旅行的中学生.......。透过这些朴素而坚实的生命故事,我触及到成长过程中的各种体验和滋味,感受到了向上,向善,向美的成长力量。

在这,我今天向大家着重介绍书中的一篇---《一双鞋能走多远》。这是说的一个从县里考进师范又因为不能分配到工作而来到城里找工作的女孩----何爽。何爽先在一所私立学校群乐小学当老师,可校长拖欠了许多的工资,三个老师罢课两天后,校长才发了一部分式资,何爽呆不下去了,便离开了群乐小学。她看到蓝星幼儿园的景色像童话书中的插图一样美丽,于是便去应聘,应聘结果须要一个星期的等待,这一个星期里何爽又跑了许多的地方。为了寻找一份自己喜欢而又踏实的工作,何爽累得精疲力竭。又因路走得太多,脚上的皮鞋都烂了,左脚的鞋都露出了几个调皮的脚趾。为了不让胖阿姨园长看到自己的烂鞋,她把左脚藏到了右脚的后面,可细心的胖阿姨园长还是发现了,并送了何爽一双新鞋,还把何爽带回家中,让何爽给自己那不懂事的女儿讲讲自己的历程。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何爽找工作的经历很独特,她也很懂得珍惜和节约,而我呢?有时不高兴了还会和爸爸妈妈大吵大闹的,自己也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该懂事了,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想到这我不禁愧疚起来,这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次我想自己办张手抄报,可做到一半,我嫌这又是抄又是写又是画,真麻烦,不想做了,虽然不能半途而废地道理我懂,可是却怎么也坚持不下来了,我还给自己找借口来安慰自己:“你是对的,你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因为它而耽误了别的事情。”或者说:“下次做,这没关系的。”现在回想起来,唉!我觉得何爽姐姐惊人的毅力让人不得不佩服。

一本好书可能会让你一生受用不尽,我现在体会又深一点。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好的书,就像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只要你认真去读,你会受益无穷;它又像一层层的阶梯,带领着你达到真理的云端;它又是知识的海洋,只要你愿意挤,就会挤出智慧的结晶,朋友们,有空多去了解书中那多姿多彩的世界吧!

在我看过的书里,有一本书名叫《骆驼王子》,它给了我很深的启发:书中的”骆驼王子“其实是一匹野骆驼,但它过得却像一位真正的王子,整天生活在溺爱的世界里,以至于”骆驼王子“长大之后,因为父母并没有教它如何面对猛兽,”骆驼王子“没有生活经验,无法在野外生存下去,最后,成为了作者的家畜。

为什么一匹野骆驼会成为家畜呢?因为”骆驼王子“的父母太溺爱它了,没有教”骆驼王子“独立生存的本领。它的父母怕”骆驼王子“吃苦,什么事也不让它做,也没有给它锻炼的机会,事事都依靠父母,所以骆驼王子才会成为一匹软弱的骆驼,什么都不会!反之,如果”骆驼王子“的父母很细心的告诉它,在野外要如何才能生存,那么”骆驼王子“一定会成为顶天立地的雄骆驼,说不定还会成为数一数二的首领,称霸一方水土!

同样的,对于我们人类的成长,如果我们的父母也像”骆驼王子“的父母一样溺爱自己的孩子,也许我们到了成年后也不会做饭、洗衣,等等。虽然父母之爱是很伟大的,但是,过多的宠爱就成了溺爱,如果我们一直泡在溺爱的水池里,会变成什么呢?别人眼中的”低能儿“?乞丐中的一员……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一个树家庭有一个小树宝宝,父母很溺爱它,把树宝宝保护的严严实实的,把阳光、雨露都挡在外面,过了几个月,树宝宝慢慢地病死了。

所以过度的保护、溺爱就像生活道路旁的无底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适度的爱才会让我们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甲虫,一定会万分惊讶。但在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笔下,使这一切都成为可能。

在一天清晨,醒来的旅行推销员格雷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壳虫。起初,它还可以说话,但后来就逐渐丧失了人的声音。格雷高尔的丑陋模样惊动了家人们,他们把格雷高尔关在了房间里。他成了家中的丑闻,亲人的累赘,连最为关心他的妹妹也公然宣称不能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家人们纷纷谋求生路,格雷高尔也在人们的唾弃下悄然死去。

这篇小说曲折动人地写出了格雷高尔变形前后家人们的态度,同时也发人深思:这种“变形”在生活中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们真的“变形”了吗?事实上,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一个躯壳,他的内心仍执著于以往的一切。在小说中,格雷高尔起床后想的还是自己的差事,并不是自己正遭受的厄运本身;他还是保持着自己的爱好,坚持不让家人拿走他心爱的画,以至于被父亲赶回房间;他被妹妹的美妙琴声所吸引,吓走了访客,招致了家人的彻底唾弃。他一如既往的保持着他对生活的热爱,甚至忘了自己是一只甲虫。而格雷高尔的家人们的丑恶嘴脸,在生活中更是比比皆是。有的父母先孩子生理有缺陷,就丢弃了他们;有的人生活不能自理,家人们便任其自生自灭……格雷高尔的家庭,就是一部分社会的缩影。也许,一些人身体上有缺陷,但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对事业的喜爱不曾改变对他们的嫌弃只能是浇灭希望之火的冷水。对待他们,则更应该是像对待一个正常人一样,而不是一昧的讨厌和施舍。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只要人人都怀着一个乐于奉献的爱心,坦诚相待,相信这世间将更美好。

或许,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让每一个人都不“变形”,但挽救每一位“变形者”,才是对他们的申诉的最好答复。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和丰富的课外知识。妈妈常说我是个小书虫,一旦泡在书里就起不来。的确是这样啊,数的海洋里有着数不清的知识,就是在那里,我知道了神奇美丽的夜光树,神秘起义的狼患,以及南北两极特有的北极光等。

小时,我时常偎依在妈妈怀里,望着蔚蓝的天空,听妈妈讲着书里《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故事,常常使我在五彩缤纷的童话故事里流连忘返。渐渐的,我长大了,听童话故事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了,强烈的求知欲使我捧起漫画书,小小的书里,精彩的故事清情节深深吸引着我。岁月如流水,我读了多少本书,就连我自己也数不清了。我曾为被黑暗社会所吞没的小音乐家扬科哭泣过,也曾为被奸臣所害的杨家将仇恨过……

可我还是快乐的,因为读书也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像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像是一片风帆,让我顶着风雨不断努力;书,像是一艘飞船,让我漫游世界,探索大自然的奥妙。书,像渗透过来的阳光,时刻都能带给人快乐,我呢,当然是它最忠实的读者。书,像我的知心朋友一样,在我有困难时,会帮助我;不开心时,会给我带来欢乐;苦恼时,会安慰我……书,更像一盏永不熄灭的灯火,在远处召唤我,牵引我,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让我在智慧的天空里尽情欢笑,教我去品味真正的人生,让我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体会快乐。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给予我丰富的课外知识,使我理解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深刻含义,懂得人间的真、善、美、假、恶、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想拥有丰富的知识,也是拥有一种快乐吧!

总之,读书带来了快乐,它会在我生命的航线里延伸延伸……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我是一个在黑暗中的孩子。

我从夜的被单里向您伸出我的双手,母亲。

当我死时,世界呀,请在你的沉默中,替我留着“我已经爱过了”这句话吧。

让死者有那不朽的名,但让生者有那不朽的爱。

我看见你,像那半醒的婴孩在黎明的微光里看见他的母亲,于是微笑而又睡去了。

我将死了又死,以明白生是无穷无尽的。

当我和拥挤的人群一同在路上走过时,我看见您从阳台上送过来的微笑,我歌唱着,忘却了所有的喧哗。

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当人微笑时,世界爱了他;但他大笑时,世界便怕他了。   您的阳光对着我的心头的冬天微笑,从来不怀疑它的春天的花朵。

我们将有一天会明白,死永远不能够夺去我们的灵魂所获得的东西。因为她所获得的,和她自己是一体。我曾经受苦过,曾经失望过,曾经体会过“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

在我的一生里,也有贫乏和沉默的地域。它们是我忙碌的日子得到日光与空气的几片空旷之地。

“我相信你的爱。”让这句话做我的最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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