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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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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1

这几个周末,我在家里读了《草房子》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

小说描写了一帮有趣的孩子们,他们在油麻地里打闹、嬉戏,简直可以用大闹天宫来形容他们的顽皮淘气,读《草房子》这部小说,再次让我们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和书中的人物一起又有了一次次难忘的经历。

小说里的人物我对主人公桑桑很感兴趣,因为像他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里应该不算多。故事中的他做过许多坏事:他把衣柜做成鸽子的家,因此被妈妈批评了一顿;看见别人打捞鱼虾,自己就把好好的蚊帐剪了下来做渔网,结果他当晚睡觉就被蚊子收拾,咬了十几个包,这真是自做自受。唉,他做的这些事,真是有点不可理喻,他脑子怎么想事的?换做别人绝对不会像他一样做事,他的思维方式、他做事的方法真是有点奇葩。

当然,故事里的桑桑同样也有值得赞扬的方面,他也做过许多好事呢!

记得有一次,一个文静的女生纸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欺负,桑桑明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对方,但为了纸月不被欺负,桑桑挺身而出保护纸月,去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

在桑桑身边还有一个不幸的孩子杜小康,桑桑经常帮助杜小康。不过桑桑有时候也会有点小私心,杜小康家里有一辆很大的单车,桑桑迫切的想骑单车,所以,他愿意帮助杜小康,是希望杜小康能把单车借给他骑,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是桑桑通过自己帮助别人而争取一点点小小的回报。

我对书中的人物桑桑感兴趣,感觉他是与众不同的。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2

《草房子》一书的作者曹文轩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儿童文学作家,之前曾无意中读到他的另一本著作——《我的儿子皮卡》,书中对真情、对美好人性的细腻描写,宛如一股温暖清澈的春水,滋润着每一个如我一样的读者的心灵,牵引着我们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

作为儿童文学作家的代表人物,曹文轩的作品超越了儿童生活题材,进入人的本质生活领域,闪烁着生命人格的光辉。他在《草房子》中一再的追问:“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现在的孩子,能感动他们的东西应是——生死离别、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时的陪伴……感动他们的应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真善美的力量,而这一切,现实生活中是永在的。

《草房子》一书中的主人公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像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向被人厌恶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桑桑的脑袋时闪过的温情。所有的孩子都远远地躲着她,桑桑却意外地从她那儿讨来一大把艾叶。看来,秦奶奶并不是那样的不近人情,原来爱是相互的。

书中的陆鹤是个秃头的男孩,因为大家都叫他秃鹤,还嘲笑戏弄他,他充满了自卑,感到无助,也因此逃学到小河边,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落泪。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孩子最终凭着自信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童年就像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了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完美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3

草房子中令我最敬佩的人是杜小康,他们家原来是开杂货铺的,是油麻地里唯一的一家店,开店时他们家是油麻地的首富,后来他爸爸瘫痪,杜小康家的钱都拿来给爸爸治病,爸爸生病了以后,他们欠了别人很多钱。

一天,我们学校正在测试五十米跑,我快要轮到了,我双脚发抖,要知道我全身都在颤抖,颤抖可是跑不了步的。突然,我的脚又开始发痛,那痛是刺入心底的,就像你每走一步那根筋连着你的脚,迈一步都是无比艰难的。

那时我心中有两个小人儿在打架,“快去向老师报告说你脚很痛,很痛参加不了考试。“一个黑色带有角的精灵说。

“不要去告诉老师,告诉老师你会没有体育成绩的。”一个白色的小精灵说。到最终可怕的事还是来了,我要轮到了。从心底里感到要做出任何一个决定都是艰难的。我很害怕全身都感到恐惧,我怕考不好,但是我突然想到了杜小康。他在自己都面临着生存的危机时临危不惧,仍然依然认真地生活着,而我没有面临的那么大的危机,比起他那么巨大的危机,我那么一场考试又算什么呢,后来我去跑了步,我的成绩虽然不是那么的好。但是我依然去坚持跑步,虽然很痛但为了成绩我必须那么做,我在以后的生活中,也要像杜小康一样。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4

红门残影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残年,吹乱了一地的残影,昔日的发繁盛,如今,只余下那落寞的红门,连人,也冷清了。所谓的世道,就是这么无情吧!

杜小康倚在门槛上,神情一如既往的高傲,却也陡增落寞。杜小康,这个清傲的孩子,还是被小小地,小小地打击到了,毕竟,红门给了他太多太多,却也夺去了他的所有,这个孩子,正如蒋一轮所说,绝非池中之物……

他爱他以前的生活,太爱太爱,以至于,在知道再也不能读书时,就那么放纵了自己。

他没错,他有什么错?他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仅此而已!

静夜,当孩子们玩累了离去,他拾起他们玩剩的小棍,胡乱的挥舞,是,他在发泄,发泄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甘!甚至,他可以去讨好他们,他的心伤了,真真正正的伤了!

随父亲去养鸭,他即使有万般的不愿,又如何呢?他杜小康绝不是低头认输之辈,放鸭,可以!他闭上眼睛,想象着昔日的红门,那么,回去后,一切都会回来的,对吧?杜小康静静地扬起嘴角,会回来的!一定会!

现实,还是一如既往的残忍。

没了,一切都没了,他和父亲的心血,就被那一阵狂风,彻彻底底的吹散了,同样,吹散了他所有的希望,梦想,果然是这么的容易幻灭!

他和父亲回到了油麻地,他还是杜小康,永远是杜小康!

红门被债主扛走了,他握着桑桑的手,看着那相伴了整整十四年的红门,渐渐地握的更紧,更紧……

可是杜小康,你知道吗,人定胜天,你,绝非池中之物!

名师点评:

不符合所选文体的格式要求

希望你会记得,你是杜小康,就算失败了也不会哭的杜小康,永远出类拔萃的杜小康,永远不可一世的杜小康!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5

那是一片怎样的油麻地?美力真的梦想在其中回荡。

那是一群怎样的孩子?在他们的身上刻映着天真、幼稚和善良,散发着优秀的民族情怀。桑桑就是这样的一个少年,他的淘气、富于幻想和不谙世事就像一轮旭日朝阳。他跳着、蹦着、笑闹着,简直就是精灵的化身。纸月不同于桑桑,纸月是一个美好的女孩,她是美的象征,她纯净如雪,飘逸如风,含着淡淡的忧郁,浅浅的酸辛。她神秘的身世与超脱世俗的书卷气使得更加的美轮美奂。

那是一群怎样的大人?当野风吹响着叶子散发香的苦艾,秦大奶奶的形象也就忽影忽现。秦大奶奶喜欢艾,她说,艾好,艾干净,艾有药味,夏天这儿没有蚊子,也没有苍蝇。秦大奶奶爱这块土地,她宁愿露宿也不愿离开它,那是她和她的丈夫秦大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在这几十年里,他们没有白天和黑夜,没有阴天与晴日,没有炎热与寒冷,他们对痛苦变得麻木起来,但他们唯一的幸福就是做着土地的梦。几十年啊!他们终于在这片土地的中央盖了一幢草房,一地的麦子在和风中一日一日的绿着,未等到收获的五月,秦大在田埂上永远的睡着了。这块土地是秦大奶奶一生要保护的!当得知,这块土地要办学时,她不肯,不准,她不愿离开,死也不要,所以她倚着自己老眼昏花,拄着拐杖,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她把学校的瓜、豆荚摘去扔到大河里;她养了一群鸡鸭鹅,让它们在学校里乱窜。她的行为举动很单纯、幼稚,她只想证明,这块土地是我的!当他被强行抬走时,她没有做任何挣扎,乖乖地躺在门板上,甚至连叫唤都不叫唤一声,秦大奶奶是被扶到椅子上的她的样子使人相信,这一回,她已经不得不接受事实了。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6

《草房子》,一本十分有童年乐趣的书,他就在曹文轩的想象中,被挥洒地丰富多彩。

童年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一群人,安安心心,快快乐乐地生活在油麻地,住着自己搭建的草房子,上着十分有趣的学,每个人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童年故事的结尾,总是那样,一家归去,因一顿打而得肿瘤,因成绩很好,迁移去了别处,最终的告别,是去告知与自己之前最友好的人,包括老师,伙伴…………..

童年故事的过程,总是那样不一样,令人出乎意料。在油麻地小学,那样的事情总会发生,调皮捣蛋的桑桑,拿着一块橡皮来换摸陆鹤(秃鹤)的秃头;幽默风趣的桑桑,和蒋老师(蒋一轮)暗暗传信;爱打架的、有正义感的桑桑,为了保护纸月,和杜小涛打起架来;好奇心强的桑桑,发现了艾迪,结果还和艾迪主人奶奶交了个朋友………..

这是描述桑桑(主人公)童年的一篇文章,主人公就像曹文轩自己一样,回忆着自己的童年………

桑桑的童年,或许与你并不一样,但能从中体会到的,并不是要亲身经历的,因为这本书中的故事是以一个儿童的角度写的,一个个可有趣的故事,都可以体现出童年的欢乐时光,而我的感受便是与桑桑一样,开心的度过童年,坚强的面对困难,乐观的对待生活。

童年,总是美好的,但关于你怎么去看待你的童年,还是要看自己!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7

真幸运!暑假里,我结交了一群活泼可爱的朋友,他们是机灵的桑桑、文弱的纸月、勇敢的杜小康,还有精明能干的细马。想见他们很容易,只要翻开《草房子》这本书,你随时可以与他们碰面。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中国首位获 “国际安徒生奖”的作家。

桑桑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曹文轩伯伯童年的化身。曹伯伯曾在《朗读者》节目里说:曹文轩可以看作是《草房子》里的那个叫桑桑的孩子。顽皮的桑桑总爱异想天开,在父母眼中就是那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人。你瞧,他会将家里的碗柜改造成鸽子笼,会用蚊帐去当渔网捕鱼,甚至三伏天穿厚棉衣。然而,与他相处时间长了,我又发现了他的善良、聪明、勇敢。

那次,纸月被三个板仓小学的学生欺负,他孤身一人,挺身而出,保护纸月。他的男子汉气概,不是吹的,特别牛。即使后来,命运与他开玩笑,让他的脖子长了异常的肿块,他也没有放弃,再苦的药都喝,再痛都忍着,终于治好了病。让一直担心朋友的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杜小康是我这群朋友里经历最坎坷的。他生在油麻地首富之家。从小就过着奢华的生活,四年级就有了一辆自行车,每天风光地骑车穿行在田野里,引来无数孩子羡慕的眼光。可是,他的“红运”并没有持续多久,父亲的一次生意变故,他从班长变为一个辍学少年。这对他来说,就如从天堂掉到了地狱。但他没有绝望,跟着父亲去荒无人烟的芦荡里放鸭。他陪着父亲,跟父亲聊天,缓解孤独的气氛。

他寻鸭的身影最让我难忘:那天,狂风大作,刮倒了鸭架。鸭群四处逃散。父亲和他急忙出去寻,到了后半夜,还有十几只没着落。父亲已精疲力竭,而他没有放弃,继续寻找,直到他如烂泥一样瘫在地上。他哪里是在找鸭啊,他是在找上学的希望!他的遭遇也给了我当头一棒,对我来说普通的上学,对他却是可望不可及的梦想。能安心坐在教室里读书,竟是那么幸福!我要珍惜这份幸福。

再见是伤感的。书的结尾写道:“鸽子们似乎知道它们的主人将于明天一早丢下他们永远地离去,而在空中盘旋不止。”桑桑要离开油麻地小学了,他要和朋友们分离了,我想他的心里一定对油麻地充满不舍。

合上书,曹文轩伯伯讲完了油麻地的故事,可那屋顶泛着金光的草房子,那些纯朴善良的油麻地孩子——我的朋友们,永远在我心里。

既然是朋友,我们不说再见!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8

《草房子》是我在暑假里读的其中一本书,它是屠老师推荐的书,本来我并不看好它,但是,读完它后却发现这是最让我震撼的一本书!

《草房子》的作者曹文轩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曾经获得过宋庆龄文学奖金奖、冰心文学大奖等等40余种奖项。我曾经还读过曹文轩著的《我的儿子皮卡》,让我受益匪浅,而《草房子》就像是它的续篇,同样陪伴我成长!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他是一个顽皮、机灵、可爱并且心地善良的小男孩,他的爸爸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书里讲述的就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六年时光。曹文轩爷爷通过一件又一件的事情、一个又一个平凡的人物,烘托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桑桑,这些平平凡凡的事和人,对桑桑有着极大的影响,比如说纸月,她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她的出现使原本邋邋遢遢的`桑桑变得爱干净了。这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最终使桑桑成长,由顽皮捣蛋变得善良听话!也就是这些小故事,构成了桑桑的童年。

读完了《草房子》后,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想这就是生活吧,其中酸甜苦辣辛五味成杂,看到桑桑,我仿佛看见了我自己,我也是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他的想法,他的所作所为让我觉得是如此熟悉,看着看着我就融入到了他的生活中,一起发现生活中的美,发现周围的人的各种各样的爱,一起悲,一起喜,一起淘气,一起成长,它是如此的贴近生活,让我感悟颇多,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开始期待我的蜕变!

《草房子》,一本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成长的书,一本男孩子的书!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9

它的作者是中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他曾经说过:美的力量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我觉得最美的人是《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美在心灵。他是一位活泼可爱的男孩子,常常搞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他的爸爸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是一位严谨负责的人。桑桑是他的儿子,所以,桑桑总享受“特殊待遇”——严厉的惩罚。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生活了6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那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桑桑汗淋淋的,却挑了一件最厚的棉裤穿上,又将父亲那个肥大的厚棉衣也穿上,还戴上父亲的棉帽。他将空地当舞台,还做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动作,目的是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大家果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可秃鹤来了,头上戴了顶帽子,他说:“这是我父亲第一次给我买的帽子。”这帽子雪白雪白的。于是,没有一个人再看桑桑,桑桑很生气,就让阿怒把秃鹤的帽子扔到了旗杆上。结果桑桑受到惩罚。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刘明远。 他可是我们班出了名的“搞笑王”,一个动作,一句话,就能让你笑个半天。我们班的气氛也因为他变得活跃起来。

他经常让老师哭笑不得。一天中午,他做了一件错事,为了让老师不告诉他家长,竟跪了下来。老师心一软,就原谅了他。成功后的他背着老师跟我们做鬼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老师被弄得莫名其妙,但我们没有把刘明远 “出卖”。这也许就是我们的“油麻地生活”。

不管是《草房子》中的桑桑,还是我们班的刘明远,都让我们看到幼稚、顽皮、善良、可爱的我们自己,感受到小学生活无穷无尽的快乐。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10

《草房子》是一本描写桑桑童年的书,桑桑是一个顽皮的男孩子,常常捉弄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是个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秃鹤经常坐在水边,想,为什么我偏偏是秃头?因为秃头,同学们都看不起他,甚至连队操表演也不让他参加,直到有一次,学校参加文艺会演,其中有一个秃头的角色,别的人都演不好,最后秃鹤提出让他演,结果他演得非常出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秃鹤激动得跑到河边大哭了一场。从秃鹤的身上,我看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

桑桑童年的朋友还有纸月、杜小康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杜小康的父亲原来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同学中只有他有辆自行车,整天在路上炫耀,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对他的印象并不好,但是一场火灾改变了我对他的印象,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杜小康跟桑桑在麦场边烤红薯,引起了火灾,全村的人都来救火才把火给扑灭。事后老师问谁引起这场火灾的,桑桑不敢承认,而杜小康勇敢地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干的,我一下子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杜小康不仅诚实,而且很有勇气。

后来杜小康家里出了事,一下子破产,都没钱读书了,只能在学校门口卖点小玩意来挣钱,桑桑非常同情他,他知道杜小康非常渴望读书,就用父亲获奖的笔记本帮杜小康抄书,为此还被父亲狠狠地揍了一顿。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情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的故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就是他的父亲,桑桑的父亲是学校的校长,平常给桑桑的感觉是非常严厉,但自从发现桑桑得了大病以后,父亲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大医院的医生都说桑桑没治了,但父亲还不甘心,背着桑桑到处求医,最后终于求到了药方,治好了桑桑的病。我想,桑桑一辈子都会感谢父亲,都会记着父亲对他的爱。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11

童年总是美好且令人难忘,无忧无虑,想玩就玩,让人觉得它太短暂太宝贵了。谁能忘记那人生中最宝贵的回忆呢?

我看了一本书,写了作者的童年,那是一片金灿灿的草房子。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桑桑”,是个淘气又机灵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名叫“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说是小学,其实是十几栋老旧的草房子,有几个老师教教学生。读着心里酸酸的,那里的教学环境比我们这儿差多了,可那里的同学们学习丝毫不马虎,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想,这些草房子在作者的眼中应该是金黄金黄的吧。

桑桑是这所油麻地小学的一名学生,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和草房子以及同学们朝夕相处,在这短短的六年里,他一直接受着人生最初的启蒙教育。我想,他一定对这六年的小学生活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这六年,桑桑经历着一连串的故事,有的关于友情,有的关于命运,有的关于人格光彩,有的关于浓浓的亲情……这一串串故事在桑桑心里既清楚又模糊,只是让桑桑感觉到难以忘怀。

桑桑一直认为爸爸不爱他,直到有一次他得了怪病,他的爸爸急坏了,带着他跑了无数的医院,问遍了所有名医,在最后毕业时,桑桑的病终于好了。桑桑深刻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读到这,心里有些愧疚,平时总是看不到爸爸的关爱,不知道他的辛苦,只会一味地埋怨。

桑桑小学毕业了,但他心里还有一排金灿灿的的草房子,还有那群怪淘气的同学……我知道自己也即将毕业,心里也在不知不觉中被勾起了一丝不舍。

回忆起童年,你是否还会露出会心的微笑?如果你还没有长大,就请珍惜童年吧,让剩下不多的时光更加美好!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12

春天的云,温柔如絮,蓝天如同一块纯色的帕子,微风清凉,拂过我的脸颊。这样美丽的蓝天,让我不禁想起了《草房子》里的美好清晨。

读过了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艾地。故事讲述了一位秦大奶奶原来住在油麻地小学西北角的艾地边,桑乔多次要求她搬家,可是她不搬,还三番五次地和桑乔作对。后来油麻地小学的宽容与理解打动了她,生了感情,为了救人和捞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两次落水,从此闭上了眼……

读到这里,一滴泪从我的眼角滑落。秦大奶奶的行为感动了我。虽然她之前每每和桑乔作对,让我心生厌恶,但她又以自己的方式,回报了油麻地小学对她的理解与宽容。是啊,人存活于这世上,就是要与人为善。

记得有一次,我的一支钢笔不见了,我到处找也找不到。第二天我到了学校,我发现我的好朋友小易拿着一支和我那支一模一样的钢笔。我以为是她偷的,于是走上去说:“你要是喜欢可以和我说!可你为什么要偷!我们绝交吧!”于是头也不回的走了。

接下来几天,我都没有理她。有一天写作文时,我在我的书包夹层内找到了我的钢笔,又得知小易的钢笔是她表姐从外地给她带回来的。我立刻去找她道歉,我原以为她会很生气,没想到她微微一笑,说:“没关系,我能理解你。”我误会了她,她却理解和包容着我,所以,她有很多的朋友!

人存在这世上,如果没有包容与理解,世界将会难以运转。所以,从现在开始,一起与人为善吧!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13

这是一个发生在60年代初期的故事,在那遥远的油麻地,生活着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

故事是从秃鹤开始说起的,那个没有一根头发,但却对尊严执着坚守的男孩。他和桑桑是六年的同学,起初他对自己的头发并不介意,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尊心慢慢变强,他开始注意别人看他的目光,注意别人打量自己时的不怀好意,于是他开始保护自己的头,不让别人摸,不让别人碰。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受到了一系列的嘲笑、排挤,他默默地忍着,直到后来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一改别人对他的态度。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性子活泼,他天生的顽皮也曾让桑乔和桑桑的妈妈很是无奈,但就是这样一个顽皮的他在经历了重病之后,选择了好好活下去。小学那六年在桑桑的记忆里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桑桑的启蒙教育,它让桑桑成长,让桑桑从稚嫩走向成熟。

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里算最大的,高高的个子,敢做敢当的个性,不辛的家庭让他过早地体会到人生沧桑。在他爸爸死后,他一个人从油麻地小学门卖东西。待桑桑出来找他却又不得不回去上课时,他看着桑桑的眼神是那样无奈、那样悲凉,尽管他在微笑,可谁又懂那微笑后的艰难。

这个故事讲述着油麻地里的笑,油麻地里的泪,讲述着欢乐,却又同时讲述着悲伤。这个故事充满了的是人间最美的情感: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师生之情、同学之间的友情与义气,亲戚朋友之间的亲情……,体会到对生命的另一种诠释,那微笑着的坚强……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14

寒假里,我看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书中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生活的六年中,发生的一些故事。

故事里最令我感动的就是乐于帮助别人的秦大奶奶,她第一次跳到河里去是因为要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小女孩,然而自己却生了病;第二次跳到河里去却仅仅是为了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然而自己却没了命。

以前的我,在学校里,就不够乐于助人。有的时候同学问我借东西,有时出于私心,就算自己有,也会跟同学说没有,因为我不怎么喜欢问我借东西的那位同学,以前我问他借时,他也是没借给我的,所以我也不愿意借给他。

有一次,我们上体育课时,男生们都在踢足球,突然有一个男生的腿皮被踢破了,流出了鲜红的血,虽然只流了几滴,但还是需要去医务室找校医看一下有没有事。那时候,我离他最近,应该由我陪他去医务室,但我却不想去,陪他去了,我不就踢不成球了,而且难得几堂体育课老师是让我们踢球玩的。事后,我却又有点感到后悔,看到那个男生时,会不自然的低下头。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不够乐于助人,其实帮助别人,快乐的是自己。如果我借文具给需要的同学了,下次我忘带了,他没准就愿意借给我了;如果要扶受伤的同学去医务室了,他看到我有困难,肯定也会帮助我的。

《草房子》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让我认识到“乐于助人”的好,明白了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道理。

草房子,不说再见——读《草房子》有感15

原来秃鹤是应该叫陆鹤的,之所以他叫“秃鹤”是因为从一年级他就是一个光头,作者在描写他的外貌的时候,开篇就介绍了他的光头,在这一个样子,作者描写得很细致,开头将小时候的秃头和三年级以后对比。但很快就显示出他的不满,别人总是想去摸一摸他的秃头,他变得在意起来他的秃头。到他和丁四的时候,虽然那块肉对秃鹤诱惑很大,但他宁可不要肉,也不让摸头,说明他对秃头的态度表明出来了。直到因为秃头不想去上学。看到这里,我觉得他已经很生气了,不想让别人去谈论它、碰它。他爸给他买了一顶帽子,可桑桑觉得秃鹤抢了他的风头,他们几个把他的帽子挂到旗杆上。他真的生气了。

以后,我感觉秃鹤肯定对大家不满了,因为同学与同学之间是非常要面子的,不愿意在同学面前出丑。果然会演时他故意摘掉帽子,让大家笑,导致整个队伍歪七扭八。他报复了同学们,以他特有的方式方法。

他倒是解气了,可同学们对他很冷淡,直到《屠桥》这出戏演的时候,他才让同学们对他变回了以前的态度。

人生中不可能没有挫折,失败是成功之母。文中的秃鹤,先是受了大家的冷漠,演了《屠桥》之后,才让同学们变回了以前的态度。作者在写的时候不可能一个人只有挫折,没有成功,也不可能只有成功,没有挫折。就像杜小康,以前是油麻地最富足的一家,到后来还是破产了,但杜小康自己在学校门口摆小摊,想要赚钱,为自己的后来做打算,赢得了桑乔对他的称赞。还有细马,之前大水淹了家,他不还是自己一点一点积累,让家境慢慢变好的吗?人生不都是经历一些磨难,才成长起来吗?

所以,人生中必定会经历各种风雨,让我们坦然的面对挫折,努力做好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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